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西省委、省政府定于近期在我市临县碛口召开2023年度“大河论坛·黄河峰会”,为切实加强黄河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大会顺利举办,经县政府研究,特制定《柳林县沿黄“两河”“两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19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沿黄“两河”“两路”生态环境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助力临县碛口召开的2023年度“大河论坛·黄河峰会”顺利举办,彻底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迎接即将开展的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吕梁市沿黄“两河”“两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坚决整改整治县境三川河、黄河沿线和307国道、248省道、沿黄旅游公路沿线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我县黄河干流流经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坚持重点河流沿岸及公路沿线同管同治,“净河、清废、洁路、减污”综合施策,“查、治、防”多措并举,推动三川河柳林段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确保两河口桥、寨东桥国考断面稳定达标,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

三、工作范围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范围

两河”是指我县境内三川河干支流、黄河干支流;“两路”是307国道和248省道柳林段,沿黄旅游公路柳林段。聚焦“净河、清废、洁路、减污”4个领域12个方面,有序推进河道两侧200米、公路沿线50米范围内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治理,有效减少入河污染物,切实改善“两河”“两路”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二)时间安排

2023815日开始至9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摸底排查阶段(815-820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拉网式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摸底,建立“两河”“两路”生态环境问题台账。

2.分类整治阶段(820-910日)。聚焦四个方面12类环境问题,逐项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整改,确保环境问题整治到位。

3.巩固提升阶段(910-915日)。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对照整治标准,查缺补漏,逐项验收销号,总结整治成效和经验做法,推动黄河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常态化、长效化。

、主要任务

(一)净河,降低河流内源污染

1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坚持“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对整治区域内入河排污口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掌握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溯源排污单位。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分类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整治期限并对整治规范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标志牌

2主要支流入河口治理。以入黄河干流、三川河干支流入河口为重要节点,统筹推进水质改善、垃圾清理、清浚减淤、束水导流、护滩清槽等工作,“一口一策”实施入河口环境治理,减缓近河污染。

(二)清废,杜绝垃圾占滩侵河。

3清理河道库岸滩涂沟渠“四乱”。建立健全长效巡检机制,清理整治区域干流滩涂干流的支流河道内藻类、腐殖物、废弃物等,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清四乱”(乱堆、乱采、乱占、乱建)工作,禁止河道库岸滩涂沟渠放牧和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污等行为。实现整治范围内看不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污、煤灰煤渣等废弃物。

4抓好工业固废治理。督促整治区域有关企业完善工业固体废物堆场“三防”措施。历史堆存一般工业固废场地经评估确保环境风险可以接受时,及时进行封场或土地复垦。推进整治区域尾矿库污染隐患摸底排查和常态化排查治理工作,动态调整尾矿库清单和排查整治问题台账,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实现“环境隐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环境应急准备”100%覆盖。

5推进生活垃圾收集治理。优化整治区域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河流两岸村庄保洁制度,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实现整治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洁路,减少交通污染入河

6强化运输源头监管。以煤炭、渣土、砂石等大宗物料为重点,推动公路密闭运输物料运输源头单位和涉煤企业配套建设车辆出入冲洗装置,进出厂路面整洁干净、无杂物、无扬尘、无丢弃物

7实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黄河、三川河沿线公路为重点,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清扫路边、桥下及路面,确保无垃圾、无杂物、无堆积物,清运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煤矸石、矿渣、石渣、煤灰等固体废弃物;拆除公路两侧及控制区内违法洗车店、停车场、汽车修理厂、饭店、小卖部等违章建筑物,清运公路两侧商户的生活垃圾,确保生活污水不入河,疏通公路两侧雨水排水渠内的垃圾和堆积物;常态化开展路面执法,严查未有效密闭运输车辆,依法严查垃圾、渣土、危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及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行为加大预防性养护和路面病害处治力度,有效减少路面病害导致车辆颠簸、倾覆等造成的抛洒扬尘污染。

8防控交通事故次生水污染风险。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管控,科学设置绕行路线,管控和引导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驶离沿公路。

(四)减污,治理生产生活污染

9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整治区域内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稳定达标排放,收集处理厂区初期雨水杜绝工业废水排入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整治区域内煤炭(井工开采)、洗选、储煤、砖厂、石灰、水泥等企业物料(含废渣)储存、输送、装卸、转移以及生产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完成全流程治理改造整治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设以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洗煤厂、储煤场、配煤厂、采石场、养殖场、石灰厂等排污企业,要依法取缔和严厉查处;合法企业要持证排污,污染防治设施齐全、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行为规范,所属排污口实施规范化整治;整治区域内的工业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彻底开展企业厂区内外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厂区内施工规范、干净整洁、标语醒目,厂区外运输有序、卫生清洁、绿化优美,实现厂区内外无垃圾、无废水、无废弃物。

10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善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坚决杜绝畜禽粪污乱堆乱放,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减少氮磷入河量。

