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设施建设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公益性安放(葬)设施督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到2023年底前,实现县、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全覆盖,建立起较完善的殡葬服务保障体系。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设施规划要统筹考虑县乡两级政府所在地与周边乡镇村需求,防止重复建设。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把握建设标准
各乡镇、村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指南》,统一建设标准,控制建设规模,投资额度,确保建设规模与当地人口、殡葬服务需求相匹配,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要按照覆盖城乡、公益惠民、节约优先、生态环保的原则,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规模适度县级公墓。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建设公益性骨灰堂,以村为单位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各临近村可合并规划实施。
(二)加快工作进度
各乡镇10月底前上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设施建设计划,11月底前乡镇完成规划、选址、立项等工作。每个乡镇、村的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要明确开工时间、建设地点、项目规模、保障措施、完成时限,并报县领导组审核后方可开工。
(三)加强宣传引导
要大力宣传节约生态、文明绿色的殡葬理念,引导树立厚养礼葬,易俗新风尚,要密切关注有关舆论、主动正面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村要高度重视殡葬基础建设工作,要成立乡村两级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工作专班,强化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抓好推进落实。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力指导,严格考核督查,确保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10月底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县政府将约谈乡镇主要领导。
附件:2022-2023年柳林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