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创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11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创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

建设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市未保委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根据《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晋未保办〔20225通知要求,决定在我县开展创建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创建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县

二、总体目标

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实施细则为标准,以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创建为抓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努力争创全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县

三、工作内容

一是工作机制规范化。相关部门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要建立及时受理、处置工作程序。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个案会商制度,明确个案会商启动情形,多部门、多专业参与途径及职责,个案会商流程及效力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开展入职查询。明确机构或人员负责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转介个案的咨询、处置等工作。建立未成年人相关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并重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二是六大保护系统化。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着力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加强监护指导、监护支持、监护监督,拓展校园安全保障、权益维护、培训机构管理,加大社会参与力度、涉未成年人公共场所建设,预防网络沉迷、建立网络投诉举报机制、打击网络欺凌行为,从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加大对困境儿童的保障力度,通过办案专门化、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三是机构设施建设规范化。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要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职能有效发挥。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乡镇建立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场所。通过财政资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办公场所等扶持措施,支持引导至少2家社会组织或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专业服务。

四是人员配备规范化。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担任儿童督导员,负责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通过设置公益岗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等方式在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配备至少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服务。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1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担任,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相关服务场所管理,配合乡镇和村民委员会调动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关爱服务活动。明确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岗位要求、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津补贴制度。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阶段(20237月)

县未保办定期调度督促,县未保委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认真落实创建实施细则工作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指标要求。

(二)自查阶段(20238

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单位开展全面自查工作,严格对照实施细则查缺补漏、强弱补短,于20238月底前向县未保办报送工作资料。对可能影响创建考核结果的情况,县未保办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三)迎检阶段(20238月)

县未保办牵头总结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收集汇编工作资料,全面反映我县工作成果,呈报省级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

继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打造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更好适应柳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队伍保障。

(二)明确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原则,开展好创建活动。县未保办负责创建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和有关县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不力,在创建工作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义、目标和任务,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抓好推进落实。县未保办牵头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创建的重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督查、定期调度。督查中如发现有不认真履行职责,可能影响创建考核结果的情况,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上报或通报。

请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向县未保办报送一名工作联络人,同时对照实施细则于8月底前将涉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县未保办(县民政局0405办公室)。

未保办联系人:刘旭丽联系电话:18234887595

附件: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实施细则


图解:柳林县关于创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