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农业保险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全覆盖工作,根据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落实“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增品扩面”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农发〔2025〕27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践和新的工作要求,我们制定了《柳林县2025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柳林县财政局
柳林县林业局
2025年4月14日
柳林县2025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1号文件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县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农业风险,推动农业保险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健全保障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我县农业、畜牧业和林业应对灾害风险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农民增收。2025年,推动农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承保率达60%以上,力争实现愿保尽保。
二、主要内容
(一)保险险种
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领域中的保险品种。充分考虑我县农业发展实际,优先支持覆盖面广,对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增收、维护食品安全、区域特色鲜明的有重要意义的农业产品。
1.中央政策性险种
灾害险:玉米、马铃薯、小麦、稻谷、油料作物、森林(含公益林和商品林)、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
完全成本险:小麦、玉米、稻谷、大豆完全成本保险;
2.省级政策性险种
灾害险:谷子;
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3.市级地方特色保险品种
完全成本险:谷子、马铃薯、高梁(杂豆)、油料作物完全成本险。
4.县级地方特色保险品种
灾害险:小杂粮(谷子除外)、食用菌、蔬菜(包括设施)、中药材(包括林下)、红枣、核桃、梨、肉牛、羊(限湖羊及吕梁黑山羊)、家禽(蛋鸡、肉鸡)、驴、公益林(未纳入中央政策性险种的面积)等。
(二)保障对象
县域内全体农户,包括规模经营主体及小农户。
(三)保额与费率及补贴政策见附件。
(四)保险责任及赔偿处理
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涵盖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损毁等风险。
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赔付义务,按季赔付、不惜赔、不拖赔。
(五)承保机构选择
1.小麦、玉米、稻谷、大豆完全成本保险由市财政局遴选的保险机构承办。
2.谷子、马铃薯、高粱(杂豆)、油料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承保机构,按照省财政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晋财金〔2023〕56号)要求,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遴选,4月底前完成遴选工作,《吕梁市2024年农业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吕农发〔2024〕45号)同步废止。
3.县级地方特色险种(林业保险除外)由县农业农村局遴选的保险机构承办。
(六)保费拨付结算
保费补贴资金采取以季拨付的方式结算。由县财政局根据农业保险承保进度及签单情况,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相应的保费补贴资金,不得拖欠。年底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保费补贴资金进行逐级清算,据实结算。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在农民自主自愿投保的前提下,努力扩大覆盖面、实现愿保尽保。财政局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农业农村、林业部门要加强生产组织调度,指导基层做好防灾减损工作。
(二)提高服务能力。保险经办机构要从服务农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不断提升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等专业化服务水平,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农户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保险经办机构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农险投保理赔精准度。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以及发放宣传册(页)、政策明白纸等方式,做好保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引导农户积极参加保险,确保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