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2023年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2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2023年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保护修复自然生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助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吕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增绿、提质、防灾、创新”总体思路,以规范林长制运行管理为总抓手,统筹实施林草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创建黄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县、林长制示范县,全面提升我县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国土绿化示范项目。2023年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2.2万亩,村庄绿化10个;提前启动2024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43万亩,村庄绿化5个。

(二)退化林分修复项目。完成退化林分修复2.5万亩。

(三)四荒绿化工程。完成人工造乔木林工程1.5万亩。

(四)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完成市级红枣、核桃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5万亩;完成县级红枣高标准管护、核桃高接换优1万亩。

(五)做好补植补造工作。在建工程做好以补植补造为重点内容的抚育管护工作;做好市级补植补造0.31万亩。

(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十四五”规划编制,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一池一路一库”建设,建设森林防火通道16.2公里,配套建设蓄水池。

(七)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管。完成森林植被恢复抚育项目0.1万亩,完成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任务,完成三调融合林草资源补充调查。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工作,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

(八)持续开展禁牧休牧工作。

(九)持续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十)规范林长制运行管理。积极开展林长制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

(十一)做好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20232024年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任务3.6万亩村庄绿化15个。根据全县森林资源分布现状,以国土“三调”与最新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为基础,规划分解任务,通过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项目区林分面积快速增加,森林质量明显提升,林龄结构趋向合理优化,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稳步提升区域生态质量和城乡人居环境,增强防灾控灾能力,区域生态功能趋于稳定,森林覆盖率稳中有升。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3.6万亩,投资单价平均为每亩1580元;村庄绿化美化15个,投资平均每村50万元;配套辅助围栏工程34.2千米,投资单价为每千米34500配套辅助作业便道18千米,投资单价为每千米32780元。

实施办法: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统一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项目监理和检查验收;对项目实施统一调度管理、技术服务指导、工程进度与质量督导、建设绩效与项目市级验收等工作;收集项目动态信息、及时通报工程建设情况;对接办理上级部门关于试点示范项目的具体事务。

2.县政府是项目建设主体,负责县级配套资金筹措、项目规划布局和建设用地落实,对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3.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作为实施责任主体,具体组织项目施工建设。根据批准的作业设计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按照工程管理规定落实施工队伍,将各分项任务落实到实施主体,并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督查推进、指导服务,组织项目的自查验收、绩效评价,负责项目技术培训、经验总结推广、施工档案管理等。

4.项目施工单位必须依据项目施工合同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组织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5.监理单位应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开展全过程监理,切实履行监理职责。

(二)退化林分修复项目

高标准实施退化林分修复2.5万亩,加快生态修复步伐。一是合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扎实做好退化林修复落地上图工作。依据国土“三调”数据和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将退化林修复工程上图入库,规范编制作业设计。二是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以冠下造林和补植补造为主要方式,抚育补植相结合,实现树种多样化,逐步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林分质量,建成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退化林分修复亩均投资800元,其中:中央资金650亩、市级配套50亩、县级配套100亩。

实施办法:

1.项目建设单位为吕梁市规化和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可研、初设、规划、设计监理、验收。

2.工程招标(议标)、施工由柳林县林业局下放各乡镇全权负责,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开展。相关乡镇要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体现公开、公正和择优、诚信原则,按照程序开展招标工作。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或议标工作程序结束后,资料报县林业局备案。工程施工由各乡镇全过程管理,以独立法人身份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相关乡镇要严格执行批复的作业设计等相关规划和技术规范规程,负责组织工程施工,检查合同执行情况,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处理各类技术问题,进行质量检查和安全措施检查、施工进度控制、工程自查及验收申请。

3.工程监理组织工作和竣工验收工作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

4.项目实行三次县级自查验收、三次付款。县级自查验收具体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

(三)四荒绿化工程

人工造乔木林工程。完成2023年人工造乔木林1万亩,2024年提前增实施0.5万亩。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选择乡土高大树种,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大力培育针阔混交林,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坚持造管并举原则,强化管护力度,使工程建设真正成为科技含量高的示范样板工程。人工造乔木林亩均投资1200元,其中:中央资金900亩,市级配套100亩,县级配套200亩。

实施办法同退化林分修复项目一样。

(四)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

完成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5万亩,其中核桃林提质增效3万亩,红枣林提质增效2万亩。由乡镇组织实施,采取以农户为基础、托管为主体、联户合作为补充的组织形式,积极开展中耕、除草、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综合管理措施。经济林提质增效亩均投资100元,其中市级投资60亩、县级配套40亩。

实施核桃高接换优0.5万亩,嫁接品种以礼品2号为主,每亩投资1000元,连续实施三年,按5:3:2支付;建设红枣示范园区0.5万亩,连续实施三年,高标准管护亩均投资1000元,按5:3:2支付。核桃高接换优和红枣示范园区建设均为县级财政投资。

