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柳林县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柳林县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8-2020年)
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一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2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吕政发〔2018〕12号)和吕梁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吕政发〔2016〕33号)要求,推进我县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和标准化战略实施,加快完善标准化体系,提升标准化水平,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推动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标准化+”效应,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为决胜全面小康,实现振兴崛起,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柳林提供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完善标准化体制机制。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部署,促进标准化、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以管理创新为抓手,加大标准实施、监督和服务力度,提高标准化效益,推进标准化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展。
2.协同推进、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社会团体的主体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推进、合理规划、统筹兼顾、全面发展。
3.需求引领、服务发展。聚焦产业转型升级、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发展需求,合理规划我县重点领域标准化体系,满足我县产业结构调整、社会治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对外贸易合作的需要。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深化标准化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成效显现。基本建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体系,形成政府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标准实施成效明显,标准体系更加合理,政策措施更加完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对经济社会的技术支撑作用日益增强。
2.具体目标:基本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监督管理体系。
重点领域主要工业产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0%以上,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建设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个,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1个,标准化试点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农业地方标准30项。
鼓励企业联合制定企业联盟标准。
鼓励社团组织发布团体标准。
培养标准化专兼职人员20名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简化优化标准体系
全面深化标准化改革,建立健全我县标准体系,完善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标准管理机制。
1.完善地方标准体系。优化完善地方标准体系,鼓励制定符合我县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的地方标准。
2.引导放开企业标准。企业根据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引导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
3.促进科技转化为标准。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将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和市场应用前景的标准作为各项成果认定、评奖指标和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4.鼓励发展团体标准。引导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二)推动标准实施
加强机制建设,创新实施方法,促进有效实施,提高标准实施效益。
1.积极应用标准。县直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认证认可、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促进标准实施。
2.宣贯重要标准。各部门在本领域的重要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发布时,要组织好标准宣传推广工作。
3.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推进规范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自身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4.严格执行企业标准。企业应严格执行标准,并将标准作为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控制质量的依据和手段。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积极适应市场需求,保证所用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5.发挥各种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等各类市场主体在标准实施中的作用,积极利用自身有利条件,推动标准实施。
(三)强化标准实施监督
加强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县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建立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进行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强制性标准监督和推荐性标准评价,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1.建立标准监督机制。建立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完善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认证等推荐性标准监督机制,促进推荐性标准有效实施。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加强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估。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重要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加强对反馈信息的分类处理,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
3.强化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加强标准化社会教育,强化标准意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共同监督标准实施。进一步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四)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促进标准化服务专业化发展。
1.探索培育标准化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各类标准化组织开展标准技术内容和编制方法咨询,为企业制定标准提供国内外相关标准分析研究,为企业实施标准提供定制化技术解决方案,指导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加快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
2.加强标准化服务建设。积极参与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标准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共享,满足不同领域和层面的需求。对社会、企业和消费者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标准,要加大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促进社会各主体正确、有效地执行标准。
(五)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推进标准化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协同发展,支撑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社会治理。健全标准化工作体系,提升标准化发展保障能力。
1.培养标准化工作队伍。加强对标准化人员培训工作力度,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注重培养标准化中高端人才。将高端标准化人才纳入我县重大人才工程。
