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请县委办(保密、密码)、政府办、公安局、政务信息管理局、工信局、网信办、政府网络中心、国安等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培训教育,统筹协调、采取严密措施、加强相关安全监督、监管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县政务数据安全。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