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实现“六大突破”,重点实施“九大工程”,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抓好党的建设工作。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思想基础。每周星期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观看视频影像资料,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两手抓”,引导党员干部知“红线”、守“底线”。今年组织集体学习25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2次。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共召开党组会23次。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累计排查整改问题10条。三是加强组织建设。制定了柳林县司法局《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结合当前我局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自我加压,以“八个标准化”的要求主动拉升标杆,积极作为。全面梳理局党组标准化建设存在的短板、软肋,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四是党务政务公开。设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党务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在智慧党建中输入党建、政务、重点工作、支部活动等信息30条。 

  二、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县局出台了《关于深入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培育品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重点培育出一镇九村省级示范村以及70个县级示范村。各乡镇召开了学习推广和经验交流会。继续推行“互联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系统,2018年一共形成卷宗369起,共发放补助64000元,其中人民调解卷宗242起,发放案件补助25700元,交通事故调解卷宗126起,发放补助37800元,医患纠纷调解卷宗1起,发放补助500元。二是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量,我县对现有的12名律师以及1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调整。每个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担任7-9个村的法律顾问。三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县级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依托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派驻了2名援助律师和6名专职调解员。15个乡镇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由乡镇专职调解员轮流值守,为群众答疑解惑。257个行政村均设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室。建立了16个微信工作群,确保在日常工作中能随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四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2018年,共办理援助案件279件,其中公证175件。通过“12348”服务热线咨询462人,来访接待咨询2480人次,代书480余件。五是全力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县司法局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出台了《柳林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和发放书面公告,经初核、复核、随机抽选、拟任公告等程序最终要选出拟任命的人民陪审员54名。 

  三、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实现由“管得住”向“矫治好”转变。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16人,解矫881人,在册248人,其中缓刑204人,管制5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未成年2人,假释1人,女24人。2018年审前调查评估145人,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23名,解矫105人。一是加强心理辅导。再鼓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取心理咨询证书的同时,聘请了2位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开展对社矫人员的心理教育。目前,已有3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分别取得二级、三级不等的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2018年6月29日在柳林镇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传统文化学习。全县各乡镇正在筹备传统文化学习中。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力度。组织司法助理员召开专题会议,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与各乡(镇)司法所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制定了司法所考核制度试行办法、社区矫正人员月报表制度,对乡镇日常管理进行了细化。2018年共警告处分9人次。三是加强审前调查力度。共接到县法院及其他地区法院委托调查评估函145份,全部严格依程序出具调查评估意见函。四是每月定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此项集中教育,目的是提高在矫人员的思想、法律意识,避免再次误入歧途。五是组织集中开展社区公益劳动制度。我县15个乡镇轮流在县卧虎湾基地开展集中公益劳动,提高在矫人员的思想认识。累计集中开展公益劳动15次。 

  四、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着力在普法依法治理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出台“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意见,明确普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职责任务等。食药监局、安监局、国土局、质监局、农委、公安局、交警队等部门按照执法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40余次。二是紧抓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基层群众三个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无纸化考试。督促各参考单位做好无纸化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2018年全县共有149个单位参加考试,参加《宪法》考试8734人,《监察法》考试8634人,《公共法》考试8400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普法讲座。5月3日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辅导》,省党校教授徐晓兰做了精彩演讲。11月1日,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班,其中赵毅纯教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行了专题辅导,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聆听了讲座。邀请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高晓军、张军两位律师以“维护宪法权威 弘扬宪法精神”和“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分析与预防”为主题进行讲解。同时,抓好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在线学习工作,由组织部通报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县公安局、消防队、检察院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电视台就暑期学生安全知识进行宣传教育;高家沟乡司法所联合乡扫黑办、综治办深入高家沟辖区中小学开展普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留誉镇扫黑办、司法所、派出所、镇专职调解员、镇公共法律服务人员走进留誉中学开展法治课,学生们朗诵了宪法宣誓内容;成家庄镇司法所带领各村调解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三是创新宣传形式,拓宽宣传范围。举办专题普法节目。今年6月,与柳林电视台2台联合打造《法在身边》的普法栏目,旨在析法、释法、普法、用法,提高群众法律知晓率。累计播放节目数20期,其中扫黑除恶宣传12期,宪法宣传5期,监察法宣传3期。今年9月创办了柳林县普法公众号,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成立普法宣讲团。成立了以县公证处、援助中心、山西恒宇律师事务所为主的有法律资格证书的26人宣讲团,深入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开展普法讲座,累计开展讲座15次;同时,结合每个讲师擅长的领域,形成5个法律小问题,定期在柳林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四是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在柳林县电视台、县城区域内的3块电子屏播放我县制作的宪法宣传公益动画。100个单位5746人进行了集体宪法宣誓活动。12月4日组织19家县直单位在燎原广场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流动普法车播放扫黑除恶微电影《硬仗》和宪法宣传片,每个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作了2块展板,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县普法办人员走进大型酒店、看守所和拘留所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文艺宣传队在清河广场、看守所进行了2次文艺表演。各乡镇司法所联合其他站所,深入农户、学校、机关、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悬挂横幅45条,开展宪法讲座12次。 

