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开展全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开展全县农用车违法载人

  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

  为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不断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基础,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21〕10号)以及7月23日市政府全市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年底,在全县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集中查处在农村地区以及城郊、城乡结合部行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运输以及各类施工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三轮电动车等车辆(以下简称“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一批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实现“两降一不”(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的交通事故不发生)目标。

  二、具体安排及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8月25日前)

  1.营造整治舆论声势。县宣传部门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媒体等平台,开设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专栏,引导群众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本单位特点,精心研判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各部门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8月26日至12月15日)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各乡(镇)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员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建立基础台帐,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8月底前,各乡(镇)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委员会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委员会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违法载人”承诺书,并作为日常工作常态化管理,确实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辖区交警中队。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交警大队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根据我县实际,确定每月逢十为全县集中行动日。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所属乡(镇)及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21〕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的问题。要发动农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帐,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县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产销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力争在年底前,对2018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18年以来发生过交通事故亡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要压实乡(镇)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的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同、共管共治。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10.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短信”等平台,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切实开展农村交通“六见”(见醒目警示宣传、见村支两委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承诺保证、见农用车驾驶员教育警示培训、见摸底排查基础台账、见农村劝导管理“两站两员”到位、见交警大队民警分片包村措施落实到位)活动,要加大警示曝光力度,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劝导,大力宣传“不驾问题车,不乘农用车”,不断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要加强农村地区“一村一栏一标语”(一栏:有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一标语: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要督促整改,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三、职责任务分工

  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检查、指导;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考核、通报和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总结上报等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组汇报。

  县交警大队: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考核、通报。组织公安、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加强农用车注册登记、检验以及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县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县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1〕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60个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35个信号灯的任务。

  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源头治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住建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内人员、城市园林绿化人员、城市道路建设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道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治理。

  县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交警部门举报。

  县工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源头治理农贸市场经营户搭乘农用车进出市场的行为,必要时建议市场开办主体与商户解除商铺租赁合同。

  县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村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成立柳林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各抽调2名业务骨干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合署办公。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二)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工作推进。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三)科学分析研判,精准分类施策。要完善分析研判制度,提升研判水平,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各类突出风险,按照“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靶向治理、精准防控,着力提升事故预防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四)加强科技应用,提高治理能力。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把我县打造成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手段应用示范县,薛村镇、成家庄镇和李家湾乡为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五)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对工作职责履职不力,导致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强化工作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每两月召开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专项整治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排名靠后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向县政府做出检查,年底考核以每月考核的基数总和为准,各乡(镇)也要参照考核标准制定考核方案,形成长效机制。

  (七)加强信息报送,反映整治动态。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2021年8月3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9月10日前报送农用车保有量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单位每周报一期高质量专项整治信息,每半月报一期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1月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高  平   13834358111

  田  鹏   18734868466

  邮  箱:406405905@qq.com

  附件:1.柳林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

  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农用机动车保有量统计表一

  3.农用机动车保有量统计表二

  4.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统计表

  5.道路严重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6.已建成的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清单

  附件1

  柳林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

  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朱爱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一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 孟利军  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开贵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贾四勇  县应急局局长

  贺兴龙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郝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亮  县工信局局长

  李仲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建平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呼永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卫学河  县应急局副局长

  李瑞喜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薛大海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闫  平  县工信局副局长

  严翰华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连科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副局长卫学河、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瑞喜、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薛大海、县交警大队教导员刘连科任办公室副主任。

  

    图解:柳林县开展全县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暨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