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局2023年度一般公务员和一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柳林县202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柳办发20248)、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方案》(柳组发202414)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在编在岗的一般公务员(含行政人员)和一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二、考核内容及等次

(一)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工作中的突破创新。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讲求效率,办事效率高;工作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办事效率较高;工作作风较好,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

称职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办事效率较低;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

5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或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称职: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1思想素质较差;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办事效率低;

3)工作作风或工作责任心差;

4)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局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相关工作情况确定。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党建工作、发展任务以及领导班子的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5以内;有一项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为15以内;其他考核结果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为20以内。

公务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本年度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局机关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后,将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得票情况汇总表和按25%以内比例确定的优秀等次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将根据2023年度局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最终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凡民主测评优秀票率不达50%的工作人员,不得定为优秀;不称职票率达到30%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局2023年度一般公务员和一般参公人员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年度考核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海兵 局长

副组长:赵贵平 副局长

柳安平 一级主任科员

张利青 二级主任科员

杨建军 艺术研究院院长牛建军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于其珍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马小花 综合办公室主任

郭文琴 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艺术股股长 

许 丽 文物股股长陈建平 产业股股长

车海连 非遗股股长刘艳琴 公共服务股股长

张 悦 政策法规股股长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小花(兼),负责考核日常工作。五、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述职。召开总结述职会上,被考核对象在总结述职会上公开述职,并要认真填写《柳林县国家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民主测评。局机关全体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按“突出、比较突出、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进行评价,综合评价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进行评价。

(三)确定考核等次。局机关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平时所掌握情况,对考核对象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在局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由被考核人在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四)上报备案。考核结束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备案,并将考核登记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20212023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给予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奖章和奖金。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晋升职级时,其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二)年度考核为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三)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由主要领导对其说服教育并限期改进,并且本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四)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五)不参加年度考核、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务职级的任职年限,不计算为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

七、考核工作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

(一)对于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其中所犯错误与职务行为有关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以新任职务参加考核,确定等次;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同时开除公职的除外),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第二年和第三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考核年度内既受党纪处分,又受政纪处分的,考核按受最重处分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确定。

(三)要严格按照《柳林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柳办发〔2019111号)精神,对本机关请假、旷工、借调及外出学习等情况的工作人员,提出合理的等次意见。

(四)本年度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备案中要注明。

八、工作要求

(一)年度考核于20244月上旬进行,考核结果要按要求于20244月底前报县委组织部1121室审核备案。考核工作一定要按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未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的,县委组织部不予审批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能进行工资正常晋升。审核备案材料包括:局机关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年度考核花名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得票情况汇总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20212023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人员名单,不确定等次、不称职和不进行考核人员情况说明。

(二)局机关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把加强和改进年度考核工作作为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安排考核时间,认真组织,确保圆满完成考核任务。

附件:1.《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2.《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得票情况汇总表》

3.《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4.《参照公务员考核登记表》

5《柳林县国家机关、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花名册》

6.《年度考核注意事项》

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4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