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办发〔2026〕18号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林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薛村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柳林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整乡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82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25〕14号)精神,牢牢把握大稳定、小调整、不推倒重来、不打乱重分核心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我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镇试点工作,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守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核心,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为目标,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整乡镇延包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延包工作路径,为全县全面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工作提供实践经验。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严格遵循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省级政策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严守政策底线,不触碰法律红线,确保延包工作合法合规。
2.大稳定、小调整。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保持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稳定,对确需调整的,从严把控、民主协商、依规实施,杜绝大面积打乱重分。
3.民主自愿,尊重民意。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延包方案、调整事项等重大决策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议定,充分尊重农户意愿。
4.问题导向,化解矛盾。聚焦延包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前排查、精准研判、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试点先行,总结推广。立足薛村镇实际,大胆探索创新延包工作模式、矛盾化解方式,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为全县后续工作提供借鉴。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调查承包现状
聚焦土地承包全要素,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四类核心信息:一是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家庭承包人口增减、承包地面积及地块变化情况;二是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整户无地、分户合户等特殊农户情况;三是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权属争议、暂缓确权等情况;四是村集体机动地、新增耕地、土地流转、承包地征收占用等利用现状,以及农户延包意愿、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详实台账,为延包工作提供精准依据。
(二)依法依规规范延包流程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档案局《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及山西省试点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要求,规范执行延包全流程:成立工作机构→摸底核实研判→拟定延包方案→民主议定公示→开展权属调查→审核公示确认→签订承包合同→登记建立簿册→换发完善证书→资料整理归档→检查验收总结,每一个环节均依规操作、留痕管理,确保延包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三)探索多元化延包路径
1.直接顺延延包。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无异议、承包关系清晰、农户无争议的,直接顺延土地承包关系,承包期再延长30年,保持承包地地块、面积、四至不变。
2.信息更正延包。对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信息、承包地块信息、权属信息等发生变更的,经农户申请、村集体核实、依规公示后,更正完善相关信息,再办理延包手续。
3.从严小调整延包。对少数因自然灾害导致承包地毁损、群众普遍要求微调的村组,严格坚守“大稳定”前提,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报薛村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在个别农户间进行小范围、适度调整,严禁扩大调整范围、违规调整承包地。
4.空间面积弥补。对承包地空间确权面积存在偏差、需补齐的,优先使用集体预留机动地、依法开垦新增耕地、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予以弥补,确保农户承包权益不受损。
5.集体土地规范利用。集体机动地、新增耕地、依法收回及自愿交回土地,优先用于发包给无地、少地农户;在此基础上,经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议定,可由集体统一出租、入股经营,经营收益专项用于无地少地农户经济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及集体公益事业。
三、试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一)试点范围
薛村镇全域,涵盖全镇16个行政村、46个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基本情况
1.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薛村镇位于柳林县城西10公里黄河东岸、三川河两岸,2001年由原军渡乡、薛村乡合并而成,镇域面积88.86平方公里,是我县沿川农业大镇,区位交通优势突出。307国道、离军高速、太中银铁路、沿黄旅游路穿境而过,黄河、三川河在此交汇,是晋西地区重要物流交通节点。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人口耕地情况
全镇共辖行政村16个,分别为薛村、焉哉、邢家庄、薛家垣、焉头、高红、八盘山新村、李家垣、薛王山、前大成、小成、南坡、军渡、郝家津、大凤山、港村;对应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6个,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规范。
全镇共计7801户,总人口22199人,以农业人口为主体;耕地总面积46521亩,其中红枣林12643亩、核桃林7900亩、退耕还林地11904亩,常规耕地14074亩,耕地资源分布清晰、利用类型明确。
3.土地确权登记完成情况
薛村镇已全面完成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镇共确权承包农户3391户,确权承包地面积41095.65亩,非承包地面积2059.67亩,确权成果清晰、权属明确,为延包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4.试点工作基础条件
薛村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强,农村治理体系完善,群众对土地延包政策认可度高、诉求清晰;农村土地承包历史遗留问题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健全,同时拥有完备的土地确权、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具备开展整乡镇延包试点的工作基础、群众基础和制度基础,能够保障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进度安排
