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产权不清晰、效益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和运行管护工作方案》及《吕梁市关于转发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

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思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市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制度,完善防治农村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全力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县域内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如灌溉渠道、泵站、蓄水池、机井等)的产权确权登记。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规范”的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工程效益持续发挥,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及运行管护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扎实推进,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刘忠旺同志为组长,各相关股站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内容

(一)明晰产权归属。根据工程类型和历史沿革,明确产权归村集体、农民合作组织、企业或个人所有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归属,建立台账管理。

(二)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按照“谁所有、谁管护”原则,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责任人和职责。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工程运行状况将管护成效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内容。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有关股站要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推动工程明晰产权及运行管护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及运行管护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导检查

综合股要统筹全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具体的明晰产权及运行管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工作作为日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指导和帮扶,采取工作指导、专项检查、结果通报等措施,全力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及运行管护工作。

(三)完善多元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多渠道筹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工程产权所有者可通过合理收取工程收益、充分利用财政支持政策、吸纳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工程管护经费。

(四)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管护制度

工程所有者可根据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特点和工程管护需要,选择专业化、社会化等管护方式。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实施工程运行管理。

柳林县水利局

20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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