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县纪委对全县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严密部署、严厉打击、严惩重处、严肃问责,以纪律问责和法律惩处为手段,主动谋划,强力执法,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重要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违纪违法等行为,维护稳定的住建行业领域管理秩序,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蔡育新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康杰林 县住建局副局长
张全海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石峰 县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
杨雪静 县住建局一级主任科员
杨兵兵 县住建局三级主任科员
刘海花 县住建局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负责统筹协调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事务,承担督查和验收工作。
二、整治重点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对各自辖区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防止出现盲区和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打击非法违法监管责任,要确保监管到位、整改到位、查处到位,坚决遏制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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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范围
重点突出建筑施工工地、市政管网、城镇燃气企业、物业服务管理、城市管理执法、自建房安全隐患、道路桥梁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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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内容
1、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违法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停运整顿。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8、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不完善和不落实的;
10、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1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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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是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的重要举措,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对标对表逐一落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突出问题整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专项整治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关停。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惩。
(四)务实工作作风。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务实高效的原则,督查检查不听汇报,不搞陪同接待,不干扰基层正常的工作秩序。督查检查期间,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项工作纪律、廉政纪律。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坚决杜绝离岗、脱岗和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对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对全县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