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股室、社保中心: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全面优化阶段工作要点>的通知》(吕人社发〔2025〕25号)文件精神,现将《柳林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全面优化阶段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
柳林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
全面优化阶段工作要点
(2025年6月-2026年5月)
一、深化学习教育,全面提升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组织学习。建立每周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原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
(二)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常态化组织中心各股(队)及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做到大会小会必讲,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大会4次,集体提醒谈话2次。同时在社保大厅业务窗口设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共同参与氛围,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基金安全弦不放松。
(三)加强政策宣传。紧跟社保基金有关政策法规出台进程,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政策下基层,结合“12333”主题宣传、“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组织业务骨干走进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活动,助力我县惠民利企政策法规落实落地。
二、健全政策制度,全面提升法治水平
(四)配合立法工作。积极配合上级推动山西省社保基金监管条例立法工作,全力保障立法工作顺利推进。
(五)监督政策执行。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督社保经办单位执行政策否合理合规、精准到位,是否进行严格把关,以此增强社保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社保政策能够切实发挥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六)防范工伤风险。为切实提升工伤认定风险防范能力,严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工伤认定风险防范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认定流程,统一认定标准,同时,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和风险识别能力,全方位提高工伤认定风险防范水平。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八)加强协议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协议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工伤保险协议机构的日常协议管理。
三、强化数据赋能,全面提升管理能力
(九)优化风控规则。根据失业保险业务经办风控规则库,结合实际优化完善并嵌入经办系统。全面构建起涵盖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核查的经办风险预防体系。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贪污侵占社保基金的行为,全方位保障基金安全。
(十)推进数据共享。积极推动与公安局、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构建多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每月通过数据筛查及时发现异常信息,杜绝死亡冒领等情况发生。对异常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骗取套取社保基金行为,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一)落实八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协同侦办工作机制,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打击力度。
(十二)以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为基础,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整体安排,推进我县信息系统改造和数据整理工作,按期完成全险种业务中台升级,提升全险种风险管控能力。
(十三)根据人社部《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办法》,研究 制定我县《关于规范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工作的通知》, 并抓好贯彻落实。
(十四)根据上级《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办法》,研究制定我县《关于规范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回工作的通知》,并抓好贯彻落实。
(十五)严格落实人社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办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十六)整改审计问题。从严从实抓好上级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
(十七)全面开展工伤保险生产库筛查疑点数据的核查工作。
(十八)全力提升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基金管理风险。
(十九)严格落实社保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强重大要情日常督办,建立健全要情分析机制,不定期开展要情分析。
(二十)推动落实社保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加大举报事项查处力度,依规发放举报奖励。
(二十一)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出台的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规则,制定我县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规则,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常态化开展疑点数据筛查核查,组织开展疑似“死人”“假人”、在押服刑人员违规领取、跨省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等疑点数据筛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