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山西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赋能行动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管理,规范就业见习行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现将2025柳林县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及个人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的申报

(一)征集范围

柳林县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用人企业。

(二)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有接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意愿和能力; 

2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或者小微企业,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提供的见习岗位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 

3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青年提供每月的基本生活补贴,并为就业见习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用人单位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的20%

5对申报见习岗位的企业或者小微企业要求为正常参保企业;

6安排见习名额将向近年见习效果好、有见习人员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等日常管理规范的见习单位予以倾斜。

(三)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84日至202586日;

2、线下报名地址: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委二楼西大厅);

3、线上同步报名:

用人单位登录山西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s://218.26.86.218:8099/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点击“法人办事”进入“就业见习单位申请”模块,完成后点击“就业见习岗位申请”即可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档案资料上传内容需全部上传,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单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提供资料:

柳林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

2025年柳林县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备注上联系电话;

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企业提供资料:

柳林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

2025年柳林县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备注上联系电话;

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就业见习生申报

(一)见习人员要求

1离校2年内(2024届、2025)未就业的柳林户籍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的柳林户籍城镇登记失业青年,同时应符合见习单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3高校毕业生见习人员报名前均需在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档案代理手续;

4、已参加过见习的不得再报名见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

(二)见习生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资料:

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3);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户主及本人页);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人事代理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近期学信网学历证明;

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份(求职状态);

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16-24周岁城镇失业青年提供资料:

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3);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户主及本人页);

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失业状态);

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近期学信网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

(注: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

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请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见附件4),并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2寸红底免冠彩照两张在县委西门柳林县零工市场二楼窗口办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811日—13日;

2、报名地址: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委二楼西大厅)。

三、就业见习工作程序

(一)有意向的县级用人单位进行线上线下同步报名

(二)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在审核确定见习单位后,向社会予以公布各单位岗位需求表,符合就业见习范围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进行线下报名

(三)见习单位与报名的见习人员面试对接,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见习意向;

(四)见习单位确认见习人员名单后由单位就业见习负责人提交见习人员确认名单至柳林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委0215办公室)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四、就业见习管理

(一)见习补贴标准

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见习单位负担最低工资标准20,财政负担最低工资标准80。同时见习单位应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险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为3-12个月,具体根据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每个见习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

(三)见习补贴发放

1见习单位须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财政负担部分按季度发放。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见习单位须将上一季度见习人员考勤汇总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明细账(单)报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经审核后,县财政部门将财政负担补贴部分按季度核发到见习人员个人银行卡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送的,将视为自动解除就业见习协议,停发见习生活补贴。

2见习人员因各种原因离开见习岗位的,见习单位须于当月末将见习人员变动情况报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对离岗人员停发见习生活补贴。

(四)见习人员日常管理

见习单位应加强对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1、制定本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明确相应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建立见习人员基础台账,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2、为见习人员按月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有条件的单位应酌情解决见习人员的午餐问题;

3、确定带教人员,随时指导见习工作,及时掌握见习人员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4、做好见习人员考勤记录,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后要求见习人员签字确认。

(五)补贴管理和监督

省、市人社部门通过明查暗访、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县人社部门将组织专人不定期对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进行检查。对虚报、谎报见习人员数量及见习周期,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见习单位资格,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提高认识,不断加强对就业见习政策的学习,积极承担青年就业促进工作社会责任,大力开发见习岗位,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确保就业见习工作顺利开展。

就业见习咨询电话:0358-4025801

附件:1、柳林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2025年柳林县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表

3、柳林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4、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5柳林县2025年就业见习单位申报咨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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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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