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站:
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导现场疫情处置工作,现将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吕农牧发〔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在非洲猪瘟疫情处置过程中切实参照指南规范,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工作。
附件: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吕农牧发〔2019〕34号)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3日
| 索 引 号: | 111423LL00100/2019-01986 | 文 号: | 柳农发〔2019〕45号 | ||||
|---|---|---|---|---|---|---|---|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27日 | ||||
| 标 题: |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转发《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畜牧兽医站:
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导现场疫情处置工作,现将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吕农牧发〔2019〕3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在非洲猪瘟疫情处置过程中切实参照指南规范,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处置工作。
附件: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2019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吕农牧发〔2019〕34号)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