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底,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柳林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1月31日,印发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根据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文件精神,县司法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意识,主动认领巡察组反馈的相关问题,2月6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县委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方案立行立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问题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只是照本宣科机械传达,不加消化,不领会精神实质,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措施:
1.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考察调研山西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会议精神、文件精神等,结合柳林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学深悟透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2.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4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工作要点从聚焦源头治理构建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聚焦执法规范构建公正文明的执法格局、聚焦纠纷化解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聚焦法律优势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框架、聚焦普法宣传构建学法用法的舆论氛围5各方面全面细致的部署今年司法行政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3.在对涉及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过程中,着重审查是否存在排除或限制公平竞争的内容,从制度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对复杂疑难事项,积极引导起草部门报请公平竞争审查部门审查,从源头上防止破坏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带病”出台。
4.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推动清理工作常态化,细化清理标准,强化协调联动。积极参与开展对现行有效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违背公平竞争、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不合理规定,坚决破除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5.执法人员培训方面。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职责,搭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交流平台,形成常态化培训交流机制,按照省、市安排,组织全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五期,各乡镇执法队参加培训人员75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5月15日-17日,为响应中央组织部、司法部的号召,组织乡镇和九大执法队人员参加为期三天的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视频培训班,参训人次45人次,对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二:态度不够积极。“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我局进一步规范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我局“12345”便民服务热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全局的便民服务工作。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总牵头、总推动。对交办件受理-处理-回复等全过程进行细化,各项工作有序衔接。今年承办交办件均按时办结,未出现被投诉现象。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问题三:制度不够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滞后,《柳林县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柳林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柳林县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行政执法制度只形成草案,未出台文件,也未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整改情况:我局印发了《柳林县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就《柳林县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柳林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柳林县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9项制度进行集中整理,减少分散性信息,提高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制度的了解和遵守程度。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全民崇尚法治的社会意识。加强普法教育,持之以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促进全民的法治认同感、法治依赖感、法治信任感。
(二)持续优化法律服务,强化法律援助便民措施
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推行“繁简分流”审理模式。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全流程,充分运用“案前引导、案中调解、案后释法”工作方法,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落实省司法厅服务保障全省特色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在专业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专业镇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深入开展“调解进企业”“调解进市场”活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动律所与工商联应联尽联,通过工商联将律师服务延伸到商会、民营企业,依法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公证便企服务,引导公证机构采取巡回办证、蹲点办证和开通“中小微企业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开展公证业务咨询和办理提供方便。
(三)持续推动“法安民企 护航发展”三年行动
持续开展“法安民企 护航发展”三年行动。开展民营企业“学法大讲堂”、民企“法律明白人”培养、“律企同行·法治体检”等系列活动,推动民营企业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激发民企依法治企内生动力,提升民企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水平,助力民营企业在优质的法治氛围、优良的营商环境中发展壮大,保障柳林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四)持续提高执法效率和规化水平
常态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聚焦企业反映强烈、执法司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影响企业发展的案件,利用交叉评查、集体评查等形式,加大对评查结果的利用和转化,总结执法经验和亮点,降低执法风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质量。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推进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合法性审核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开展全县涉营商环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违背公平竞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性权益的不合理规定进行全面清理,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壁垒,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柳林县司法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