2.加强标准化工作机构建设。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筹建工作。
3.积极参与省级、国家标准化工作。支持我县专家和机构积极参与省、国家标准化工作,培育、发展、推动我县优势和特色技术(服务)标准成为省级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三、重点领域
(一)加强工业、服务业、农业标准化工作,为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把有效化解产能过剩和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有机结合,通过提升标准水平,促进供给侧改革取得成效。提升标准化与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契合度,在提升现代载能产业、发展壮大装备制造业、培育发展新兴接替产业的进程中,发挥标准化的规范引领作用。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规范服务业发展,以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业标准化发展为重点,带动现代服务业健康蓬勃发展。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突出粮食安全,推广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不断完善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
|
专栏1 工业标准化 |
责任单位 |
|
能源产业 在煤炭、电力、煤层气等领域,建成以国家、行业标准为主,山西省地方标准为补充,柳林县地方标准补缺,企业标准为竞争优势的标准体系。重点研制煤矿安全生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燃煤发电节能与超低排放改造、外送电通道建设、煤层气开发与井下瓦斯抽采及地质调查、地质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等关键领域技术标准。 |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信委 县煤炭局 县环保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质监局 |
|
载能产业 冶金领域重点完善铁、铝产业等标准体系。煤化工领域构建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等标准体系。焦化领域围绕焦炉煤气化工合成、煤加工合成、煤焦油深加工和粗苯精制产业链健全标准体系。建材领域加强绿色建材、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的实施工作。大数据领域加强云计算和数据中心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医疗健康、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游、不动产登记等,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信息开放统一平台和基础数据资源库共享标准,为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开放、利用提供依据;探索运用标准化手段助力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为互联网与制造业、现代农业、金融领域、交通运输的深度融合提供标准支撑。 |
县经信委 县住建局 县网信办 县国土资源局 县质监局 |
|
装备制造业 对接《中国制造2025》国家发展战略开展标准化工作。紧扣精密铸造,在汽车零部件、家电部件、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煤炭机械等关键零部件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煤机装备领域加强煤机制造、煤矿井下机器人等智能化成套设备的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煤层气装备产业突出煤层气开发钻具等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电力装备加强太阳能、风力、光伏发电等先进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
县经信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质监局 |
|
新兴接替产业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在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方面等制定和实施系列标准。新材料产业建立新型建筑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特种金属功能材料等标准体系。轻纺工业围绕日用玻璃、陶瓷、造纸、塑料制品、棉纺、服装、室内装饰产业建立标准体系。 |
县经信委 县住建局 县质监局 |
|
科技创新 构建科技创新标准体系,在现代煤化工、煤焦化、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机械铸造、节能环保、食品医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领域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运用标准化手段,鼓励引导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
县经信委 县住建局 县质监局 |
|
专栏2 现代服务业标准化 |
责任单位 |
|
文化旅游业 运用标准化技术手段,规范全县景区经营创新、管理创新、产业创新。运用“标准化+旅游”的理念,推动旅游业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等相关产业相融合,推进乡村休闲游、生态风光游等旅游新业态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旅游业与金融、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加快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旅游电子政务系统和旅游电子商务发展。 |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县经信委 县农委 县文化局 县民宗局 县质监局 |
|
现代物流业 以煤炭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制造业物流、农产品物流、城乡配送物流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 加快物流信息化和物流技术装备标准的制定,综合运用标准化手段,带动绿色物流产业发展。 |
县发展改革委 县商务局 县质监局 |
|
高技术服务业 建立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信息技术、数字内容、电子商务、生物技术等高技术服务业标准体系与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标准体系,通过标准化体系支撑高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鼓励在全县新兴接替产业集聚地、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园区设立的高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建设服务标准化试点。 |
县科技局 县质监局 |
|
其他服务业 完善商贸、运输、金融、会展、节能服务、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其他服务业标准体系。制定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加强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 |
县经信局 县档案局 县质监局 |
|
|
|
|
专栏3 现代农业标准化 |
责任单位 |
|
粮食安全 运用标准化手段,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围绕旱作农业、节水农业、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开展标准实施和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加强土地资源保护标准体系,鼓励制定耕地保护、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等地方标准。完善粮食收储供应安全标准体系,重点制定粮食仓储物流标准体系和信息管理标准体系。加强气象标准化服务能力,鼓励研制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天气预报、农业气象地方标准。 |
县农委 县国土资源局 县粮食局 县气象局 县质监局 |
|
农业 完善以农兽药残留限量为重点,覆盖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控制、采收贮藏运输等关键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制定(修订)8+2农业产业生产技术规范。对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资源保护利用进行标准研制。在农机领域鼓励研制和实施电动农机、山区丘陵小型农机、设施农业机械产品标准和保护性耕作、深松作业技术标准,推行主要农产品全程机械化。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乡(镇)、示范场(社)建设,推行农产品生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 |
县农委 县农机局 县粮食局 县质监局 |
|
林业 重点制定核桃、红枣、阔叶树种育苗及造林技术规程、主要经济林丰产、森林食品质量、人工林质量评价地方标准,在全县建立1—2个核桃、红枣经济林树种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
县林业局 县质监局 |
|
水利 制定和实施农田水利、水文、中小河流治理、灌区改造、农村水电、防汛抗旱减灾地方标准,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综合治理配套标准,不断提高我县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 |
县水利局 县质监局 |
|
