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柳林及周边区域路网,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发展需求,改善交通出行品质,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吕梁市政府启动G20青银高速公路柳林东互通工程项目,是我市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推进项目所涉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征收工作,加快项目整体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现将G20青银高速公路柳林东互通工程项目征地及拆迁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收实施单位林镇人民政府、李家湾乡人民政府。

二、征收区域范围东至下白霜进村桥以东500米,西至蔡家沟小学入口,南至340省道旁,北至孝柳铁路桥底。具体以勘界范围为准。

三、征收期限征收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

四、征收工作:参照《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项目征占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76号)、《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07国道改线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262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进行安置补偿

五、征收安置方式:产权调换或货币结算两种方式。

(一)产权调换

房屋产权调换参照《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项目征占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76号)及《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07国道改线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262号)执行。房屋住宅产权调换地点为就近区域房屋进行安置。住宅过渡费按征收总面积×7/m2月予以结算;经营性用房过渡费按征收总面积×18/m2月予以结算。

(二)货币结算

按评估价或参照《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道307线柳林县城区段(张家湾隧道)公路改线工程项目征占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20176号)及《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07国道改线工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充方案的通知》(柳政办发202262号)中按柳林镇的标准执行。

六、土地征收标准

目所涉永久占地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执行。

特此通知。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关于G20青银高速公路柳林东互通工程项目征地及拆迁安置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