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柳安办发〔2024〕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文旅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防范、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夯实文旅局党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防范一批风险灾害,堵塞安全漏洞,改进薄弱环节,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水平,遏制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组织领导,特成立如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刘海兵 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赵贵平 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柳安平 文化和旅游局主任科员
张利青 文化和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杨建军 艺术研究院院长
牛建军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于其珍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成 员:各股室股长、下属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执法队,办公室主任由王小燕同志兼任。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督促检查隐患排查、台账建立、隐患整改和情况汇总通报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文化馆、图书馆、旅行社、景区、网吧、KTV、文保单位、艺术类培训机构等。
(二)整治内容
1.地质灾害排查
(1)检查旅游景区、文化场馆、文保单位周边山体是否有滑坡迹象,如山体裂缝、土石松动等。
(2)排查边坡是否稳定,有无坍塌风险。
(3)查看山区旅游道路沿线是否存在落石隐患。
2.洪涝灾害排查
(1)检查文旅场所地势低洼处是否容易积水。
(2)核查排水设施是否畅通,包括排水沟、下水道等。
(3)评估附近河流、湖泊等水域对文旅场所的影响,是否有洪水漫灌风险。
3.气象灾害排查
(1)检查建筑物防雷设施是否完好。
(2)评估文旅场所对强风的承受能力,如广告牌、指示牌等是否牢固。
(3)查看是否有应对暴雨的应急措施。
4.地震灾害排查
(1)检查建筑物抗震性能,是否有明显裂缝等问题。
(2)确认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标识是否清晰。
5.建筑安全检查
(1)检查场馆建筑结构是否牢固,有无因自然灾害受损情况。
(2)排查屋顶、墙面等是否存在漏水隐患,以防暴雨导致内部设施损坏。
6.电气设备安全
确保电气设备在雷电等自然灾害下的安全运行,防止因雷击引发火灾等事故。
7.特种设备隐患排查
(1)特种设备是否取得许可证,是否经过检验并合格,是否存在必须停用修理的超标缺陷,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2)特种设备是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未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需报废、但未依法报废仍然使用,或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
(3)特种设备或者其主要部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包括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缺少、失效或失灵等情况。使用特种设备期间是否存在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是否对其进行了全面检查、排除故障隐患。
8.旅游交通隐患排查
(1)旅游租赁用车是否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证、持有道路运输证,是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有承运人责任保险,是否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是否按规定核定最大承载量载客。
(2)旅游景区内运行客车、客船各类手续是否齐全合法,区间载客运输工具驾驶人员是否接受安全教育、是否正确操作运输工具、行驶前是否落实每个乘客系扣安全带等安全保障措施。
(3)旅游景区内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及安全的路段、地段是否有安全防护设施,边坡发生严重变形是否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4)旅游客船技术状况、重要设备是否存在缺陷和隐患,旅游客运码头重要设施及应急设备是否存在缺陷或故障 。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0日—12月20日)
召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明确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和要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和企业。
(二)自查自纠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局属各单位、各文旅企业按照排查整治范围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和企业将自查自纠情况定期上报文旅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检查督查阶段(2025年1月1日—3月1日)
文旅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检查督查组,对各单位和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是否全面、整改措施是否得力、整改是否到位等。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和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企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3月2日—3月31日)
各单位和企业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上报文旅局。文旅局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验收,评估行动效果,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企业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协作,形成合力。文旅局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
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