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
《柳林县加快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加快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考核办法
为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0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所有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各预算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
三、考核时段
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逐月考核。
四、考核公式
各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进度=[截止考核期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数/(年初预算+新增指标数)]×100%。
各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数为本期国库集中支付数。本期国库集中支付数包括:通过零余额账户支付的当年实际支出和通过金库方式支出的预算资金(即当年财政下达的部门预算和上级专款的实际支出数),不包括:各预算单位代管资金支出数及以前年度额度结余支出数。
五、考核举措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对各预算单位支出进度实施考核。
(一)财政局以月对各预算单位累计支出进度进行一条龙排队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二)月末累计支出进度排在后十名且不达序时进度的预算单位,列入惩罚范围,每次扣减公用经费及运转经费的10%,同时预算单位需分析支出进度缓慢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对于因考核列入惩罚范围的预算单位,本年度将不再重新安排其他运转类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前半年支出进度不达40%或未形成支出的项目,财政局将视项目进展情况收回该项目资金,统筹用于我县急需的其他项目。
(五)对连续三个月支出排名全县后十名的预算单位,由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主动履责
各预算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支出进度,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要主动扛起本单位加快资金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研判掌握本单位支出情况,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提高支出效率
财政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年初预算资金落实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同时要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对基本支出按照均衡性原则支付,对项目支出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对涉及企业的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严肃财经纪律
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预算管理的各项规定,在确保各项支出依法、合规、有效的前提下,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严禁不讲效益“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开支“随意花钱”,严禁虚列支出、以拨代支、虚报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财政支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