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2年度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柳林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指导实施好我县农业生产托管工作,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晋农经发〔2021〕7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21〕191号)以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服务小农户为重点,按照引导、推动、扶持、服务的思路,培育服务主体,拓展服务领域,加快资源整合,逐步完善支持政策,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快速发展,引领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和绿色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优先支持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关键且薄弱环节的托管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并逐步拓展红枣、核桃等经济林托管。培育壮大托管服务主体,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促进规模经营和绿色高效生产,有效缓解土地撂荒问题,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和运行机制。2022年全县共完成粮食作物、经济林托管面积4万亩。通过托管形式复垦改造撂荒地2.5万亩,具体由乡(镇)负责实施、验收、支付。
三、工作重点
(一)公平选择服务主体,提升服务质量。坚持“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在符合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基础上广泛动员、择优选择规范化、专业化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为促进公平竞争,选择单环节承担农业生产托管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其中,经济林托管服务主体要优先采用“党支部+合作社”规范提升的模式,基本条件要达到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吕梁市造林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方案》(吕自然资发〔2020〕154号)中的规范要求。根据市级制定县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的基本条件,并择优奖补优秀服务主体,为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打造良好的基础。
(二)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推动联合发展。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供销社、农机户等不同服务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托管。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引导各类服务主体积极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和人才合作。推动服务主体与银行、保险、邮政等机构深度合作,因地制宜开发“托管贷”“托管险”等金融保险新产品,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贷”作用,有效解决服务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三)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农业生产托管中央资金主要用于完成中央托管任务面积。作业环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服务价格的30%,相同条件下优先补助耕、种、防、收全程托管的托管服务组织,重点支持小农户接受社会化服务,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原则上补助金额不超10万元。根据当地指导价格和各环节资金使用比例,每亩补助不超100元。市级农业切块资金侧重于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实现规模化经营。主要对集中连片经营达到标准,全年累计托管作业面积达到标准,依法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联合会、联盟协会,开展经济林托管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复垦改造撂荒地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对作为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奖补(奖补标准及金额见附件2);对未列入中央补贴范围但适合我市特色农业发展所急需的机具进行补贴,对2022年度农机具新安装田间作业监控设备的服务主体进行补贴(奖补标准及金额见附件3)。集中连片托管面积与全年累计托管面积不得重复奖补,经济林托管和复垦改造撂荒地不得重复补助。
(四)支持集中连片作业,推进规模经营。耕地集中连片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要优先支持集中连片的农业生产托管,鼓励各乡(镇)实现整村、整乡甚至更大区域内小农户的土地集中连片。在难以实现大规模集中连片的半山区和半丘陵地区,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主体。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引导农户依法自愿在村组内互换并地、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为农业服务实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大力推广应用高性能机具和适合丘陵山区作业的经济实用型小型农机、高效专用农机等,提高农机耕种防收水平。
(五)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鼓励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关键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推动服务范围从粮食等大宗农作物向红枣、核桃、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鼓励各乡(镇)通过农业生产托管的形式扩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规模,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