现代农业产业化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广“标准+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条。鼓励制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标准,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
县农委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县林业局 县质监局 |
|
现代农业经营 推进农业公益性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流通业态标准体系。鼓励开展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的标准化研究。 |
县农委 县商务局 县质监局 |
(二)开展城乡、两个文明、军民融合标准化,促进协调发展
在转变城县发展方式、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方面开展标准化工作。加强文化建设标准化,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现代文化产业。运用标准化手段促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军民融合。
|
专栏4 拓展标准化领域 |
责任单位 |
|
城乡协调发展 通过标准化的有效运用,促进城镇一体化,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土地集约化利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重点镇建设和资源型城镇转型,发展特色县域经济。以标准支撑新农村建设,服务村村合并、撤乡并镇工作,规范现代农业园区和新型农村社区协同发展,助力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同时转变。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质监局 |
|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制定和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文化工程、公共文化数字化标准。建设现代文化产业标准体系。 |
县文化局 县质监局 |
(三)开展生态文明标准化,服务绿色发展
构筑生态屏障、建设美丽柳林。围绕“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建立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体系,建设低碳循环发展、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治理标准化体系,鼓励煤炭等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碳排放权交易、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标准的研制和实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
专栏5 生态领域标准化 |
责任单位 |
|
低碳发展 发展绿色交通,建立低碳交通运输标准体系,建立并推行公共交通标准体系。运用标准化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广绿色建筑标准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标准。建立我县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加强碳汇标准体系研究。鼓励制定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构建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体系。 |
县发展改革委 县经信委 县环保局 县住建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质监局 |
|
发展循环经济 以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为主要内容,建立现代循环经济产业标准体系,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和实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的地方标准。 |
县经信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质监局 |
|
资源节约高效利用 建立强化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绿色建筑标准等约束性标准体系,在电力、建材、钢铁、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开展能耗对标达标活动。鼓励制定和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标准,实施和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标准。鼓励制定和实施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标准,开展能耗统计、对标达标等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模式。鼓励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标准实施。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指导矿山企业实施矿产资源开采回采、选矿回收和综合利用“三率”标准。 |
县经信委 县国土资源局 县水利局 县住建局 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县质监局 |
|
环境治理 构建大气污染物防治标准体系,主要针对控煤、治污、管车、降尘方面开展工作。建立水污染防治标准体系。以良好水体生态保护、城县黑臭水体治理、工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农村生活污水防治、汾河等主要河流生态修复治理为主要工作内容。鼓励制定和实施水资源质量、水污染物排放、水资源基础、水监测分析方法、水资源样品地方标准。建立土壤污染治理标准体系,以工矿废弃地综合整治和复垦利用为主要工作,鼓励制定和实施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方面的标准。 |
县环保局 县水利局 县农委 县国土资源局 县质监局 |
(四)加强区域标准化,带动开放发展
综合运用标准化手段,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以协同发展为建设目标,促进标准化互利合作,促进标准体系互认,促进标准信息平台共享,带动实现政策通、设施通、贸易通,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
专栏6 对外标准化 |
责任单位 |
|
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建立开放型标准化合作协调机制,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工作重点,重点开展经贸合作、对外投资、产业合作、人文交流四项工作内容。开展与沿线国家、友好城县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促进双边或多边技术标准接轨和互认。围绕我县主导产业、重点产品,以沿线重点国家标准为参照,积极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加强与沿线国家标准的对比分析和质量检测。 |
县商务局 县质监局
|
(五)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促进共享发展
建立教育、就业、卫生、养老、扶贫、公共安全等领域标准体系,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柳林提供技术支撑。
|
专栏7 社会领域标准化 |
责任单位 |
|
|
脱贫攻坚 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建立农产品加工、特色农业开发、旅游开发等相关标准体系,支撑特色产业脱贫。做大做强规模养殖、无公害蔬菜、有机水果、优质中药材等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制定和实施片区综合开发、基本农田、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和乡村道路建设等以工代赈重点项目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支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制定和实施农村文化设施、贫困地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农业科技信息化服务网络建设等公共服务扶贫标准,服务脱贫攻坚、全民小康战略目标的实现。 |
县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县农委 县卫生计生委 县质监局 |
|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 建立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和实施就业服务和管理、劳动关系等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标准。鼓励研制和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标准,鼓励制定(修订)和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待遇审核、服务规范、社会保险风险防控、医保经办、工伤康复经办等领域的标准,提高社会保障服务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卫生计生委 县质监局 |
|
|
基本医疗卫生 构建健康产业标准体系,鼓励在中医药等领域研制相关标准。实施卫生、中医药相关标准,包括卫生信息、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中医特色优势诊疗服务和“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临床检验、血液、医院感染控制、护理、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病媒生物控制、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营养、学校卫生、消毒、卫生应急管理、卫生检疫等领域的标准。鼓励实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分级标准、道地药材认证标准等重要相关产品标准,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 |
