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吕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行动计划》(吕政办发〔2019〕8号)、《吕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吕农工办发〔2019〕4号)、《吕梁市农村“拆违治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吕梁市垃圾治理专项方案》以及《柳林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行动计划》(柳政发〔2019〕93号)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2019年中心工作,立足全县实际,按照“党建统领、五转一新”的工作思路,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对标一流,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制定柳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三区三线”(“三区”即城区、景区、矿区;“三线”即国道省道、县乡道路、河道)为重点区域,以“五大专项行动”为主攻方向,以“五条底线标准”为切入点,以“五有机制”为保障,全面推动“一拆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实现“三基目标”大提升。今年要将去年打造的15个示范村进行巩固提升的同时,将15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打造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样板村,再集中打造15个示范村,综合评比向吕梁市推荐9个美丽宜居示范村、17个提档升级村。

  二、推进原则

  (一)坚持党政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原则,建立党委政府、村集体、村民和企业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带动、先易后难、有序推进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梯次推进,以示范村建设带动整体提升。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量力而行、分类施策原则,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乡村整洁村”、“提档升级村”、“美丽宜居村”),注重乡土味道,保护乡情美景。

  (四)坚持建管并重、分工明确、机制完善、监管到位原则,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污染、谁治理”、“三分整治、七分管护”工作思路,以强大的监督推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高效有力的推进机制。

  三、行动内容

  (一)拆违治乱专项行动

  以拆除违占违建为主线,制定分类处置办法,严格按照“五条底线标准”,开展以“一拆三清一改”(“一拆”即拆违治乱,“三清”即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河道沟渠、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废弃物,“一改”即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和种草栽树还绿工程。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强力拆除违建。开展“一拆”行动,做到凡违必拆,违建清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行政村规划区范围内未经批准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使用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有效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违法建筑,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恢复的坚决恢复。

  (1)准确认定“拆违治乱”对象。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对超过批准面积占用土地的;对擅自占用耕地进行建设的;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建设的五类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整治。

  (2)对不符合规划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构筑物坚决予以拆除。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建设的;对未经批准,私自将住宅改为商用,私自将挑檐封闭并改为商用,私自在楼裙、楼顶搭建的违法建筑;对占压热力、燃气、水、电各种管线及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对侵占公共绿地、公共服务用地的违法建筑;对擅自改变规划、设计和土地用途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要坚决予以拆除。

  (3)对符合规划,但手续不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限期整改。符合乡村整体规划,但对到期后不拆除的临时建筑;对在建待建用地、政府规划预留用地上建设的违法建筑;对规划区项目建设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而不建违法建筑;在四荒地或小流域的未批先建的建筑物进行完善手续,限期整改。

  (4)对影响村容村貌的闲置建筑物、构筑物坚决予以拆除。重点对镇区、镇村结合部及村庄周边无人居住的闲置住房、无人居住的危房、残垣断壁、塌窑等影响村容村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建筑物进行整治拆除。依法拆除侵占国道、省道等主干道路、广场及各类公共设施用地的违法建筑;限期搬迁或依法强制拆除未经批准在农村村民集中居住区私自建设的养猪场、养鸡场等畜禽养殖场所。

  (5)对违反“一户一宅”政策,多批多占、一户多宅、建新不拆旧、已享受移民搬迁政策仍占用原宅形成的“空心房”、闲置房、危旧房进行集中拆除整治,有效改善村容村貌,确保村落建筑错落有致,整齐有序。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建执法大队、公安局

  2.严格整治“十乱”。重点在整治“四乱”(乱停、乱摆、乱拉、乱挂)的基础上,进一步整治镇区、镇村结合部、村庄及河道、交通沿线等范围内存在的乱堆、乱倒、乱贴、乱画、乱设废品收购点、乱施工等“六乱”现象。做到逢乱必治,不留死角。

  (1)治理“乱停”“乱摆”。整治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占用人行道、盲道、无障碍设施、公交站台和不按规定乱停乱放等乱象,进一步加大对交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停车场所规划建设,采用疏堵结合的办法,实现机动车辆停放有序、非机动车定点停放,无乱停乱放影响通行的现象。针对沿道路、临街面私自摆摊经营、生产生活资料占道乱堆等乱象,进一步规范治理,做到环境整洁有序。

  (2)治理“乱拉”“乱挂”。整治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三线”乱拉乱架等乱象,整治倾斜、折断的电杆,美化露天电杆,通过“支、盘、剪、埋”等方式治理农村“蜘蛛网”,即“支”起下垂太低有安全隐患的、“盘”起局部太散太乱的、“剪”去废弃不用的、“埋”好地下的各类线缆,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上墙办法,规整各类架空线路。

