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财政局、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办):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将 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柳林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完成情况

(一)租赁住房保障

目标任务:计划发放租赁补贴200户。

工作进展:实际发放租赁补贴271我市按租赁补贴对象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超出计划目标71

(二)城市棚户区改造

目标任务:计划改造0套。

工作进展:实际改造0套。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目标任务:建筑面积:0.6㎡、户数:40户、小区个数:1个、栋数:2栋。

工作进展:开工建筑面积:3.31826㎡、户数:262户、小区个数:4个、栋数:7栋。

二、柳林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

(一)租赁住房保障总分100分,自评98分)

1资金管理。该指标标准分值25分,得分23分。

1资金筹集: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4分。

地方财政安排用于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等租赁住房保障支出的各县积极筹集资金建设棚改项目。3分)。我县年初预算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资金5000万元。保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使用,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足额使用。本项得4分。

2资金分配: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2分)我县租赁补贴实行经过审核、公示无异议的按时发放租赁补贴本项得2

资金按规定时间分配下达(3分)。县财政2023322收到上级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92万元,于2023818收到上级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75.96万元,本项得3分。

3预算执行: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9分。

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2分)。对于我县保租房建房进行事前绩效评价,倡导社会效益,保障低收入人群自身利益,本项得2

预算执行8分)截至年底前,预算安排资金1443万元,资金支出534万元,执行率37%本项得7分。

4资金使用管理: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没有违规违纪情况(5分)。我县严格依照预算法、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直接支付到位。(5

2项目管理。该指标标准分值15分,得分15分。

1)项目储备库: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分。

建立山西省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https://zjt.shanxi.gov.cn/)(4分)。本项得4分。

建立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2分)。建立了一整套租赁住房的个户档案,包括租赁人员的个人所有信息资料,建立了租赁住项目档案库,并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4分)。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

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完成报送。

3产出效益。该指标标准分值60分,得分60分。

1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

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开工任务200套,已开工200套。得分10

2新筹集公租房年度计划完成率: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

我县公租房本年未下达筹集任务10

3租赁补贴年度计划完成率: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我县住房租赁补贴本年计划发放200户,实际发放271户,完成率135.5%。得分5分。

4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按照省、市要求,县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全覆盖,我县对于低收入家庭未进行实物配租且符合条件全部发放租赁补贴。本项得分5

5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5分。

2022年起我县计划每年完成保障租赁住房200套,共800套,继续让更多群体享受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红利。本项得分5分。

6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该指标标准分值7分,得分7分。

建立各项费用收费标准,包括物业服务费、水电气费、停车费、运营服务费,严格执行居民标准,价格管理部门应会同水电管理部门及时调整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水电气价格。

保障性租赁住房坚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按照规定进行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政策做好目标任务下达、监督检查和行业指导。存在相关项目符合规定不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和推进机制。本项得分7分。

7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该指标标准分值8分,得分8分。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柳住建字〔202275制定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该项管理适用于柳林县行政区域内保障性租赁住房 房源管理、配租管理、费用管理、运营管理、监督管理等工作。 运营单位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要求承担房源核查、房源发布、选房配租、入住退出、使用监管等工作。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标准。

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标准以及低租金的具体标准,并抓好落实。

本项得分8分。

8工程质量: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将公共租赁住房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目前建设完成的公租房建设项目和租赁补贴项目均通过合格验收,未发现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本项得分5分。

9租赁住房保障满意度: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我县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居民的满意度为95分。本项得分5分。

城市棚户区改造总分100分,自评99分)

1资金管理。该指标标准分值25分,得分24分。

1资金筹集: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10分。

积极筹措资金,我县2023安排县级资金41400万元用于明清街棚户区改造项目5分)。

2资金分配: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4分。

20145月,吕梁市政府出台了《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吕政办发2014532015年出台了《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直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吕政办发201532)等资金管理办法2分)。

我县202362收到柳财综〔2023410文件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9.84万元。

3预算执行: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分。

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按照市级预算管理办法收到文件15日内提出分配意见,及时下发文件,录入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系统。

截至年底前,预算安排资金41400万元,资金支出41400万元,执行率100%本项得10分。

4资金使用管理: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没有违规违纪情况(5分)。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没有违规违纪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预算管理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下达资金。本项得5分。

  1. 项目管理。该指标标准分值15分,得分15分。

1)项目储备库: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分。

建立了我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棚户区改造列入吕梁市“十四五规划,并在“山西省住房保障综合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对改造项目全部进行项目储备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

县按时完整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3产出效益。该指标标准分值60分,得分60分。

1年度计划完成率:该指标标准分值30分,得分30分。

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本年无计划开工任务。本项得分30分。

2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该指标标准分值20分,得分20分。

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本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我县涉及柳林镇的龙门佳居、鑫福小区两个项目,柳林镇政府已回迁安置得分20分。