(六)强化行业指导,启动动态监测。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指南和服务规范,强化服务过程指导和服务效果评估。各乡(镇)要加强服务价格监测,防止价格欺诈和垄断,强化服务合同监管,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规范服务行为,对从事生产托管的各类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引导服务主体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农户利益。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主体,要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改正。对服务面积和质量不达标、虚报服务面积等的服务主体,一律清退。农业生产托管协会、联盟,为会员提供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融资担保、信用评价等服务,发挥其联系政府、服务会员、整合资源、自律规范的功能。
四、实施流程
(一)优选服务组织。各乡(镇)要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要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在符合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基础上广泛动员、择优选择规范化、专业化服务主体,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切实保障服务效果。各乡(镇)对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进行资格审核备案,并上报县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县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通过公示栏、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主体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二)确定服务价格。服务主体为农户提供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价格,由各乡(镇)负责调查本地市场价格,汇总上报县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县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需加强对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引导服务主体合理确定托管服务价格。要防止个别服务主体形成价格垄断,切实保障农户利益。
(三)签订服务合同。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托管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报乡(镇)农业生产托管办公室存档备查。参与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要与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议。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主体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认真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并经农户签字确认。村级要掌握基本情况,并对本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及适度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户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业生产托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及时组织服务组织与农户开展生产托管,维护农民权益,增加集体收入。
(五)启动动态监测。各乡(镇)要对从事生产托管的各类服务主体的服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主体,要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改正。
(六)检查验收。乡、村两级在服务主体实施作业期间,要对项目实施区域、服务对象、作业环节、作业面积、作业质量严格把关,及时登记和公示。作业结束后,服务主体要及时向县项目领导组提出验收申请,对于经济林托管服务要向乡(镇)项目领导组提出验收申请。并对各村享受项目作业补贴的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按户登记、汇总、整理备案。县项目领导组通过田间作业监控设备平台核实服务环节亩数,并采取随机抽查验收的方式,通过电话抽查、入户抽查,核对农户作业项目、作业面积以及作业服务满意情况,在农户签字确认基础上,抽查比例不低于作业户数的5%,验收组要及时出具验收报告,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资金核算表。
(七)拨付补助资金。验收结束后,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主体按环节或年底完工后经县财政审核后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补助对象及服务环节、亩数需在县政府网站公示。
(八)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县级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公开遴选服务主体的重要依据。
(九)实行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群众不满意的服务主体,要及时予以通报并督促改正。对服务面积和质量不达标、虚报服务面积等的服务主体,一律清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托管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之一。加强对服务主体的分类指导,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发展的领域、环节和组织形式,推动有序发展。各乡(镇)要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机构,负责合同签订监管、中介、矛盾调处等职责。村级组织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民、紧密联系农民的优势,宣传动员小农户积极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二)强化资金监管。制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开支标准,落实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的制定、实施和审核责任。