  (3)治理“乱堆”“乱倒”。以开展“三清”行动为抓手,重点整治随意在门前屋后、道路、公共场地堆放杂物,在道路,沟渠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集中清理农村陈年垃圾、清理河道沟渠、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加大教育、处罚、曝光力度,重点地段设立警示牌,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监控,重点时段专人盯守巡回检查,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反弹。

  (4)治理“乱贴”“乱画”。整治户外广告、门头牌画公共标识牌、临路临街墙体等乱贴、乱画等现象,加强广告质量和内容管理,统一广告牌匾的规划,规范各类广告设施、门头牌匾的设置设立,临街建筑物立面上的瓷砖、涂料、玻璃幕墙等保持完好整洁,墙面无乱贴乱画现象。道路、广场、商场及镇区出入口设置的各类广告、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表面(含气球、支架等)无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严禁散发“小广告”。村庄内部路面、墙面及公共设施等区域无“牛皮癣”现象,宣传标识无乱贴、乱画现象。

  (5)治理乱设废品收购点。加大对各废品收购点管理不规范、垃圾暴露、周边垃圾散落、臭味弥漫等现象的整治力度。对每一处废品收购点进行登记造册,对无证经营的要坚决关闭、取缔。同时建立健全废品收购点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经营场所相关设施,每一处废品收购点要在四周建设围挡,避免垃圾散落、外溢、飘扬,凡进入废品收购点的废品垃圾要全部进行分类,整齐堆放,并定期对收购后的垃圾进行处理,避免产生臭味,对环境造成污染。

  (6)治理“乱施工”。整治施工工地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积尘、扬尘、污垢及乱贴乱画等现象,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要求,强化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施工工地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施工工地出入口范围内无渣土和碎砖乱石,工地周围无建筑垃圾,施工场地出口外道路无渣土污染,围墙无尘土堆积,工地内无高空抛洒垃圾、渣土现象。

  配合单位:县爱卫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警队、县市场监督局、县住建局、移动、联通、电信、电业局

  3.加强生态绿化。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三区三线”扩大绿化面积。以村边荒山、荒地、荒滩和环村路为重点,开展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和村边道路、沟渠、坑塘绿化。因地制宜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公园绿地以及小果园、小菜园等,建设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推进村庄道路绿化、环村绿化、街巷绿化、庭院绿化、校园绿化和公共绿地建设,开展绿色生态村庄创建;加强企业厂矿及周边绿化、美化,注重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打造一批绿化率高、环境优美的绿色企业;抓好旅游景区及周边、沿途的绿化、美化,及时修剪维护景区道路两侧花草树木,保持景区内草地、花卉、树木等植被错落有致,完整有形;加强县乡道路绿化补植补栽。

  配合单位:县林业局

  4.硬化村庄道路。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实施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不畅路段整治、提质养护改造工程。

  配合单位:县交通局

  (二)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开展“垃圾不落地,柳林更美丽”专项行动,从源头分类减量、统一收集转运、集中无害化处理、存量垃圾整治等多个环节入手,集中2个月时间,大动员,大整治,按照由近到远、由易到难、推进沿街、沿路、沿河、沿铁路两侧、沿村等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逐步实现“视线所及无垃圾”。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全面整治面源垃圾。清理村庄周围、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庭前院后、田边路边、河道坑塘内随意堆放丢弃的生活垃圾和“三区三线”沿线的各种塑料瓶、食品包装袋等“白色垃圾”,确保清理后的区域及时硬化、绿化,恢复乡村生态风貌。

  (1)归置“四堆”。全面清理农村柴堆、煤堆、粪堆、料堆。柴堆要进棚、煤堆要进院、粪堆要进田、料堆要整齐,并采取围挡等措施,确保整治后农村“四堆”乱象彻底消除。

  (2)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加大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点,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堆放点,农业废弃物堆放点,河道非法倾倒垃圾的排查整治力度,年底争取完成80%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做到“三区三线”区域村内无死角无遗漏。

  (3)整治庭院环境。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以“庭院设计布局美、摆放有序整齐美、卫生整洁环境美、养花种树生态美、文明风尚和谐美”评选活动为抓手,加强庭院绿化美化,确保整治后庭院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

  配合单位:县爱卫办、县环卫中心、县妇联

  2.加快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方式,逐步取消简易填埋,彻底整改或取缔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垃圾填埋场。探索复制长治市屯留经验,推行可腐烂垃圾沼气化综合利用实践。