整乡镇延包试点工作自2026年5月启动筹备,2027年6月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6年5月20日—5月30日)
1.健全工作机构。县级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信访等部门为成员的延包试点工作专班;薛村镇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镇级工作专班;各试点村依法选举产生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吸纳集体经济组织理事、村民代表、妇女代表等参与,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
2.细化工作方案。县、镇、村三级结合实际,分别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延包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时间节点、保障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压实工作责任。
3.宣传动员培训。召开县、镇、村三级延包试点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试点工作;通过宣传图册、横幅、村广播、政策公开信、微信群等载体,全方位宣传延包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步开展县、乡、村三级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业务操作、矛盾化解能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6月1日—2027年4月30日)
1.摸底核实(2026年6月1日—8月31日)。村(组)延包工作小组依托土地确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动产登记等成果,逐村、逐户、逐地块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核实承包方信息、承包地信息、集体土地信息、矛盾纠纷信息,建立一户一档、一村一册台账,对权属争议、耕地认定问题依法依规先行处置。
2.制定延包方案(2026年9月1日—9月30日)。村(组)延包工作小组结合摸底情况,研究拟定村级延包方案,明确工作程序、问题处置办法、时间安排等内容;方案经村党组织、镇党委研究后,在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5天,吸纳群众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报镇级工作专班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批复;涉及承包地调整的,另行依规报批。
3.开展权属调查(2026年10月1日—11月30日)。联合第三方技术单位,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地籍调查相关规程,对信息变更的承包地块开展实地调查,精准核定地块界址、面积、权属,形成调查公示表、地块示意图、延包数据库等规范成果。
4.审核公示(2026年12月1日—12月31日)。调查成果经村(组)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村内公示不少于15天;农户无异议并签字确认后,形成权属归户表;对有异议的,及时核实修正并重新公示,直至无异议。
5.签订承包合同(2027年1月1日—2027年2月28日)。依据公示确认结果,统一使用国家示范合同文本,生成电子合同,组织农户在线签订;不便线上签约的,签订纸质合同并上传备案,明确延包30年承包关系。
6.登记建簿(2027年3月1日—3月31日)。以新签订的承包合同为依据,按照一户一簿原则,建立规范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完善承包信息数据库。
7.完善证书(2027年4月1日—4月30日)。衔接不动产登记工作,依规换发、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现承包合同、登记簿、权属证书信息一致。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7年5月1日—6月30日)
1.资料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分级分类收集整理延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表格、图表、合同、声像、数据等资料,规范归档、专人保管。
2.检查验收。县、镇两级工作专班逐级开展检查验收,重点核查工作流程、合同签订、权属登记、矛盾化解等情况,及时整改问题、补齐短板。
3.总结报告。试点村、薛村镇、县级依次逐级上报试点工作总结,全面梳理工作做法、成效、经验及问题,形成试点报告上报市级党委、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县级延包试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统筹、业务指导、督查督办、验收总结等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业务实施,自然资源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衔接,财政部门保障经费,信访部门做好群众诉求处置。薛村镇履行主体责任,村级落实直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运行
1.定期通报制度。试点村每月向镇级工作专班、镇级每月向县级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重大事项第一时间上报。
2.责任落实制度。明确县、镇、村三级工作人员责任,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及时破解工作难题,收集典型案例,做好政策解答。
3.纠纷化解制度。健全乡村调解、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纠纷化解机制,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提前排查矛盾、快速稳妥处置,严防矛盾激化。
(三)强化经费保障,严控工作成本
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县级、薛村镇财政足额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摸底调查、技术服务、合同印制、证书换发、资料归档等工作开展。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规范经费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严肃工作纪律,防范化解风险
试点工作实行封闭运行,严禁擅自对外宣传报道;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全面研判延包工作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越级信访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县级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操作的,及时通报整改、严肃追责问责,确保试点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完成,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农民群众合法土地权益。
附件:柳林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试点工作专班
附件
柳林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试点工作专班
组长:王成君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高永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鹏举 县政府办主任
吴宪峰 县纪委副书记
贺世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彦 县司法局局长
高艳忠 县财政局局长
穆彦生 县林业局局长
赵 跃 县信访局局长
候林俊 县民政局局长
穆锦明 县人社局局长
张志峰 县公安局政委
刘亚斌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利荣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苏海莲 县妇联主席
刘文丽 县档案馆馆长
薛彦军 薛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工作专班延包试点工作任务结束后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