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区矫正中心、各乡镇司法所:
现将我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廉洁高效”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司法局
2021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廉洁高效”社区矫正
工作纪律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切实解决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思想、作风、纪律和执法活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违法违规案件。根据吕梁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执法、廉洁高效”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系统开展以“规范执法、廉洁高效”为主题的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建设创新平安柳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主体对象
我县县乡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三、整顿内容
(一)工作机构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执法主体不规范,未在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的;社区矫正机构未与司法所建立委托关系并明确委托事项,违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
(二)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的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开展审前调查工作;违规为社区矫正对象设置管理等级;不严格按照管理等级规定进行日常管理;违规批准请假;违规批准扩大活动范围;不按时解矫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主要包括:利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把本职工作变为有偿服务;不按规定为妇女和未成年等特殊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处罚不履行告知义务,法律手续不齐全,法律文书制作粗糙;不严格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审批,事后监督不到位等问;不按规定向社区矫正对象送达法律文书;不按规定向检察部门、监狱部门、公安部门等送达法律文书。
(四)执法不文明的问題。主要包括:执法过程中言谈举止不文明、粗暴执法、野蛮执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五)不作为问题。主要包括: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推诿扯皮、不安排、不部署、不落实;不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对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违法不处罚;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不要求整改等问题。
(六)廉洁自律问题。主要包括:徇私枉法,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工作中“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同案不同罚,标准不一,显失公平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社区矫正工作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从2021年4月13日开始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13日至4月14日)
我局对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4月5日前向县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报送社区矫正机构权力清单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名单、职务、联系方式及具体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2021年4月15日至6月15日)
我局要通过设置公开举报电话、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问卷调查、自查、联查、互查等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多形式,实事求是地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查找深层次原因。查找问题过程中要做到不怕丑、不护短,切实把问题找准、找足、找透。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认真研究,制定明确、具体、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切实做到即知即改、边整边改,一项一项整改,一件一件落实。在作风整顿期间,凡主动向组织说清自身违法违纪问题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理;对存在问题但拒不向组织如实说清楚问题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作风纪律整顿工作顺利开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康卫平同志委为组长,分管副局长穆晓峰同志为副组长,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领导小组,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力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我局将对各司法所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査。对自查问题不彻底的,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对整改问题不到位的,蹲点督办,责令重新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抓早抓小,严肃问责,对整顿工作期间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同时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