  (1)开展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按照“两次四分法”(“两次”是指农户初分、保洁员二次分类;“四分法”是指农户初分将垃圾分为湿垃圾(可腐烂垃圾)和干垃圾(不可腐烂垃圾),保洁员二次分类将干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示范村都要实行垃圾干、湿分类,减少农村废弃生活垃圾总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中可利用资源的回收利用率。餐厨、畜禽粪污等湿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以村收集定点堆肥发酵还田处理;干垃圾中的可回收物资全部回收利用;有毒有害垃圾与其它不可回收垃圾分类集中,实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方式,将农村垃圾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系统,推动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

  (2)健全垃圾处置体系。加强农村垃圾中转站、卫生填埋场和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根据县域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抓紧落实项目用地、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基础工作,力争到年底在全县建成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相邻乡镇可联合共建一个垃圾中转站,每个村都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填埋无害化处理、垃圾不落地的收运处置体系。

  配合单位:县环卫中心、县妇联

  3.建立完善农村环卫长效管护机制。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建立健全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的清扫保洁机制,配置满足清运要求并由专人管理的垃圾收运车辆和垃圾收集容器。

  (1)鼓励社会运作。有条件的乡镇可实行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投资,积极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购买农村环卫服务和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模式。

  (2)完善制度保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垃圾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配合单位:县环卫中心

  (三)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农村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解决农村污水乱排问题。在我县三川河沿流域敏感区范围内1000人以上的村,10000人以上的乡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的三川河沿岸13个村级污水处理工程要正常运行,新建7个村的项目加快实施,确保年内投入运行,拟建的7个村项目尽快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治理后的建制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实施污水治理建设。结合所选建制村地理区位、污水管网建设等基础条件,优先收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具备条件的,视情况建设集中式、区域式、联户式或分散式处理设施,实行就地生态处理。加强污水管网建设,85%以上的农户实现洗涤水、洗浴水、粪便和餐厨污水应纳尽纳、能治尽治、达标排放。农村家庭式作坊、农家乐、畜禽养殖业的污废水,要采取预处理等措施,达到纳管标准后再接入。加快推进沿三川河千人以上村污水治理。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2.开展巩固提升改造。对已建成的13个农村污水处理站,采用第三方运营的方式集中运营。已实施生活污水治理,但处理技术模式、管网建设标准、排放标准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农户接入率低于80%、已接入农户生活污水未应纳尽纳的村,都应按设计方案开展提升改造。更新维护破损窖井和管道设施,解决老旧管网渗漏、雨污合流问题。

  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对列入饮用水水源地的柳林泉等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标准》划定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从事渔业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事渔业养殖、旅游等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切实采取按照规定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保护水源地饮用水水质。

  配合单位:县水利局

  (四)厕所革命专项行动

  综合考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卫生厕所普及率及自然立地条件,多形式、多种类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今年至少完成5000座改厕任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改造农村户用厕所。重点抓好三川河沿线村庄和示范村厕所改造,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不同地域气候条件、供水条件、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等因素,选择不同的改厕路径和模式,要严格标准,按图实施、户主监理、验收达标、指导使用。

  配合单位:县爱卫办

  2.建设公共卫生厕所。重点推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乡镇卫生院、乡镇政府机关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全面启动新一轮“旅游厕所革命”,新建和改扩建旅游公厕。示范村、中心村人口集中区域和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新建移民点要科学选址,按相关厕所标准设计,配建公共厕所。

  配合单位:县爱卫办

  3.统筹厕所粪污治理。按照县域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选择生活污水管网可覆盖村庄示范先行,协同推进农村污水管网建设与改厕工作同步进行,实现两者有效衔接。

  配合单位:县爱卫办、县生态环境局

  (五)卫生乡村专项行动

  整治不良卫生习惯,以“五城联创”和“三进一培养”活动为抓手,深入实施卫生乡村建设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卫生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农家、进学校主题活动,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习惯,提升乡村卫生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以“建设卫生乡村、全民共建共享”为主题,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治促进行动,倡导成立乡村环保合作社,加大宣传发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深化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责任,主要由村民投工投劳解决;实行庭院内外“三包六净”(包门前环境卫生清洁、包门前绿化管护、包门前良好秩序;庭院、居室、厨房、厕所、禽舍、个人卫生清洁干净),动员广大农村家庭人人动手、家家行动,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配合单位:县爱卫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妇联

  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四好”家庭评选活动、“五美”庭院创建活动为抓手,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涂、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文明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健康生活习惯。

  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县爱卫办、县妇联

  3.推动卫生创建提效。坚持以点带面,扩面提质,以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和卫生示范村建设为抓手,扩大省级、市级卫生城镇创建比例,全面提升乡村卫生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为全县美丽宜居乡镇建设探索好经验。

  配合单位:县卫健局、县爱卫办、县妇联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5月中旬前):起草全县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做好整治规划,并启动实施。

  第二阶段 (5—6月):严格按照“五条底线标准”集中开展“一拆三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 

