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处、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存在的党性不纯、纪律不严、作风不实、精神不振等突出问题,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大兴调查研究,扑下身子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成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行动自觉。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系统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以“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为目标,铁拳整治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突出问题,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为实现“两争一先”奋斗目标、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条条梳理、项项查摆,追根溯源、见人见事,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开门整顿、开门纳谏,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把作风转变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战胜困难的实际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全局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执行效能进一步提升、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

二、整治范围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和全体律师。

三、整治重点

(一)有禁不止,执行规定不严问题。着力解决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二)自由散漫,纪律意识淡薄问题。着力解决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考勤、请销假和外出请假报备等制度执行不严格、审批不规范;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期间随意离岗,工作日午间饮酒,无故缺勤或长期不在岗;上班期间串岗、聊天、购物、刷抖音、看电影、打游戏等;参加会议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缺席、随意代会,开会精神不振、打瞌睡、玩手机、交头接耳、随意走动;上班期间仪容不整,着装不得体、举止不端庄,语言粗鲁、语气生硬等问题;

(三)缺乏担当,行政效能低下问题。着力解决观念陈旧、能力不足,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学习、不钻研,对新形势、新情况不敏感、不掌握,存在思维定势、路径依赖,没有推进工作的硬招实招,迟迟打不开工作局面等“不会为”问题;工作动力不足、精神懈怠,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不在状态,不催不动、推拖等靠,推诿扯皮、推卸责任,应付差事、得过且过等“不想为”问题;明哲保身,缺乏干事创业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遇到难题绕着走,碰到问题往后拖,能办不办、该办不办,围绕程序打转转等“不敢为”问题。

(四)监管不严,落实责任不力问题。着力解决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党组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抓班子、带队伍不严格,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班子其他成员不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因管党治党责任缺失、压力传导递减而导致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四风”问题突出等问题。

(五)漠视法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老百姓关注的“事难办”“多次跑”、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等问题;在审前调查评估中不认真履职导致评估报告出现偏差问题;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的渎职行为;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或巡视巡察发现的其它方面纪律作风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7月上旬结束,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17日至425

1.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学习柳林县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解读《柳林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

2.抓好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等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思想破冰引领精神提振。

(二)自查自纠阶段(426日至525

1.深入自查自纠。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认真对照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深挖细找、对号入座,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全,为整改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2.形成问题清单。对照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入检视反思,将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并形成问题清单。

(三)整改落实阶段(526日至625

1.落实整改责任。以自查自纠、自我教育、自我改正、自我提高为出发点,对列出的问题清单,召开专题整改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班子存在的问题,由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实行“交账”制度;对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由其本人认领,制定整改清单,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

2.实行销号管理。检视问题整改清单,对能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要立行立改、即时见效;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盯住改、限期改,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建章立制、抓常抓长、持之以恒,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建立整改台帐,实行销号管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626日至710

1.民主评议。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管理对象及群众代表对纪律作风转变情况开展民主评议,根据评议情况及时整改完善。

2.建章立制。围绕活动期间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梳理修订工作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机关有制度议事、干部按制度办事、工作靠制度落实,切实构建起纪律作风方面的长效机制。

3.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集体研究形成总结情况报告,人人撰写活动心得,巩固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五、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这次“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是全县的一项活动,是根据我县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转变作风、带头联系群众,切实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推动“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深入开展,以领导干部纪律作风转变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纪律作风转变。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林县司法局“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彦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穆晓峰、李欢娥、派驻纪检组组长刘雨明担任,成员为各股室、中心、处、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找准问题症结和深层次原因查改结合、即查即改,治建并举、标本兼治,加快推进执法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的制度机制,确保“转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活动既有立竿见影的实效,更有抓源治本的长效。

柳林县司法局

20234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