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财政配套农业生产托管专项资金及工作经费,用于项目实施、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项目实施中已纳入优质杂粮有机旱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农机深松整地等作业补助项目资金范围的不得给予重复补助。中央、省级、市级资金不得对同一项目任务重复补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农户、服务主体参与农业生产托管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按照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要求,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样本,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附件: 1.参与农业生产托管县级服务主体基本条件(试行)
2.农业生产托管市级资金奖补内容及标准一览表
3.2022年度吕梁市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农业生产托管机具及补贴金额一览表
4.柳林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
参与农业生产托管县级服务主体
基本条件(试行)
一、基础条件: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二、固定场所: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有50平方米以上的机具库和可满足机具停放的基本场地;
三、农机设备:拥有或整合协调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具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以上。同时,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植保机械等动力机械超过5台(至少有一台70马力以上拖拉机),机具挂牌率、检验率达到100%;
四、财务制度: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配备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实行独立核算方式,财务档案健全,记账及时,核算准确;
五、相关制度: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托管相关制度、作业流程,且具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同时要做到上墙公示;
六、智能设备:参与托管作业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机作业监控设备;
七、信誉评价:服务主体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征信良好,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
八、工作人员:服务主体负责人具备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业人员具有与岗位技能相应的资质,并能定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九、资格审查:在县级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备案的服务主体名录内,并接受县级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的资格审查和监管;
十、工作质量:成为县级托管服务主体后,同县级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签订规范的托管协议,同农户签订规范的托管合同。服务主体在参与托管作业中严格标准质量,不弄虚作假,无不良记录和投诉举报,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附件2
农业生产托管市级资金奖补内容及标准一览表
奖补内容 | 奖补标准 | 奖补金额 |
1.对集中连片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 | 山区9县:300-500亩、500-1000亩、1000-2000亩、2000亩以上(包括下限不包括上限) | 分别奖补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 |
平川4县:1000-2000亩、2000-3000亩、3000亩以上 (包括下限不包括上限) | 分别奖补3000元、5000元、6000元 | |
2.对全年托管服务面积达到规模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 | 山区9县:8000亩及以上 | 奖补1万元 |
平川4县:2万亩及以上 | 奖补2万元 | |
3.对依法成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联合会、联盟协会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 | 原则上每县奖补不超过1个 | 每个奖补1万元 |
4.对开展红枣、核桃等经济林托管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 | 根据当地生产指导价格和各环节资金使用比例, 每亩补助60元 | |
5.对通过托管形式复垦改造撂荒地、盐碱地的服务主体进行奖补 | 根据各乡(镇)任务面积,每亩补助60元 | |
6.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作为服务主体开展托管服务的进行奖补 | 原则上每县奖补不超过3个 | 每个奖补1万元 |
注:1.集中连片托管面积与全年累计托管面积不得重复奖补;
2.经济林托管和复垦改造撂荒地、盐碱地托管不得重复补助。
附件3
2022年度吕梁市未列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农业生产托管机具及补贴金额一览表
序号 | 机具 名称 | 型号 | 基本配置 | 市场参考价(元/台) | 市财政补贴额(元/台) | 适用 产业 |
1 | 植保 无人 驾驶 航空 器 | T20P | 整机重量(不含电池):25.2 kg;最大喷洒起飞重量:51 kg(海平面附近) 最大播撒起飞重量:57 kg(海平面附近);智能遥控器;智能飞行电池;D6000i全能变频充电站 | 45000 | 10000 | 农业 林业 |
T30 | 整机重量(不含电池):26.3 kg;最大喷洒起飞重量:66.5 kg(海平面附近);最大播撒起飞重量:78 kg(海平面附近);智能遥控器;智能飞行电池;D9000i全能变频充电站 | 58000 | 14000 | 农业 林业 | ||
T40 | 整机重量(不含电池):38 kg;最大喷洒起飞重量:90 kg(海平面附近) 最大播撒起飞重量:101 kg(海平面附近);智能遥控器;智能飞行电池;风冷散热器;D12000iE全能变频充电站 | 66000 | 16000 | 农业 林业 | ||
V50 | 20千克额定载重,最大飞行速度提升至 12米/秒;双链路通讯,局域网和弱网环境也能稳定运行,双擎 RTK + 云基站,厘米级全自主飞行;4D成像雷达,仿地雷达+对地视觉;智能螺旋送料器、直列对置离心播盘;ACS2单手控+RTK模块;B13960S智能超充电池;GC4000+移动燃油超充站;冷却水箱 | 57488 | 13000 | 农业 林业 | ||
