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围绕蔬菜特优产业,培育县级技术技能人才50名,补助标准2000元/人。
二、培育对象及课程设置
培育对象主要为从事蔬菜特优产业及提供相关服务的新型经营主体成员,围绕该产业设置班级。总课时不少于66学时,其中线下不少于56学时(实习实训课程不少于44学时),线上不超过10学时。
三、培训机构确定
根据2025年省级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指导意见,参考近年来各培训机构的工作实效,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委托柳林县文源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承担本次培训任务。
四、特优产业发展能力提升
蔬菜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蔬菜绿色高效栽培技术,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控、防灾减灾等田间管理,现代生产设施结构设计和新材料应用,农机农艺结合,现代农业技术应用等开展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全程跟踪强化监督。培训机构要制定完善本级实施计划,加快组织推进,确保培训质量。县农业农村局与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后,可按照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预拨资金。要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做好跟踪、抽核并落实好“开班第一课”。
(二)精细管理提升效果。培训机构要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增收致富能力。要加强培训班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设置课程,每班不超过50人,省、市、县培育对象不重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用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
(三)总结推广选树典型。要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持证事关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要求,明确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进度安排、资金使用和监督考核等,狠抓措施落实。为确保任务圆满完成,特成立柳林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世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王海生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员:高建宏 农业农村股股长
高灵芝 办公室主任
郭转转 人事财务股股长
史国强 农业农村股副股长
冯宇云 农业农村股副股长
(二)加强绩效考核。要落实落细《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各项工作要求,对标《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加强培育全过程监管。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组织参训农民对所有培育教师、基地、培育组织和培育效果等综合管理在线评价,农民满意度不低于90%。同时组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培训机构要认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和技能评价的好经验、好模式,挖掘高素质农民在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的好典型、好案例,至少推荐1名技能农民培训增收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引导学优争先,积极弘扬“学习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指定专人管好用好两个平台,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农民教育培育信息管理系统。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