县卫生计生委 县质监局 |
|
|
社会工作 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和实施养老机构医养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护理规范、福利机构儿童日常生活照料基本规范、儿童家庭寄养服务基本规范、居民地名称和标志设置管理规范、社会工作者登记及继续教育规范、社会工作项目绩效评估规范。鼓励制定和实施老年福利院、养老院、老年养护院、老年公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家政服务等方面服务标准。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民政局 县质监局 |
|
|
文教体育 进一步完善文物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和实施考古工作计划编写规范、古村落保护修缮导则等重要标准。围绕全民健身和确保安全建立体育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和实施体育场馆公共安全运行规范、体育场所经营开放实施细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标准。建立教育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和实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建设、高校协同创新能力成果转化等标准。 |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县文化局 县教育局 县质监局 |
|
|
城镇化和城县建设管理 构建城镇建设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和实施城县、小城镇设计和城县“双修”、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县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的标准。鼓励制定和实施县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户外广告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县政工程设施等方面标准,不断提高城县管理水平。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住建局 县质监局 |
|
(六)开展权力运行监督和公共安全标准化,服务廉洁和安全发展
以标准化为有效路径,促进廉洁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综合运用标准化技术手段,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标准化体系,保障权力廉洁、有效运行。建立信息安全、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与实施监督,建立社会信用标准化体系和公共安全标准化体系。
|
专栏8 权力运行监督标准化和公共安全标准化 |
责任单位 |
|
权力运行监督 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标准体系,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原则,以“两清单、两平台、两张图、一监督”为基本要求,推进县乡两级政府事权规范化。鼓励研究制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分类编码、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效果评估、权力行使流程等标准,为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提供支撑。 |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县质监局 |
|
公共安全 构建公安信息技术和数据标准体系,以公安数据标准化建设为基础,整体推进相关公安信息系统的应用。建立公安便民利民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在户籍、出入境、消防、交通管理等方面建立服务标准。开展城县视频立体化自动防控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技术防范标准的实施力度。鼓励制定和实施消防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和实施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专项整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标准。鼓励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安全防御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场所、文物建筑、公共场所、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等防雷减灾安全管理等相关标准。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示范建设,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鼓励制定和实施地震监测预警与信息安全、地震危险性与风险评估、抗震设防应用完善与发展标准体系,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
县公安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气象局 县质监局 |
|
信用体系建设 围绕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共享披露、信用监督和奖惩、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等环节,建立信用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和实施我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标准规范、企业信用综合评价规范等标准,保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
县发展改革委 县工商局 人行吕梁县中心支行 县质监局 |
|
信息安全 在互联网领域,运用标准化手段提升互联网安全管理、态势感知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围绕网络信息安全配套工程,建立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认证和创新能力标准体系。 |
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县保密局 县经信委 县质监局 |
四、重大工程
(一)农产品安全标准化工程
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为目标,把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大力提升农业生产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围绕安全种植、健康养殖、绿色流通、合理加工,建立科学、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标准实施推广体系。建立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农产品安全保障标准体系。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制定新的地方标准,培育新的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的认证。围绕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试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提升等,开展以建立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为目标的标准化示范推广工作,建设涵盖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各类标准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县农委、县质监局)
(二)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工程
以保障消费品安全为目标,建立完善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不断提高消费品安全和质量水平。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消费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产业发展、产品质量监督、消费维权等多环节信息与标准化工作的衔接互动机制,加强对消费品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提倡技术创新和企业标准化升级,加快用先进的产品和技术标准取代落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推动实施品牌战略,通过争创优质产品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业产业的技术进步。(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
(三)节能减排标准化工程
