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股室,全县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近期,我市相继发生煤矿冒顶,道路交通两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我县发生一起煤气中毒安全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柳林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柳安办发〔2026〕15号),全面排查整治农业农村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农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通过全覆盖排查、全链条整治、全方位监管,彻底整改一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完善农业安全生产长效管控机制,全面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防范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为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保障。
二、整治时间及阶段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4月17日):各乡镇、各单位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宣传发动,明确整治责任、任务和要求。
2.排查整治阶段(4月18日—6月30日):聚焦整治重点,开展拉网式、全覆盖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整改,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整治。
3.总结巩固阶段(贯穿行动全过程):全面梳理整治成效,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
三、专项整治重点范围
(一)农机安全生产领域
重点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操作、脱检脱审、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机手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规范农机作业操作流程。
(二)畜禽养殖及防疫安全领域
紧盯规模化养殖场、畜禽屠宰点、兽药饲料经营门店,重点排查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沼气池、化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兽药饲料储存使用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养殖场所消防、用电、用气安全隐患,严防公共卫生安全和养殖生产安全事故。
(三)农业设施及农产品仓储安全领域
对设施农业大棚、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农资仓储场所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设施结构稳固性、用电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缺失、制冷设备违规运行、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存放等问题,规范农业设施建设、使用、运维全流程安全管理。
(四)农资生产经营安全领域
加强农药、兽药、肥料、种子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严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规范危化类农药储存、运输、使用管理,强化农资经营门店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控,防范农资安全事故发生。
(五)其他农业相关领域
同步抓好农村沼气安全运维、秸秆禁烧及农业领域防火、渔业渔船安全、农业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等工作,实现农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全覆盖、无死角。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压实各方整治责任
成立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贺世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白建新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县局各股站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郝维军同志担任,负责统筹推进此次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闭环整改
各乡镇、各单位要逐户、逐场、逐设备开展隐患排查,逐一建立隐患排查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销号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实行“排查—整改—销号—复查”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落实防控措施,严防隐患演变为事故。
(三)强化执法严厉查处
加大农业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农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采取停业整顿、关停取缔等措施,形成执法震慑。
(四)加强宣传提升意识
通过入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微信推送、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提升农业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引导各经营主体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梳理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等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与日常监管深度融合,实现安全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靠前督办,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实施方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县农业农村局将定期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规范信息报送,强化应急值守
各乡镇、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按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快速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柳林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