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柳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0日
柳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管,切实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确保粮食安全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坚持靶向施治和系统治理相结合,从资金流向入手,聚焦设计、建设、验收、管护等关键环节和责任落实,推动健全高质量建设管理模式,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对2019年以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项目资金安全高效,后期管护及时到位。
三、整治内容
(一)质量管理方面
1.勘测设计:勘测、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开展实地勘察测绘及设计;项目选址是否合规;设计是否符合当地自然情况和农民群众实际需求,是否科学合理。
2.施工质量:是否按照项目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等要求建设;进场材料是否检验合格;各项工程设施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监理情况:监理人员是否到岗,是否全程监理;是否在重点环节落实质量监控;监理日志、检查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监理代签名等问题。
(二)资金管理方面
1.招投标情况:项目招标是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招投标程序。
2.资金支出情况:是否违规举债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进度支付资金;是否拖欠工程款;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是否长期闲置;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虚列支出。
3.资金安全:是否在国库单一账户下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子账户;是否专款专用;是否违规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及其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无关的支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或者变相挤占挪用;支付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截留套取: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管理方面
1.建设进度: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是否中途停工形成“烂尾”;是否未按期完工;是否存在调度数据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建设进度等问题。
2.上图入库:是否在项目设计、审批、完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对项目区地块数据进行审核把关;上图入库的耕地面积是否大于等于立项面积。
3.竣工验收:是否在项目完工后半年内完成竣工验收;是否实地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4.建后管护:工程设施是否办理移交手续;是否制定管护制度;是否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是否落实管护资金及管护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各项工程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护;建成的工程设施是否存在废弃或闲置情况;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是否存在废弃、撂荒或被建设占用等情况。
三、整治方式
1.“回头看”排查。重点围绕勘测设计、施工质量、监理、招投标、资金支出、建后管护问题整改等6方面开展“回头看”排查。
2.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楚描述问题项目名称、时间、地点、成因及问题现状,同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资金需求。
3.开展问题整改。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资金,采取具体措施,迅速开展整改。要对账销号,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组建由农业农村、纪检、财政、审计、乡镇组成的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总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纪检委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的调查处理;财政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审计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审计;乡镇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农田设施管护主体履行对水源工程、沟渠、道路、桥涵闸站及输配电设施的管护职责,监督农田设施管护情况。组建工作专班同时,在农业农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田建设股股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强化调度推进。按照市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出台柳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实行调度制。每月10日要将工作进展,为民办实事进展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同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偏差、立行立改。
(三)营造良好氛围。设立整治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专门举报电话,明确专人受理,建立投诉举报台账,把梳理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要用好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电话监督手段,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发动和引导社会力量、群众等反映问题线索。要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对舆情反映的问题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发声,组织力量核实,公开处置结果,及时消除影响。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管控舆情发展,协调有关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提升工作成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反应,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分阶段整改的,要拿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履行工作责任不认真、推动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工作统筹,用好信息资源,避免多头部署、重复排查和填表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