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5〕109号)精神,把节能标准化作为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形成联合推进节能标准化的工作机制。发挥标准化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开展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能耗限额、能效指标等强制性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节能标准化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增强政府部门、用能单位和消费者的节能标准化意识。创新标准宣传贯彻、信息咨询、标准比对等服务工作模式,提高节能标准化服务水平。鼓励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产业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县标准化主管部门与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全县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节能标准的有效实施。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对节能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
(四)旅游文化标准化工程
建立旅游标准体系,鼓励制定和实施旅游业基础标准,旅游区、旅游产品、旅行社、旅游住宿、旅游餐饮、旅游交通、旅游购物、旅游文化娱乐等旅游业要素标准,旅游资源保护、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公共设施、旅游安全等旅游业支持标准,旅游人力资源、旅游投诉处理、旅游统计管理、旅游目的地评价、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游客满意度等旅游业工作标准,为实现文化旅游强县提供更为丰富的标准支撑。(责任单位: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质监局)
(五)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
建立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政务服务、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司法行政与服务、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公益科技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政府自我监督,探索创新社会公众监督、媒体监督等方式,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的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各乡(镇)各部门紧贴政府职能转变,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协同推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的实施。(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委、县民政局、县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县住建局、县文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
(六)装备制造标准化工程
发展壮大装备制造业。贯彻《中国制造2025》,紧扣创新驱动、绿色制造,以精密铸造为基础,在工程机械、煤炭机械等方面建立标准体系,着力提高制造业标准化水平,加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力度,努力把装备制造业打造成为全县工业支柱产业;加大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制定和技术引进力度,大力发展纯电动客车,适度发展混合动力、甲醇和燃气汽车,着力构建“煤—电—车”产业链。(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质监局)
(七)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工程
加快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立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标准体系,加快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惠的新型城乡关系。鼓励制定和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相关标准。积极推进休闲农业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支持现代标准化农业园区和标准化新型农村社区协同发展,推进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工矿企业村庄搬迁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建立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以标准化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均衡发展的教育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财政体系,稳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现代物流标准化工程
落实《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建立物流标准体系,加强重要物流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促进物流标准实施。鼓励制定和实施物流系统标准化总体规范和物流设施标准、物流标识系统标准等体系规范。推进物流设备和服务认证,推动行业协会、媒体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督物流标准实施,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质监局)
(九)创新驱动标准化工程
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低碳发展为主题,对重点产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科学性规划,强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和标准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我县由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型跨越发展。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开展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建设。围绕以上领域开展标准体系建设,通过增强区域标准化实力,发挥更大集聚带动作用,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根据我县不同类型企业实际情况,提供更加精细化、更有针对性的标准化技术帮助。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活动。支持重点创新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更加重视技术创新、标准研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煤炭局、县经信委、县质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标准化法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我县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
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发挥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标准化改革发展中制定重要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作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发挥好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好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标准化工作。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标准化建设的经费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对具有创新性、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标准,以及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实施奖励。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增值性标准化服务,引导社会经费投资标准化服务业。逐步建立政府资助,社会投入,共同支持标准化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
(四)加强标准化宣传工作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相关方针政策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学校、社区、乡村传播标准化知识,树立标准化工作理念,营造全社会懂标准、重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规划的实施。各级、各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进规划实施。建立标准化统一管理和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做好相关专项规划、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抓好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的责任分解和落实。加强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估和监督检查,跟踪分析规划的实施进展,确保规划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