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技站、兽医站、局属有关股、站、室、所、队、重点种植、养殖基地(园区、合作社、公司):
现将《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企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3日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小火
亡人”和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
二青会”消防安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柳安办发〔2019〕2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5月至10月在全局开展“防风险保平安护二青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
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
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农业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农业领域发生群死群伤和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二青会”顺利圆满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农业农村局特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 长:贺瑞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李廷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薛大海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兵贵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康丕丽 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各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局属有关股、站、室、所、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薛大海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跟踪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
三、工作任务
(一)检查范围
独立办公的农技站、兽医站,局属各有关部门以及种植、养殖基地(园区、合作社、公司)。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1)站所及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村的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
(2)是否采用液氨制冷,制冷设备和管道的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5)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6)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7)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场所的问题。
(8)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9)规模较大劳动密集型涉农企业是否依法建立消防队伍。
(10)配合有关部门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农村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避免农村内涉及的11类场所发生火灾时出现水源不足、消防车无法到达火灾现场等情况。
2、消防设备及队伍建设
(1)独立办公的股、站、室,特别是乡镇农技站、兽医站检验检测室是否配备消防设备,消防设施设备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制度是否上墙,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是否安排值班人员,是否有消防应急队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开展排查。
(2)重点种植、养殖基地(园区、合作社、公司)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制度是否上墙;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是否安排值班人员;是否有消防设施设备且能否正常使用,是否有消防应急队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开展排查。
3、消防安全宣传
独立办公的股、站、室,特别是乡镇农技站、兽医站,重点种植、养殖基地(园区、合作社、公司)是否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是否开展消防设备使用的技术培训;重点环节领域是否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三、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原则,结合本乡镇、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部署开展工作,对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31日至10月10日前)各乡镇农技站、兽医站要召集监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进行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全力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三)总结考核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前)各乡镇农技站、兽医站要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农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技站、兽医站积极配合乡镇消防检查工作的开展,要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委属各股、站、室、所、队要根据自身特点监管好本行业的消防安全治理。
(二)落实责任,认真履职。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
(三)完善信息报送。各乡镇要加大信息工作的报送,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台账。
联系电话:0358-402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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