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我县2024 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面掌握目前全县猪、牛、羊、禽动物的存栏量,确保完成辖区内动物 100%的春防强制免疫任务,同时也为科学合理的下达春季散养户强制免疫用动物疫苗,请各乡镇接文后及时填报目前辖区内动物散养户存栏量(附件1)和春季动物散养户疫苗使用计划(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2月28日前报回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具体要求如下:
1、春季动物散养户存栏量要按辖区内现有散养户的实际存栏量全部填报;春季动物散养户疫苗使用计划要结合乡镇已上报的 2024 年全年散养户疫苗使用计划进行填报,即2024年春、秋两季合计用苗量要与乡镇已上报的2024年全年疫苗使用计划基本一致。
2、牛、羊种畜不得进行布病疫苗免疫;牛、羊奶畜原则上不进行布病疫苗免疫,若确需免疫,必须逐级上报至省级备案后方可免疫;其它牛,羊布病疫苗和羊小反刍兽医疫苗一年免疫1次。
3、在填报春季动物散养户疫苗使用计划时,一定要认真阅读附件后的说明、严格按照说明要求进行测算填报。
联系人:宋俊珍
联系电话: 13753369162
邮 箱: cadc033300@163.com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