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柳林县农业农村领域“三管三必须”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6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农业农村领域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权责统一、“分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等原则。

第三条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同时,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条 局属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领域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安全防范负第一责任。

第六条 各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机制,负责本行业领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共同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培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

(二)健全完善本行业领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推动制定本行业领城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四)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行业领域业务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同步监督检査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办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全生产现场检査清单等,并组织实施;

(六)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专项检查等,依法査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七)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配合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措施

(九)按照行业安全管理及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划分,牵头负责或配合牵头部门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相关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及相关配套保障制度与措施;

(十)加强本行业领城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特种设备、安全用电等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职责分工 

(一)郝向东: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全局整体安全工作。

(二)李廷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农建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农田建设股、土肥站、环保站

(三)薛大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农技推广中心、农业农村股(除人居环境)的安全管理工。

分管科室:农业技术推广站、蚕果站、植保站、种子站(四)刘兵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畜牧中心、扫黑除恶、信访稳定的安全工作。

分管科室:畜牧技术推广站、动检站、动物疫控中心

  1. 王海生: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后勤、党建)农产品质量中心、产业项目建设、农业农村股(人居环境)的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农安中心、计划股、产业信息股

  1. 白建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协助局长分管农业执法队、法制、安全、下乡的安全管理工作

分管科室: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九条 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制定各自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