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委纪委监委《关于抓好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重要事项调度提示》《王拥军在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和《柳林县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项目责任分解表》《柳林县全国性“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表》《柳林县省级“听民意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表》的要求,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从20253月至12,在全县人领域持续深化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保基金监管制度更加完善,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组织领导

局党组成立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专项整治问题专班统筹负责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长:穆锦明 党组书记

副组长:王有旺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贺保清 四级调研员 

贺建兴 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 

刘玉珍 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员:白 强 办公室主任

王小平 专技股股长

王锋亮 工资福利股股长

张小强 就业培训股股长

呼小艳 社保股股长

宋瑞芳 档案室主任

刘翠红 财务室主任

康志琴 劳动关系股股长

张晓玲 信访仲裁股股长

姚永刚 党总支委员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专班办公室主任由贺保清同志兼任,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集中整治相关工作督促有关股室(单位压实主体责任,按时完成有关报表上报工作

四、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

集中整治要聚焦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委、省、市、县委、纪委监委和省人社部门整治重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和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等方面全力抓好以下重点任务

(一)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立项把关不严、资金拨付不到位引发的欠薪问题。

2国企项目中存在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引发的欠薪问题。

3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4未依法依规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以及未及时纳入山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管理问题。

5其他在政府项目、国企项目中出现的欠薪处理问题。

分管领导王 君

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综合执法队(维权中心)

配合股室:信访仲裁股、劳动关系股

  1. 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

1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就业事实等手段骗取社保参保资格。

2.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病退等手续,骗取养老金待遇。

3.利用死亡人员信息继续领取社保待遇,或隐瞒服刑人员信息仍为其发放社保待遇。

分管领导王有旺

责任单位县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股室:财务室、社保股、

  1. 整治措施

(一)建立排查机制

1定期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问题专项排查,对在建工程项目逐一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项目台账和欠薪问题台账。对已竣工项目,要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2. 持续筛查社保基金问题: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比对,筛查异常参保、待遇领取等信息,及时发现疑似骗保线索。

(二)完善支付保障制度

1. 规范工资支付流程:在政府项目、国企项目中,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工资支付时间、支付周期、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

2. 加强工资保证金管理: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动态调节保证金比例。对信用良好的企业,适当降低缴存比例;对存在欠薪记录或不良信用的企业,提高缴存比例。对未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三)强化基金监管制度

1. 严格社保经办流程:加强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明确业务经办、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岗位的职责权限,杜绝不相容岗位兼任。优化业务审批系统,实行一人一岗一号登录,利用电子社保卡等技术加强身份认证,防止冒领骗取行为。同时,建立业务经办复核制度,对重要业务环节进行双人复核,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

2.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骗取套取社保基金行为进行举报,设立举报奖励基金,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举报奖励标准根据追回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由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同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

(四)加大执法力度

1. 严厉查处欠薪行为:人社部门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国资等部门,加强对政府项目、国企项目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欠薪问题,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处罚,并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

2. 打击社保基金违法犯罪:对骗取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保基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社保基金案件移送机制,人社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通报检察机关和法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

(五)加强部门协作

1.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协作机制:人社、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国资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政府项目、国企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2. 构建社保基金监管协同机制:人社、公安、民政、卫健、审计、税务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建立社保基金监管协调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社保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共同防范社保基金风险。

六、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集中整治工作。

贯通压实责任。局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开展项目整治和纠风治乱等工作的督导指导 各相关股室、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

提升工作质效。股室、单位要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重要契机,按照严深细实标准,通力合作,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治,发扬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坚持刀刃向内,真正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以纪律学习教育的实效,提升为民清廉务实的人社机关工作效。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