  五、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累计发动宣传车36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悬挂横幅100余条。采用集中宣传方式开展宣传。3月23日,司法局联合政法委、公安局、消防队等部门在燎原广场开展了综治宣传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成立了普法宣传队。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县成立了扫黑除恶宣传队,深入人群密集区、重点村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三弦书说唱 《扫黑除恶创和谐》、音乐舞蹈快板《扫黑除恶新柳林》等节目,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表演方式,寓教于乐,增强群众满意度。先后深入穆村镇、柳林镇、孟门镇等开展宣传,主要通过文艺汇演、扫黑除恶主题漫画、剪纸展览、放映微电影和现场接货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进村入户宣传。发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深入农户开展普法宣传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讲解扫黑除恶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定决心。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宣传活动。3月的综治宣传月,重阳节、丰收节等节日,各乡镇司法所联合其他站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伞头秧歌、普法讲座、文艺表演、盲人说书,面对面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累计进行扫黑除恶宣传38次。拍摄了扫黑除恶微电影《硬仗》。通过电视台播放、发放光盘、流动普法车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咨询活动。9月11日-13日,山西恒宇律师事务所、县援助中心、县公证处在燎原广场开展为期三天的法律咨询活动。累计接受群众咨询150人。二是加强两类重点人员监管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大会,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十九大报告》、《涉黑涉恶的19类犯罪行为》,发放《致全省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的公开信》687份。严把审前调查关。对拟适用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案件、被告人严格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对接收的委托调查评估案件,严把程序关,严格调查取证,力求调查评估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全面摸排甄别。对全县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2013年以后的监狱释放人员、2015年以后的解除矫正人员摸底排查,逐一甄别、签订保证书、制作谈话笔录、建立统一台账。共签订保证书859人,谈话笔录859份。排查社区矫正卷宗160卷,刑满释放卷宗251卷,做到“底数准、情况明、去向清”。加强信息化监管。通过手机定位、人脸识别指纹机、不定期电话抽查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服刑人员实时行踪,确定和限制重点人员的活动范围,及时发现无端越界、失联等异常情况。截至目前,撤销缓刑2例,出具书面警告6人次。三是加强律师涉黑涉恶案件代理指导监督工作。强化律师培训,严明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批制度、汇报备案制度、案件讨论制度、案件总结制度以及监督督导制度,目前代理10起涉黑涉恶案件,并向县局、市局进行报备。与公检法部门配合,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目前没有发现律师违法执业行为。 

  六、扎实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整肃专项活动。一是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我局每周组织全体干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等;结合小四毛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节前廉政集体谈话。累计集中学习4次,警示教育2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每人撰写心得体会4篇,学习笔记1万字左右。二是认真查摆,严格进行整改。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公众号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征得意见45条,经梳理,形成了班子集体及个人、部门负责人、全体干部的问题清单。对于梳理出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5人存在的脱岗漏岗问题,由派驻纪检组进行警示教育谈话;对于柳林镇司法所监管不力导致刑满释放人员高海平疑似涉黑涉恶被长治“7.14”专案组带走进行了约谈;对存在在外兼职问题责令写书面检查;对于其他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时间、整改方式等,严格实行销号制度,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回音。三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研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能够及时整改的要求限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进行责任划分,制定整改台账;对于之前行之有效的制度而没有认真执行的,要求各股室进行制度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对于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进行重新修订;对于缺乏制度保障的,通过学习借鉴,进一步完善单位规章制度。 

  七、实施“公正执法”再提升工程。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了办公室、基层股、宣教股、司法所、党建等共38条制度,规范了日常管理,保障了各项共有有序开展。二是积极参与全县经济政治建设活动。2018年6月,公证处、援助中心积极参与穆村镇沙曲村换届选举工作,委派了1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监督,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防止徇私舞弊现象出现。选派律师12人轮流到县信访局随同县领导接访。三是公开权责清单,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明确法律依据、服务主题、法定时限、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51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在政府13710门户网上进行信息公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加强公证宣传力度,开拓创新,深入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3月,在燎原广场就业务范围、办证流程、收费标准、公证法律援助标准等进行宣传。9月,将《公证“做多跑一次”事项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清单》、《公证服务承诺》、《公证“最多跑一次”但是人办证须知》张贴上墙。全面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到公证减证,便民高效。全年共办理公证337件,其中民事类330件,经济类7件,收费75300元,接待群众来访200余人次,解答公证咨询100余人次。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尤其是对已破获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宣传;加大对两类重点人群的监管和涉黑涉恶摸排力度,防止存在涉黑涉恶现象存在;强化对律师涉黑涉恶案件代理的监管;充分调动基层法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一村一法律顾问深入农户开展法治宣传和线索摸排,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好这场硬仗。 

  2、强化重点人员监管。进一步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及时调整充实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以乡镇为单位充实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探索志愿者参与矫正的新模式。完善社区矫正队伍知识结构,提高矫正工作队伍整提水平。着力增强管控潜力,初步建成社区矫正安全保障体系。定期对全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防止脱管、漏管,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根据矫正对象犯罪类型、年龄等状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等级管理。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各乡镇司法所要用心探索、总结管理经验,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职责,消除管理盲区。 

  3、认真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着力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充分发挥各乡镇特色优势,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打造1-2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组织开展普法联络员培训班,认真抓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学法用法考试,以保证普法宣传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4、强化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理论政策学习,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吸取全国全省全市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件教训,积极主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不能腐的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