  1. 做好补植补造工作

根据合同及作业设计要求在建工程做好以补植补造为重点内容的抚育管护工作;做好市级补植补造0.31万亩。

(六)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编制森林草原防火“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火监测中心、预警中心、指挥中心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卫星遥感、空中巡护、瞭望预警、视频监控、地面巡护“五位一体”体系建设,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和管护队伍管理,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一池一路一库”建设,加强防火隔离带建设,大力营造生物防火屏障,降低火险等级。建设国营林场、军渡、金家庄红崖山三条森林防火通道,配套建设蓄水池。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加大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形成人人参与护林防火浓厚氛围,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的底线。

(七)全面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管

1.开展2021—2035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成果为基础,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生产、生活使用林地需求,科学合理配置林地资源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占有林地、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面积、天然林面积等,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与利用规划,确定2025年近期目标与规划期末目标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林地保护利用空间格局。

2开展三调融合林草资源补充调查工作

在“国土三调”对接融合成果数据基础上,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对于土地现状与规划不一致的需逐小班、逐地块调查,编制报告和数据库,经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确定后,作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有力补充,同时也是今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重要参考。

3.持续开展森林督

2022年验收的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为基础,每个季度采用遥感技术,判读林地、林木资源变化图斑、判读一次,形成四期森林资源遥感判读数据库。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实地验证等方法,及时核实林地、林木资源变化图斑,全面开展2023年森林督查自查工作。对督查发现的涉嫌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及时进行查处整改,建立案件台账管理和查处销号制度,综合运用林长制整改通知函、督查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推动全面整改。开展森林督查“回头看”,对上年度森林督查自查质量、查处整改完成情况开展核查督导,持续推动整改落实。

  1. 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

以卫星遥感判读图斑、日常监管、舆情反映、群众举报等为线索,严厉查处2022年以来各类毁林毁草问题,严肃追究违法主体责任和涉案公职人员责任,坚决遏制毁林毁草问题发生。

(八)持续开展禁牧休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禁牧休牧轮牧条例》《吕梁市禁牧休牧条例》两个条例,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禁牧执法机制,按照县政府《关于向乡镇人民政府下放行政执法权的通知》(柳政发20231号),禁牧执法权下放,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相关的禁牧、休牧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禁牧、休牧相关工作,引导村民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合理利用林草资源。林业部门加大禁牧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督查检查和警示教育力度,多措并举,疏堵结合,逐步实现养殖户舍饲圈养的转变。

(九)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进一步提高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认识,落实防治措施责任,逐步建立健全测报网络体系,实现有害生物监测全覆盖,加强对松材线虫病及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切实提高监测和防治成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十)规范林长制运行管理

根据《山西省林长制示范县示范乡建设指导意见》和《柳林县2023年林长制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扎实推动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1创新林长制运行机制。规范林长履职尽责,强化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压紧压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创新“林长+”工作机制,提升林长制工作成效加强林长制日常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乡镇林长办,提升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开展林长制宣传、培训活动。

2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统筹实施国土绿化重点工程。开展疏林地补植、未成林地封育、灌木林地改造等国土增绿模式,完成最低新增成林任务,实现森林覆盖率年均增长一个百分点的目标。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构建形成共建共享绿化新格局。

3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建立健全以森林经营规划和方案为基础的森林抚育经营管理机制,科学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化林分修复、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等项目,充分改善林分环境,积极培育优质林分。

4加强资源保护管理。推进网格化源头治理,科学划定林草资源网格,明确管护责任,做到全域覆盖;创新完善管护队伍监管机制,发挥管护人员发现问题、前期处置、化解矛盾的关键作用。推进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工作,建立问题台账,按时完成问题“清零”健全完善林草防火体系,增强技防力量,提升防控能力建立健全有害生物联防联控机制,严防重大有害生物入侵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确保下放乡镇林草执法职权有效承接。创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林草资源行为。

5积极发展林草产业。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种苗花卉、森林食品等特色富民产业,推动发展“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加大林草经营主体扶持力度,提高林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对农户增收的贡献率。

6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集体林权规范流转,支持各类经营主体规范流转集体林地发展林草产业,加大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

(十一)做好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工作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验收、谁决算”的原则,乡镇按合同履行作为建设单位所承担项目的竣工验收、决算、审计工作。

实施办法:

1施工单位完工后自查,自查合格的申请建设单位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编制结算书报建设单位。

3.建设单位将结算书报财政部门进行竣工结决算、审核。

4.审计部门对决算进行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摆上战略高度,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指导,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技术服务,扎实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各项工作

(二)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采取“财政筹资、项目支持、社会投入、金融扶持”等多元化筹资方式,保障生态保护修复的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市级专项扶持资金;二是县财政加大投入,持续落实林业重点项目资金支持政策,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乡村;三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三)加大管护力度,巩固绿化成果。规范林长制运行管理,县、乡、村三级林长自觉开展常态化巡林,主动深入一线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护林员在发现问题、前期处置、化解矛盾中的关键作用,加强林草资源源头治理。扎实做好火灾隐患监控,严格火源管控,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放牧的执法处罚力度,对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进行依法惩处,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合力,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督导标准,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圆满高质量完成2023年林草各项生态保护修复任务。


图解:柳林县2023年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