长期以来,我局扎实履行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用,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深化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有力服务支持了脱贫攻坚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政策落实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5年9月我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780户15924人,城市低保对象783户1173人;共有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166户1189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29户31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32户134人;享受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3455人,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护理补贴 1100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5502人;60周岁以上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21人;80周岁—99周岁以上非低保中老年人4626人;低保中80周岁—99周岁以上老年人467人;百岁老人4人;临时救助5756人次。
(二)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情况。
截止2025年9月脱贫人口中农村低保对象4830人,特困供养对象223 人;监测户中的农村低保对象1360人,特困供养对象64人。脱贫人口与监测户中的低保对象占到农村低保总数的38.87%,脱贫人口与监测户中的特困对象占农村特困供养总数的24.14%。做到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每季度将乡村振兴与残联推送数据进行摸排,2025年前半年共排查乡村振兴新识别监测对象79人,通过摸排42人纳入农村低保,4人认定因病致贫,7人临时救助;共排查新增残疾人351人,通过摸排132人纳入农村低保,4人纳入特困供养,2人录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10人认定因病致贫,39人临时救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低保边缘家庭的重残疾、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共计1239人,应纳尽纳。
(三)健全完善了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贯彻执行《山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和《山西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优化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了低收入家庭救助、特困人员认定方法,适度放宽了低保、特困准入范围,推进低保制度乡统筹发展。健全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救助对象联网核查。
(四)建立主动发现机制。
落实了乡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主动发现重大灾难、重大疾病、重大变故家庭情况,变个人申请为主动办理,解决好兜底保障“最后一米”,助力乡村振兴。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现“应兜尽兜”目标,使社会救助进一步提质增效。
(五)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认真落实《柳林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柳林县乡(镇)人民政府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试行)》,完善政策措施,提高临时救助水平,2025年1-9月共发放临时救助7780人次189.9万元(其中下拨乡镇145万元)。同时,建立了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临时救助资金专项科目,每年由县民政、财政按每个乡镇申请的报告金额,打入乡镇临时救助资金专户。充分发挥了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助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有效化解了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兜牢了民生底线。
三、工作落实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贯彻落实省、市、县和各级民政部门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过渡期内保持兜底保障政策稳定。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目前系统中有监测的低收入人口875人,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2025年7月起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7404元;截止目前(2025年9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8004.0229万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755元,截止目前(2025年9月)共发放城市低保金697.7298万元;城市特困和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1220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保障标准提高为每人每年10080元,截止目前(2025年9月)共发放特困供养金1138.64645万元。确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目前我县共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345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9元;共有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护理补贴1100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4.5元,现有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5502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截止目前(2025年9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86.2958万元。同时,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按照不低于我县低保标准的10%-30%的比例提高救助水平。
(三)精准核发高龄补贴。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吕民发〔2024〕13号)精神,截至目前(2025年9月)共有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467人,非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4626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21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年人4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共发放津贴275.949万元。
(四)打通扩围增效干道,精准落实低保扩围增效。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思路,坚持以户保为基础,单人保为补充,关心关爱困难和特殊群体。一是加强培训,确保业务能力提升。定期对全县民政助理员开展业务培训,详细解读社会救助政策,从低保准入条件、家庭经济情况评估认定、“单人保”政策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二是全面摸排,确保扩围增效精准落实。15个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所有“低保户”进行回头看,重点对“单人保”、2025年新增监测户等进行全面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截止2025年9月共新增城乡低保693人,特困人员88人。
四、巩固提升
通过上下努力,兜底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全面推进民政扶贫行动各项重点工作。
(一)重点夯实社会救助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的作用,研究、制定和落实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制度。一是继续强化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扶贫合力;二是不断提高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水平,公正、公平开展好低收入家庭核对认定;三是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分类施保和渐退帮扶措施;四是逐步规范临时救助,重点解决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做好“救急难”工作;五是加强低保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二)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舆论背景下,充分利用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村公示栏等公众场所,以及通过发放政策一本通和张贴“一码办事通”以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救助政策知晓率,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积极参与、支持社会保障兜底和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管业务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既抓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更要时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依法依规办事,不越雷池、不打擦边球,确保兜底保障工作廉洁推进。此外,持续深入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致力于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柳林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