  第三阶段(7—8月):在“五条底线标准”整治完成彻底的乡村,开展提档升级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以“五化”整治为抓手,做到道路硬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庭院美化、街道净化。

  第四阶段(9—10月):在“五化”基础上,结合风貌风光、历史人文、艺术品味,以“五美”打造为抓手,做到庭院美、环境美、生态美、田园美、艺术美。

  第五阶段(11—12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严格奖惩激励,落实奖补政策。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推动项目落实

  1.县级层面。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领导组及领导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开展,另外成立5个专项行动小组,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小组长,形成领导组负总责、办公室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小组分头行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责任单位全力实施的工作格局。实行月督查、月汇报、月总结、月通报机制。

  2.乡镇层面。各乡镇也要成立整治工作机构、出台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将任务细化量化。乡镇主要领导和村“两委”主干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做好年度目标规划、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具体举措,完善村规民约、工作条例,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做好项目台账、制定项目清单,对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负责。

  3.企业层面。驻村各企业要积极参与进行环境整治活动,做好厂区内物料遮盖、地面硬化、绿化、净化等工作,做好立面净化、美化工作,并且按照“一企包一路”、“门前三包”等要求,负责做好厂区周边上下一公里范围的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和日常管护工作。

  4.其它层面。驻村帮扶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宣传发动、督促推动、争取社会力量等工作,形成高效有力的整治合力。

  (二)加大督查考核,建立奖补机制,确保底线标准

  1.严格考核督查。县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问题解决。政府督查室、农业农村局、环卫中心、纪检组联合组成督查考核组,要把“五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五条底线标准”作为全县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2.严格资金保障。县乡两级政府都要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县级财政给各示范村20万元启动资金,并制定“以奖代补”办法,对执行计划好、工作先进的乡村予以奖励,其余资金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专项申请。要整合农村的各类项目资金,向示范村倾斜,切实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严格奖惩激励。整治活动督查通报结果实行“三挂钩”,与各村考核排名挂钩,与干部绩效工资挂钩,与干部评先选优挂钩。常督查,常评比、常巩固,并建立明察暗访机制,随机抽查。乡村两级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可制定月评比、月挂牌、月奖励制度,督查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发动村民进行日常互相监督,并对保洁员、清运员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形成日常监督与组织督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要开展清洁村庄评估和表彰挂牌活动,对工作拖延、效果不明显的乡镇村及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严重者实行问责。

  4.严格对表对标。坚持改革创新抓整治、奋发有为创一流,坚持规划先行,对表实施,坚持分级创建、滚动实施,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长效机制,引导农民群众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

  (三)强化宣传发动,开展专题宣讲,凝聚强大合力

  1.媒介宣传。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新闻播报、微信平台、网站等的宣传平台作用,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宣传活动,正面教育与反面案例结合,图文并茂,加强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激发自主力量。

  2.宣讲宣传。以专题培训活动为抓手,由整治办负责制作专题宣讲课件,开展专题培训;以宣传资料为载体,各相关单位开展专题宣讲下基层活动;以乡镇喇叭为窗口,持续、滚动播放整治政策、整治意义、污染疾病防治等知识;以乡村主干道两侧宣传栏为阵地,绘制、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内容,引导村民自觉行动,努力营造干部群众投身村庄清洁行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良好氛围。

  3.典型示范。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多层面、多角度选树推广一批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观摩活动,横向学习与纵向交流结合,“走出去、请进来”,营造干群同心、奋发有为的整治氛围。

  附件:柳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机构

  柳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机构

  一、柳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机构

  柳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领导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主任李媛(兼),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贺瑞斌、县环卫中心主任冯黎明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薛大海担任领导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5个专项推进小组

  (一)拆违治乱专项推进小组

  组  长:梁志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蔡育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冯黎明   环卫中心主任兼爱卫办主任

  李仲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兴龙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治安   县林业局局长

  刘海洪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二)垃圾治理专项推进小组

  组  长:蔡育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冯黎明   县环卫中心主任兼爱卫办主任

  成  员:王  伟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贺瑞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永亮   县水利局局长

  刘  彦   县妇联主任

  (三)污水治理专项推进小组

  组  长:王  伟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副组长:陈永亮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冯黎明   县环卫中心主任兼爱卫办主任

  马春明   县财政局局长

  (四)厕所革命专项推进小组

  组  长:冯黎明   县环卫中心主任兼爱卫办主任

  副组长:张青年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成  员:贾四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守勇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刘海洪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五)卫生乡村专项推进小组

  组  长:张青年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冯黎明   县环卫中心主任兼爱卫办主任

  成  员:贾四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高志强   县扶贫办主任

  刘  彦   县妇联主任

    解读:柳林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行动方案

  柳林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