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中心、处、所:
现将《202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司法局
2025年4月22日
2025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党的建设工作
1.落实完善“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政治轮训制度。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书香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充分发挥理论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运用好支部集体学、交流研讨学、专题培训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
2.开展“党建引领·法治惠民”品牌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化“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政治领航行动,推动支部和党员干部在拓展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推进司法行政事业重点破题、难点攻坚、堵点化解、亮点突出,努力打造一支新时代的司法行政党员队伍,实现党建和司法行政工作同频共振、互融共进。
3.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纪律教育机制。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例通报、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以案促改促治,开展警示教育。
4.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认真做好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各项工作,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动向,落实重要节点提醒,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从严查处。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
(责任股室:政工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二、队伍建设工作
5.认真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权力寻租、监管缺位等问题,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6.深入落实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区分业务类别,对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多方面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业务能力。
7.激发基层活力。支持和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落实好身心健康保护机制,执行好干警定期体检、带薪休假等措施,不断提升司法干警及家属荣誉感、责任感、归属感。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执法服装。
8.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推进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和规范化建设。通过组织律师参加省、市事务培训,切实提升全县执业律师的执业水平;加强律师的政治理论培训,切实提升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政治素养。规范律师行业执业行为,着力解决律师事务管理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确保律所规范、高效运行。
(责任股室:政工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三、统筹推动依法治县工作
9.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每年集体学习不少于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题班次课程,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
10.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工作机制,推动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适时召开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推动议事协调机构实质性运转。
11.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总结评估。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对法治建设“一规划两规划”及吕梁市高质量建设法治吕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12.持续深化法治一体化建设试点。认真推进法治柳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梳理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13.组织好全省首次法治山西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根据省评选通知,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汇总上报市司法局。
14.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督察。聚焦小切口,重点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等重难点开展。围绕中心工作确定督察项目,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察工作。
15.根据省、市、县安排部署,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围绕省市县安排,制定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责任股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四、法治审核工作
1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17.全面评估清理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一致,与上位法相抵触,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不适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责任股室:法制股)
五、行政复议工作
18.巩固已有成效,深化涉企行政复议专项行动,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加强行政复议企业联系点建设,优化行政复议申请接待、咨询流程;开通涉企行政复议“快立、快审、快结、快调、快监督”的快速通道,实行“容缺受理”,打通行政复议便民惠企“最先一公里”。
19.突出制度机制落实,着力发挥行政复议纠错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运用风险提示、案件通报、随案制发复议意见书、定期通报出庭应诉情况等方式发挥复议效能;落实繁简分流、复议调解、听证、听取意见等新程序新机制,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下沉调研、监督整改败诉率居高不下的所涉乡镇和部门,有效提升结案率、调撤率、案结事了率,切实发挥化解行政争议渠道作用。
(责任股室:行政复议综合股)
六、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
20.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相关任务。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推动我县各项工作落实。
21.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围绕《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明确的22项任务内容及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22.推进我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部署、应运。按照省司法厅安排,做好平台应用工作,加强对平台运用的学习应运。
(责任股室:法制股)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23.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印发全县“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我县“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制作柳林县“八五”普法专题宣传片,收集五年来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果资料,直观展示我县“八五”普法工作成果。
24.开展“法护春苗”专项普法活动。印发全县“法护春苗”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宣传。
25.加快沿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加强对沿黄法治文化阵地的资金支持。
(责任股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八、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26.加快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吕梁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开展“一县一所一标杆”司法所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创建标杆示范司法所。打造一所具有影响力的品牌调解室。
27.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参与调解工作,持续加强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落实专职调解员以案定补和生活补贴,加大人民调解在山西广播电视台《调解“晋”行时》的宣传力度。
28.深化“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提质扩容行动,实现县城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在去年建设的5个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村(社区)积极推动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设,在已建成的公共法律服务室探索运行“百姓身边的法律顾问”新模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公共法律服务。
29.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落实司法部、省厅、市司法局相关行动方案,开展公证案卷质量评查,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推动我县公证行业提质增效。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处)
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30.抓实抓细特殊人群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日常信息核查、人员衔接等工作指导力度,按月开展安置帮教信息核查、释放衔接、就业帮扶等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定期通报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工作意见,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对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建立专档、细化方案,做到必接必送。
31.着眼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立足社区矫正非监禁刑性质职能,树立科学执法理念,从审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与监狱单位、安置帮教机构共同发力,强化衔接配合,依法推进“减假暂”适用,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法治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执行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重新犯罪率。
32.聚焦加强执法力量,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一局一中心”模式,通过统筹使用事业编、司法协理员等方式,整合县局与司法所相关力量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33.依法加强规范执法,持续构建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在跨区域执法中的协调作用,解决基层执法实践中调查评估、执行地变更、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异地协助监管等环节衔接不畅、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执行《山西省社区矫正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加强全县社区矫正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工作。
34.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依法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加强对社区矫正领域矛盾风险的化解工作。多措施加强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脱管漏管。坚持分析研判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应急协调处置,切实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监督检查,“小切口”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35.全力提升矫正质量,扎实推进精准教育帮扶。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品牌”培育工作,不断推进教育帮扶精准化、专业化。积极应用“山西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教育资源与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育帮扶体系。落实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帮扶措施,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积极配合民盟组织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推进帮教活动进社区矫正中心,打造“黄丝带”帮教示范基地。
36.强化宣传引导指导,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5周年系列活动。梳理总结《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法》实施5周年“五个一”系列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业务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参与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37.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稳步提升社区矫正执法保障水平。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智慧化建设,10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为规范执法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股室:社区矫正管理股)
十、律师工作
38.推动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精准有效覆盖。举办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党性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党建联建,打造党建特色品牌。
39.围绕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法治保障。推进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为新设立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托管”服务的工作方案》。推进“法治体检”“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护航企业发展。
40.深入整治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健全完善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互评互督机制,建立律师违法违规执业移交制度,加大对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惩戒力度。
41.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整治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乱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落实工作。
42.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管理,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培训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同堂开展。
43.加强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积极动员律师发挥职业优势,依法公正参与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各律师事务所)
十一、法律援助工作
44.开展法律援助经费自查,完成2024年度法律援助信息公示。对经费投入、经费支出、经费管理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5.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对2024年度案件质量进行评查。积极参加各部门举办的法律援助业务提升培训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46.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开展市域范围内不限区域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依法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为人民法院指引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等法律服务。
47.开展惠民工程工作自查。实地检查值班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责任股室: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