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是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有效解决农田“白色污染”问题、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西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5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废旧地膜白色污染已成为制约农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对加强我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不利影响。残膜的危害性:一是残膜留在土壤中,分解产

生有毒物质会造成土壤污染;二是破坏了耕作层土壤结构,影响了土壤的透气性、透水性,易引起土壤次生盐渍化;三是不利于作物出苗、根系生长,影响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四是畜有害,废旧残膜碎片与秸秆、饲料混在一起被牛羊等家畜误食,会引起消化道疾病,甚至死亡。

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可大大提高废旧地膜回收率,降低土壤里面地膜残留量。因此,加强地膜科学使用,促进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对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有着极大推动作用。

  1. 目标任务

在全县15个乡镇推广应用0.01mm以上加厚高强度地膜1万亩(具体任务见附件1),各乡镇所实施的地膜覆盖项目不能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旱作、单产提升(如朝天椒、玉米、大豆、高粱等且享受政府补贴的种植)、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等项目结合实施,同安排同部署

  1. 建设内容

1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0.01mm以上高强度加厚地膜面积1万亩

2)开展地膜回收。秋季对项目实施区加厚地膜开展回收工作,回收面积1万亩,回收时间截止1130日全部回收,要不不予补助。

3)宣传培训。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召开技术培训及推进会2-3次。

  1. 实施主体与方式

1)实施主体。乡镇为实施主体。

2)实施方式。补助方式采用先买后补的方式组织实施。

  1. 补助对象

1)补助对象。对参与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补贴依据。对参与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的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购买地膜票据及发票、铺摸时的图片;农户自行回收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地膜机械化回收的提供回收台账及回收图片。

五、补助标准及方式

1)补贴标准。加厚高强度地膜0.01mm),每亩补助补90元。

2)地膜回收环节。采取“政府补贴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筹的方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选择回收方式,回收率达到85%以上的种植户每亩补助30元。最终验收以实际作业亩数为准。

验收流程及提供资料

1)验收流程:由乡镇全面验收。在覆膜完后,由实施主体自验,自验合格后申请乡镇验收,乡镇全面验收合格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拨付资金。

2)提供资料:乡镇要提供覆膜面积落实表,验收表,覆膜过程的图片、地膜的购买票据和合格证,验收图片等,回收要提供回收验收表及验收图片。后将以上资料复印件提供到农业农村局土肥站(原土地局院内)。

、保障措施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各县镇要高度重视,成立了项目领导组。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技术人员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培训,不断更新技术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增强服务能力。

(一)严格资金管理,强化项目监管

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行为,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保证资金落实到位。按时上报实施进度。

(二)强化档案管理,做好总结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将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资料、表册、图片收集整理并归档,严格实行档案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资金使用、示范效益、经验与问题等进行总结验收。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