11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积极推进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能力,调控汛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稳定

12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按照污水不外排原则,建设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或无偿拉运处理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五、工作保障

按照“县政府全面领导、县生态环境局统筹协调、各乡镇总体负责、县级部门牵头督促、各企业主动作为”的工作思路,开展“两河”“两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立沿黄“两河”“两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

:燕明星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组长:朱爱锋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赵一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武丽云 县政府副县长

李喜平县政府副县长

李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县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伟同志兼任。

职 责:全面协调、督促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具体事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县圆满完成沿黄“两河”“两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领导组下设9个专项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朱爱锋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武丽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梁市生态环境柳林分局局长

穆锦明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建军 县政府研究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县政府办、吕梁市生态环境柳林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察组在我工作期间的生活保障和工作协调配合,加强与督察组和市配合工作组的沟通联系,协调、督促完成省督察组安排交办的相关工作。

2企业污染综合治理组

组 长:武丽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伟 吕梁市生态环境柳林分局局长

王建云 县能源局局长

王 亮 县工信局局长

成 员: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辖区中队长,县能源局、工信局相关股(站、所)长,全县工业企业负责人。

职 责:负责区域内工业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监管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场“三防”措施落实管控,督促企业搞好厂区内(外)环境卫生。

3河道垃圾整治组

组 长:李喜平 县政府副县长

李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爱军 县水利局局长

景建红 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两河干支流沿线各乡(镇)乡(镇)长

成 员县水利局河道办办公室负责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股(队)负责人,两河干支流沿线各乡(镇)分管领导。

职责负责河道畅通保洁巡查监管,牵头整治河道乱挖乱采、乱搭乱占行为,清理整治河道内各类垃圾。

4排污口排查整治组

组 长:武丽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伟 吕梁市生态环境柳林分局局长

两河干支流沿线各乡(镇)乡(镇)长

成 员:市生态环境柳林分局分管领导;黄河、三川河干支流沿线乡(镇)政府分管领导。

职 责:开展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溯源排污单位,并指导督促所涉单位和乡镇积极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整治规范的排污口要设置标志牌。

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组

组 长:李海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郝向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两路、两河沿线各乡(镇)乡(镇)长

成 员:各乡(镇)分管副职,农技、兽医站站长

职 责:负责“两河”200米、“两路”50米范围内的各类农业面源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杜绝畜禽粪污乱堆乱放,减少氮磷入河量。

6沿路店面门前环境整治组

组 长:武丽云 县政府副县长

李喜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蔡育新 县住建局局长

梁志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仲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贺兴龙 县交通局局长

景建红 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县住建局、县城市综合执法队、县城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相关人员;两路沿线乡(镇)乡(镇)长。

职 责:拆除清理公路沿线临时违章建筑,加强道路两侧停车场、洗车店、汽车修理厂、饭店、小卖部等文明作业监管。常态化监管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停及门前积尘问题,确保店面门前美观整洁。

7乱停乱放整治组

组 长:赵一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李喜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蔡育新 县住建局局长

刘建平 县交警大队队长

成 员:县交警大队各中队长,城市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职 责:常态化开展“两路”执法,杜绝各种车辆乱停乱放;严查未有效密闭运输车辆上路;依法严查垃圾、渣土、危废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及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行为

8扬尘污染治理组

组 长:朱爱锋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赵一政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李喜平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蔡育新 县住建局局长

贺兴龙 县交通局局长

景建元 县公路段段长

刘建平 县交警大队队长

景建红 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县住建局、交通局、公路段、交警队相关人员;两河、两路沿线各乡(镇)乡(镇)长

职 责:城区、“两河”“两路”为重点,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确保无垃圾、无杂物、无堆积物,清运绿化带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强化运输源头监管,确保“两路”路面整洁干净。加大养护和路面病害处治力度,有效减少路面病害导致车辆颠簸、倾覆等造成的抛洒扬尘污染。清运公路两侧的生活垃圾,确保生活污水不入河,疏通公路两侧雨水排水渠内的垃圾和堆积物。

9督导检查组

组 长:康志跃 县纪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孔永利 县委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高宏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伟 吕梁市生态环境柳林分局局长

成 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委员会、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督办问责工作,全过程跟踪“两河”“两路”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效推进工作进度和整治质量,严肃问责行动迟缓、排查不细不实、整治标准不高的人和事。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和全县工业企业根据自身职责制定有效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要将整治目标任务方案化、清单化,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明确,逐一落实、对账销号并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于820日前报县领导组

)强化调度督查沿黄“两河”“两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期间,县领导组将实行例会、通报督查制度。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要确定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从820开始,每周二、周五上午10前,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对综合整治工作推动不力、推诿扯皮、逾期不能完成整治,影响大会顺利举办的单位和个人,将适时进行督查、约谈和问责。

开展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沿黄“两河”“两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具体要求等,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图解:关于对柳林县沿黄“两河”“两路”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