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营医疗机构:
为切实加强民营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各民营医疗机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根据《吕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措施》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民营医疗机构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排查梳理,及时申报纳入
各民营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迅速
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于前期因各种原因未申报的属于本次整治范围的建设工程(1998年9月1日以后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装饰建设工程),必须在2025年5月16日前,主动向县卫健局办公室提交消防审验申报材料,纳入整治工作范围。逾期未申报的,将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监管对象,并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二、分类推进整改,及时完成审验
已纳入我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整治工作的民营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吕梁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处置措施》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消防审验工作。审验通过后,及时将审验报告报送至县局办公室1117室备案,以便进行后续监管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问责
各民营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消防审验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在消防审验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1. 故意隐瞒未申报建设工程项目,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2. 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及消防审验工作的;
3. 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导致消防审验不达标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
对存在上述问题的民营医疗机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措施;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未及时完成审验的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置。
各民营医疗机构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消防审验对安全发展的关键意义,将其作为当前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扎实推进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共同维护我县医疗行业消防安全稳定。
柳林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1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