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全覆盖工作,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农业保险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办发〔2022〕8号)》第十条“(二)建立工作评价和奖惩机制”。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年终考核,规范农业保险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目的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规范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柳林县农业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农业保险全覆盖及保障水平提升。
二、考核对象
在柳林县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各承保机构。
三、考核实施
1.考核周期:以自然年度为考核周期,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承保机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2.考核组织:由柳林县农业农村局组成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3.数据收集与审核:承保机构需在每年年底前将相关考核数据及证明材料报送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报送数据进行审核。
四、奖惩机制
1.奖励:考核得分排名靠前且达到优秀标准的承保机构,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后续农业保险业务招投标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
2.惩罚:考核得分低的承保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限制其在柳林县开展新的农业保险业务。
附件:柳林县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考核指标评分表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
柳林县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考核指标评分表 | ||||||||
序号 | 评定内容 及标准 | 分值 (总分100) | 打分办法 | 得分 | ||||
1 | 经营概况 | 20分 | 保费收入完成率(10分):实际保费收入与上年度保费收入的比率,用以衡量承保机构业务拓展能力。计算公式:保费收入完成率 =(实际保费收入÷上年度保费收入)×100% 。达到目标得8 - 10分,每低于目标5%扣2分。 | |||||
业务增长率(10分):与上一年度相比保费收入的增长幅度。计算公式:业务增长率 = [(本年度保费收入 - 上年度保费收入)÷上年度保费收入]×100% 。增长率达到10%及以上得8 - 10分,每低2%扣2分。 | ||||||||
2 | 业务创新 | 15分 | 新产品开发(8分):根据承保机构在柳林县开发推广新型农业保险产品的数量和适用性进行评分。每成功开发并推广1个新产品得4分,最多8分。 | |||||
服务模式创新(7分):评估承保机构在宣传、承保、理赔等环节采用的创新服务模式,如线上化服务、定制化服务套餐等。有显著创新且效果良好得5 - 7分,有一定尝试得2 - 4分,无创新得0分。 | ||||||||
3 | 风险管理 | 20分 | 风险评估准确性(10分):检查承保机构对农业生产风险评估的精准度,通过对比风险评估结果与实际灾害损失情况等进行打分。评估结果与实际偏差较小得8 - 10分,偏差较大酌情扣分。 | |||||
风险防控措施(10分):考察承保机构在防灾减损方面采取的措施,如与农业部门合作开展防灾培训、提供防灾技术支持等。措施得力且有成效得8 - 10分,措施有限得2 - 4分,无措施得0分。 | ||||||||
柳林县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考核指标评分表 | ||||||||
序号 | 评定内容 及标准 | 分值 (总分100) | 打分办法 | 得分 | ||||
4 | 合规经营 | 20分 | 合规制度建设(10分):检查承保机构内部合规制度是否健全,包括业务操作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完善得8 - 10分,存在部分漏洞得2 - 4分,制度缺失得0分。 | |||||
合规执行情况(10分):通过日常监管检查、投诉举报等渠道,核实承保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等。无违规行为得8 - 10分,出现轻微违规酌情扣分,严重违规得0分。 | ||||||||
5 | 服务网点 | 10分 | 网点覆盖率(6分):计算承保机构服务网点在柳林县各乡镇的覆盖比例。覆盖率达到80%及以上得4 - 6分,每低10%扣2分。 | |||||
网点服务能力(4分):评估服务网点的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及服务水平等。服务能力强得3 - 4分,一般得1 - 2分,较差得0分。 | ||||||||
6 | 理赔效率 | 10分 | 理赔结案时间(6分):统计从接到理赔申请到最终结案的平均时间。平均结案时间在规定标准内得4 - 6分,每超出标准1天扣1分。 | |||||
理赔及时率(4分):计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理赔的案件数量占总理赔案件数量的比例。及时率达到90%及以上得3 - 4分,每低5%扣1分。 | ||||||||
7 | 实际赔付 | 5分 | 赔付率合理性(5分):对比承保机构实际赔付率与行业合理赔付率区间。赔付率在合理区间得4 - 5分,偏离区间酌情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