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通知如下:

燕明星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李利民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统计、、安全生产(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政务公开、重点项目、消防、外事、金融保险、人民防空和人民武装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

分管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应急局(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县项目推进中心、县政府网络中心、县对外交流服务中心、县发展改革综合服务中心、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县社会经济统计调查队、县应急减灾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审计专业服务中心。

联系协调单位:县人大、政协、人武部、县民族宗教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县老促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国家税务总局柳林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柳林调查队、金融机构、保险机构驻柳林分支机构。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一政副县长: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公安、司法、信访、社会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县交警队、县公安局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县法律服务中心、县信访服务中心

联系协调单位:县法院、检察院、武警柳林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耀东副县长:负责交通运输、工业经济、煤炭、能源、电力、国企国资、民营经济、招商引资、铝循环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红工业园区、交通道路及铁路建设地方协调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工信局、县能源局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心、县供销社、县城镇集体联合社、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县产服务中心、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柳林能源与环境院士工作站;铝循环工业园区管委会、吕梁柳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高红工业园区管委会、柳林晋西科技创新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协调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地电柳林分公司,征费所、公路段,途经柳林县境的公路、铁路所涉管理公司,煤炭、电力、水泥、建材、制造、化工、能源、燃气、邮政、烟草、石油、移动、联通、电信等行业驻柳企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丽云副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人社局(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文化和旅游局(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县教育科技局卫健体局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医疗保障局;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县教育科技事业发展中心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红十字会、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中医院;柳林县晋吕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协调单位:县科协、县文联、县慈善总会、新华书店、药材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喜平副县长:负责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城乡环境卫生、经济建设投资开发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柳林分局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煤气化公司、县便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公司、柳林县环境保护投资运营公司柳林县国有土地投资开发公司、县经济建设投资开发公

联系协调单位:汽车站、柳林南站。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海斌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民政、残联方面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林业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水利发展中心林业发展中心、乡村产业发展中心、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柳林县晋兴开发投资公司、柳林县鑫禹水利投资开发公司。

联系协调单位气象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