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发〔2026〕9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林县白酒行业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白酒行业全领域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白酒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净化白酒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县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四个最严”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管控白酒行业风险隐患,严厉打击白酒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白酒产业规范化水平,守护好“中国清香型白酒核心产区”品牌声誉。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抓好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决定成立柳林县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班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全面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白酒行业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企业准入监管,规范白酒产业发展。一是严格企业名称登记,切实做好白酒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二是支持白酒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三是鼓励白酒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和开发新产品,丰富我县白酒产品矩阵,不断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和科技局)
(二)严格生产环节监管,做好白酒源头治理。一是梳理辖区白酒生产主体清单。对辖区内白酒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检查清单。二是依法淘汰不具备生产许可条件的白酒生产主体。对卫生环境脏乱差、设备设施不符合生产要求、未经许可变更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和基本制度不执行不落实、不履行食品检验义务等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要求的食品生产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开展检查和违法问题处置。组织对辖区内白酒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开展物料平衡测算,对白酒生产者原辅料采购数量、生产周期、领用数量、库存基酒数量、成品酒数量、销售出库数量等进行测算,深挖掺杂掺假、生产假冒伪劣固态法白酒违法线索。检查中发现未按照规定建立和执行食品生产记录制度,未全面记录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检验和产品销售情况,不能有效追溯食品生产过程,存在食品生产和销售记录缺失或不完整;无证无照生产“黑作坊”“黑窝点”;假冒伪劣;违规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标称固态法白酒却未严格按固态法工艺生产加工;使用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老酒”或冒充名优白酒;虚标生产日期、生产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四是强化食品安全抽检。强化白酒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白酒依法100%核查处置,并督导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五是对注册但无实体酿造工程、仅从事“贴牌”经营的“有照无厂”企业依法依规清理整顿。六是组织相关白酒企业进行培训,按照省局生产记录规范行动要求,严格执行《山西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记录规范指导手册》相关规定做好生产记录,指导督促企业将关键环节监控点位接入省局和总局“互联网+AI”平台,实现智慧化监管。(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严格酒类流通监管,做好产业链条治理。一是强化流通经营监管。重点排查销售环节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登记台账并如实记录;排查经营主体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二是强化餐饮环节监管。重点排查餐饮服务单位购进酒类时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供货方相关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建立登记台账并如实记录,回收酒包装等问题,做好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三是加强白酒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排查。核查是否与汾酒、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知名白酒企业相关标识相同或近似,重点排查“高仿酒”“擦边酒”。四是加强企业名称排查,检查酒类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店铺招牌、宣传材料等,是否擅自使用知名白酒企业的全称、简称或核心字号,是否通过“挂靠”“关联”等名义虚假宣传与知名白酒企业的关系。五是加强商标字号混用行为排查。核查经营者的企业名称字号是否直接使用知名白酒企业的注册商标(包括已注册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判断该字号使用是否会导致市场混淆。六是加强包材回收排查。督促指导商超、烟酒专卖店、酒店、餐饮单位等涉酒类经营主体建立包材回收台账,记录包材回收时间、数量、去向。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立案查处。(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严格网络交易监管,做好电商领域治理。一是掌握网售白酒主体情况。重点对淘宝、天猫、拼多多、京东、抖音、快手等网络交易平台上经营白酒的本地商家及商品,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建立涉网白酒经营主体台账。二是开展定向监测。组织开展网售白酒交易信息监测,对网络市场或直播带货中含有“汾酒”“杏花村”“汾”“五粮液”“剑南春”“老酒”“陈酿”等关键词及其变异词,以及白酒销售价格明显异常等行为进行全面监测,并及时固定电子数据证据,梳理形成涉嫌违法经营线索台账。三是强化分析研判。认真分析监测结果数据,强化问题线索研判,并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组织力量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四是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店铺登记核验和商品准入核查义务。(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新闻中心)
(五)严格物流寄递监管,做好运输仓储治理。一是紧盯物流、寄递、仓储环节,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一查到底、追根溯源。二是督促指导道路货运经营者依法承运白酒,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等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货运经营者承运白酒的运输行为。三是督促寄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明确揽收人员收寄验视责任。四是督促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八部门《食品仓储运输配送工作指南》要求,依法承运食用酒精,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行为。(责任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柳林县分公司、县交通运输局)
(六)严格包材印制监管,做好包材源头治理。强化包材印制行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印制白酒包材等行为,及时掌握违法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限期召回违法产品。(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强化涉税违法行为查处。鼓励白酒企业开展自查,及时对酒企进行税务合规性检查,打击偷逃税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柳林县税务局)
(八)严厉打击白酒行业犯罪。一是依法严厉打击涉酒犯罪。以“昆仑”专项工作为牵引,依法打击侵犯白酒企业知识产权犯罪,侦办一批大要案件。二是对制假原料供应、包材印制、灌装生产、仓储物流、终端销售等实施全环节全链条打击。(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九)畅通涉酒投诉举报渠道。一是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消费者和行业内部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提升投诉举报线索处置效率,依法做到举报线索“应立尽立”、疑难投诉“专案办理”,不断优化“诉转案”机制。(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及有关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从即日起全面开展白酒行业专项整治。
(二)工作总结阶段(2026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深入分析全县白酒行业集中整治开展情况,提炼工作亮点、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总结可借鉴、可复制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包保干部按要求开展包保督导,将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目标,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放出实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县直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共同发力。发挥部门监管作用,建立履职尽责、联动执法的工作格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职能部门在属地开展的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积极配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企业自律、落实主体责任;发挥社会共治作用,营造部门主导、行业管理、主体自律、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氛围。
(三)强化失职责任追究。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涉企执法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执法。对于工作中不履职、慢履职、乱履职,或推诿扯皮、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予以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县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适时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和全年工作总结。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随时上报。
附件:柳林县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
柳林县白酒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武丽云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建军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
马彦荣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崔建勇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屈小芳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海兵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车宏亮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杜龙斌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续兵 县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崔彦平 县新闻中心主任
杨保保 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刘贵宝 国家税务总局柳林县税务局副局长
张小平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柳林县公司副总经理
联络员:郝贞贞 县委宣传部科员
陈 宇 宣传事业中心干事
高 洁 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内勤
刘玉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股负责人
杨利君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商事登记股股长
张小平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柳林县公司副总经理
薛建峰 县交通运输局
陈 伟 县工信和科技局综合股负责人
薛其然 国家税务总局柳林县税务局税收风险 管理股副股长
政策咨询: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协调股 03584029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