P100 | 40千克额定载重,最大飞行速度提升至 13.8米/秒;双链路通讯,局域网和弱网环境也能稳定运行;双擎 RTK + 云基站,厘米级全自主飞行;4D成像雷达,仿地雷达+对地视觉;智能螺旋送料器,直列对置离心播盘;ACS2单手控+RTK模块;B13960S智能超充电池;GC4000+移动燃油超充站;冷却水箱 | 65488 | 16000 | 农业 林业 | ||
2 | 果蔬 分级机 | LHZ04-1208A | 12个通道;产量1.2-1.8t/h;功率7.8kw;电压380/50v/hz;气源压力>0.6mpa;气源消耗2.4mpa | 500000 | 50000 | 林果业 |
LJZ04-0606A | 6个通道;产量1.2-1.8t/h;功率6.8kw;电压380/50v/hz;气源压力>0.6mpa;气源消耗1.2mpa | 350000 | 40000 | 林果业 | ||
LJZ04-0806A | 8个通道;产量1.6-2.4t/h;功率7.5kw;电压380/50v/hz;气源压力>0.6mpa;气源消耗1.6mpa | 450000 | 48000 | 林果业 | ||
3 | 粮食 色选机 | CVG-6 | 6个通道;产量1.2-3.0t/h;电压220/50v/hz;功率4.2kw;气源压力0.25-0.4mpa | 125000 | 18000 | 加工业 |
CVG-8 | 6个通道;产量1.6-4.0t/h;电压220/50v/hz;功率6.0kw;气源压力0.25-0.4mpa | 166000 | 20000 | 加工业 | ||
CVG-10 | 6个通道;产量2.0-5.0t/h;电压220/50v/hz;功率7.05kw;气源压力0.25-0.4mpa | 216000 | 26000 | 加工业 | ||
CVG-12 | 6个通道;产量2.4-6.0t/h;电压220/50v/hz;功率8.3kw;气源压力0.25-0.4mpa | 236000 | 29000 | 加工业 | ||
BDX1280-2 | 6个通道;产量2.0-3.5t/h;电压220/50v/hz;功率8.2kw;带出比(好/坏)>10:1;选净率≧99.9% | 328000 | 40000 | 加工业 | ||
BDX1920-2 | 6个通道;产量3.0-4.5t/h;电压220/50v/hz;功率9.5kw;带出比(好/坏)>10:1;选净率≧99.9% | 428000 | 50000 | 加工业 | ||
4 | 单行玉米 收获机 | 1WG-4QL | 微耕机直联 | 6500 | 1200 | 农业 |
5 | 枝条切碎机 | 3ZQ-10T | 结构型式:鼓式,配套动力29.42kw,碎化率≧87% | 13000 | 3000 | 林业 农业 |
3ZQ-8CA | 结构型式:鼓式,配套动力5.3kw,最大切碎直径80mm,切碎长度≦80mm,碎化率≧87% | 8500 | 1500 | 林业 农业 | ||
6 | 青(黄)饲料收获机 | 4JSQ-150 | 配套动力44.1~66.15,结构型式:牵引式作业速度:0.8~1.m/s,收集器型式:锤爪+甩刀,输送器型式:绞龙,抛送器型式:风机,集草箱容积: 1.8m3 | 18000 | 4000 | 农业 畜牧业 |
7 | 农用动力机械 | 3TG-6.5 | 配套功率 11.5kw;开沟机具质量 87kg;开沟最深深度及宽300mm*300mm;旋耕最深深度及宽度 150mm*790mm;作业深度可调 | 13200 | 2500 | 农业 |
8 | 农用挖掘机 | BK-215 | 限与拖拉机配套(只补贴配套挖掘铲);可挖沟、筑堤、整地;挖掘深度2200mm,大臂摆角180°,装载高度1850mm,伸展距离3200mm,运输高度2120mm,装运重量450kg | 18500 | 3000 | 农业 |
9 | 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 4YGB3-650 | 摘穗机构型式:摘穗板;工作行数:3行;行距650mm工作幅宽:1900mm, 拉茎辊型式:卧式对刀 | 32000 | 6000 | 农业 |
4YGB4-600 | 摘穗机构型式:摘穗板;工作行数:4行;行距600mm;工作幅宽:2430mm; 拉茎辊型式:卧式对刀 | 32000 | 6000 | 农业 | ||
其他(高粱)收获割台 | JAGL-6325 | 割刀:往返式;拨禾链:单拨禾链;外形尺寸2050*2400*1160mm,工作行数:6行;行距325mm;工作幅宽:2350mm | 32000 | 6000 | 农业 | |
JAGL-4-12 | 割刀:往复式;拨禾链:双拨禾链;工作行数:4-12行;行距450mm | 32000 | 6000 | 农业 | ||
4LZ-5 | 适配机型履带机:久保田、雷沃、沃得、谷王、星光、艾禾等系列;可适应多种行距;工作幅宽:2250mm | 32000 | 6000 | 农业 | ||
4LZ-7 | 适配机型:雷沃GE、GF、GM系列、谷王TB、TE、极光系列、春雨系列、中收系列、中联系列、金大丰系列;可适应多种行距;工作幅宽:2900mm | 32000 | 6000 | 农业 | ||
10 | 颗粒饲 料机 | KL-210 | 配套动力7.5-11KW,主轴转数370r/min,效率300-400公斤 | 4200 | 800 | 农业 |
11 | 饲料粉 碎机 | 9FQ-320 | 配套动力1.5-2.2kw,主机转速3800r/min | 1350 | 300 | 畜牧业 |
12 | 种植施肥机械 | 2BFYDM-2/4 | 玉米大豆复合种植专用机具:配套动力kw≥73.5;开沟器形式:黄豆锐角、玉米锐角;行数:黄豆4行玉米2行;行距:黄豆-玉米300mm,玉米-黄豆600-700mm,株距:黄豆60、80、100mm,玉米80、100、120、130mm | 21500 | 5000 | 农业 |
2BFYD-2/4 | 玉米大豆复合种植专用机具:配套动力kw≥88.2;开沟器形式:黄豆圆盘、玉米锐角;行数:黄豆4行玉米2行;行距:黄豆-玉米300mm,玉米-黄豆600-700mm,株距:黄豆60、80、100mm,玉米80、100、120、130mm | 21500 | 5000 | 农业 | ||
13 | 田间作业监控设备 | CD-A7-01 | 耕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作业监控设备,卫星定位跟踪+耕深实时显示+面积自动计量+远程图片监控+机具自动识别+统计报表打印 | 3000 | 1500 | 农业 |
注:参照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办法,除田间作业监控设备外市级财政机具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市场参考价的30%,实际销售价格以购机发票为准。
附件4
柳林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试点工作领导组
为确保我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柳林县2022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宏强 县政府办副主任
郝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云云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艾永成 县财政局局长
康卫平 县林业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云云同志兼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