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局开展养老保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开展我县人社系统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养老保险政策执行、退休资格认定审核、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管理和养老服务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等重点,从政策落实、业务经办、稽核监管等方面入手,强化信息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养老保险领域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扎实、骗取套取以及贪污侵占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提升养老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涉老资金发放管理方面
1、执行养老保险政策有偏差的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养老保险方面的各项政策及制度规定,着力纠治局相关股室和社保中心有关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不到位,执行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延迟退休等相关政策有偏差的问题。
责任单位:社保股、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单位: 工资福利股、财务股
2、退休资格认定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通过抽查复核档案资料,整治退休年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认定不准确、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责任股室: 社保股、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股室:工资福利股、财务股
3、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着力解决骗取套取、贪污侵占养老保险基金问题。通过开展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指出问题整改等方式,严肃查处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套取养老保险待遇,通过虚假生存认证骗取养老保险待遇,以及通过其他违法违规方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问题,严厉打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社保基金行为。
责任股室:财务股、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股室:社保股、工资福利股
4、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不及时的问题。着力解决对符合规定的退休人员待遇(含临时待遇)核定发放不及时问题。纠正违规多发、少发或不及时发放待遇;查处提前退休、退职人员重复参加养老保险问题。
责任股室:社会保险中心
配合股室:社保股、财务股、工资福利股
(二)养老服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方面
1、查处人社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等问题。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借退休资格审核、待遇核定、待遇发放等公共服务时机,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乱作为等行为;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各类涉老资金,向被服务单位或个人转嫁摊派费用,或内外勾结骗取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违纪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人社局党组
配合单位:社保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中心
2、查处人社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作风不实纪律涣散等问题。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失职失责,作风涣散、纪律意识淡薄,为民办事不力、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漠不关心,不作为、慢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人社局党组
配合单位:社保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中心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柳林县人社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养老保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组 长:穆锦明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有旺 县人社局副局长
贺建兴 县社保中心主任
成 员:刘玉峰 县社保中心副主任
白 强 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
刘翠红 县人社局财务股股长
呼小艳 县人社局社保股股长
王锋亮 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股长
梁国强 县社保中心副主任
呼永青 县社保中心副主任
李探连 县社保中心副主任
赵伟江 县社保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社保股,办公室主任呼小艳(兼),副主任赵伟江(兼)。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和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各环节紧密衔接、高效运转。
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各环节实施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指导养老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社保经办机构按要求开展全面自查。收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形成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针对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制定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整治重点,层层压实专项整治政治责任。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开展人社领域养老保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要求。
(二)问题排查阶段(动员部署后至8月10日)
县人社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排查2022年以来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管理、退休资格认定和养老服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查准、查实、查透。要通过 12345 热线、市长信箱、"互联网+督查"、群众来电来访等渠道,主动回应群众急难愁盼,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对近年来巡视、审计反馈的养老服务领域相关问题开展"回头看";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对外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通过"信、访、网、电"渠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采取"线上系统筛查+线下实地核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对养老保险相关疑点数据进行分析核实,突出对疑点问题的研判,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起底问题线索。
(三)问题整改阶段(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
各相关股室和社保中心要一体推进问题排查与整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能立即整改的要就地整改,需限时整改的在限期内必须整改到位,确因历史或其他原因需延期整改的,要分步、分阶段整改。所有问题整改均要列明清单台账,明确相关责任要求,以达整改实效。对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于每月5日、20日前向县局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关键数据。
(四)作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
各相关股室和社保中心要全面梳理本县工作进展、成效,总结问题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堵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下一步工作举措,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5年1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中心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围绕省、市、县集中整治办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
(二)强化调度指导。要迅速动员部署,抽调养老服务领域业务骨干组建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将此次整治与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形成部门合力。积极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行政审批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多部门协调联动、信息通报、数据共享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作用,各司其职,同向发力,切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维护我县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