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柳安办发〔2026〕15号)、《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水利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水法规〔2026〕54号)文件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水利安全监管漏洞,切实防范和遏制水利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
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全面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水利部门监管责任,统筹推进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水利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精准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水安全屏障。
通过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我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现责任链条进一步压实、风险防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治理进一步彻底、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的目标,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成立柳林县水利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忠旺(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卫小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念东(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局各股站及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政策法规股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进度调度、督导检查、信息汇总和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严格对照《水利水电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导则》,聚焦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消防安全四大重点领域,开展靶向排查整治。
以高边坡开挖、深基坑施工、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水利安全风险“六项机制”;是否存在违法转包分包、非法转让资质行为;是否按规定编制并执行安全技术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存在盲目抢工期、恶劣天气强行施工;施工现场临时便道、交通警示、车辆管理是否规范;动火作业、特种作业是否合规,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以淤地坝、水电站、堤防为重点,检查安全责任人是否落实;大坝、溢洪道、堤防、险工险段等关键部位是否存在度汛隐患;度汛预案、应急演练、防汛物资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非法围垦河道、阻碍行洪等问题;河道巡查、涉水安全警示、防溺水管控是否到位。
聚焦淤地坝、河道堤防、山洪灾害防御等重点部位,检查汛期运用计划、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大坝、溢洪道、备用电源、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淤地坝是否存在坝体渗漏、裂缝、滑塌等隐患;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应急准备是否到位;河道“四乱”问题是否整改;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预警员、预案、“叫应”机制是否健全落实。
全面排查办公区、施工营地等场所,重点整治违规动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问题,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培训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专项整治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见效。
(二)认真排查隐患,规范提交台账
聚焦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严格实行销号管理,按时规范报送排查整治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全程可追溯、闭环落实。
(三)责任落实到位,严肃追责问责
层层压实监管责任与主体责任,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对专项整治推进不力、排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彻底、台账报送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通报约谈;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柳林县水利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