3工程质量: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目前建设完成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均通过项目合格验收,未发现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4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我县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居民的满意度为95%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总分100分,自评90.5分)

1资金管理情况(分值30分,自评30分)

1资金筹集: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4分。

由市场化运作的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实施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30%以上的(1分)。本项不得分。

实际到位资金中,企业、产权单位(原产权单位)、专业经营单位等社会力量及居民出资占比在20%及以上的(2分)。本项不得分。

中央补助资金占比40%及以下的(2分)。本项得2分。

3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有改造项目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的(1分)。本项不得分。

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2分)。其中柳林县2023年安排本级资金200万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本项得2分。

30%以上的地级以上城市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一般债券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1分)。本项不得分。

居民参与出资改造的小区占全部改造小区比例达到60%及以上的(1分)。本项得分。

2金分配: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资金管理办法健全规范。《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直事业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吕政办发201532(本项得分2)。

我县2023322收到柳财综〔2023122文件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4万元,于2023818收到柳财综〔2023122文件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万元。本项得5分。

3预算执行: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10分。

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按照市级预算管理办法收到文件15日内提出分配意见,并及时下达资金,录入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本项得分2分。

预算执行8分)截至年底前,预算安排资金200万元,本项得8分。

4资金使用管理: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没有违规违纪情况。城镇老旧小区分配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由部门提出分配意见,遵照领导批示,及时分配并下达资金。本项得5分。

2项目管理情况(分值10分,自评10分)

1项目库储备:该指标标准分值3分,得分3分。

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按照《吕梁市城镇老旧小区攻坚行动方案》有关建立项目台账的相关要求,我县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制定了分年度改造计划,实现项目动态储备管理。根据入库项目小区配套设施情况以及改造方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居民改造意愿等,明确纳入2024改造计划。本项得分3分。

2统筹协调机制:该指标标准分值2分,得分2分。

县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基本形成了市、县、乡、社区、居民个人的五级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

列入年度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在设计方案的确定过程中,根据现场水电气热信等相关配套设施的实际情况,与相关专业部门进行深入对接,并在施工图设计方案确定时召集相关专营单位共同研究改造方案,达到与专业部门的管线改造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有效衔接,避免了重复投资。本项得2分。

3评价报告报送: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5分。

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以及省、市等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报告,并及时报送。

3产出效益情况(分值60分,自评57.5分)

1改造户数计划完成率:该指标标准分值30分,得分30分。

我县城镇老旧小区本年计划改造1个小区40户,实际改造4个小区,完成率350%改造户数262户,完成率655%

  1. 居民参与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4分。

成立党组织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比例60%以上的(1分)。本项不得分。

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比例60%以上的(1分)。全部小区属于集体自主管理。本项得1分。选举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比例60%以上,本项得1分。

改造方案(含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居民缴纳必要的物业服务费用等)经法定比例以上居民书面(线上)表决同意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100%的(2分)。本项目所有小区业主都100%同意。本项得2分。年度计划改造全部小区设计方案均征求本小区意见并在小区内公示后开始实施,改造后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和物业服务费用正在由各小区党支部牵头,业委会物管会产权单位包联单位等配合逐步推进,本项得1分。

60%以上地级以上城市引导居民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等线上手段,对改造中共同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提高居民协商议事效率的(1分)。全部小区通过互联网微信群及开会相结合情况进行线上线下勾通,对项目建设进行指导。本项得1分。年度计划改造全部小区在改造中均通过线上(住户群等)线下(召开座谈会、社区协调等)结合的方式,对改造事项进行表决,并提出意见,本项得1

  1. 改造内容该指标标准分值10分,得分9分。

对于在老旧管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内建筑物本体公共部门维修、北方采暖区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方面存在短板的小区,将相关设施短板均纳入改造方案的小区占比85%以上的(5分,其中北方采暖区对建筑节能改造按1分单独核分,其他内容占4分)。主要对小区供热、外墙保温等基础设施进行提质改造。本项得4分。通过居民提出改造意向,街道社区前期调研摸底,邀请设计单位现场调研、与居民核实等掌握小区基本情况和居民改造需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对涉及小区各老旧管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小区内建筑物本体公共部门维修、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适老化改造、适儿化改造等均纳入改造方案,占比为100%,北方采暖区建筑节能改造在前期已完成北方清洁取暖试点的基础上,对未完成改造的小区全部在改造方案中节能改造设计,占比100%,故本项得5分。

对于存在停车、加装电梯、充电、安防、照明、智能信包箱及快件箱等完善类短板的小区,均有相关内容纳入改造方案的小区占比85%以上的(2分)。改造内容:硬化工程、非机动车棚、室外管网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单元楼宇门、室外线路入地、化粪池新建工程等;本项得2分。通过调研等,对于存在停车、加装电梯、充电、安防、照明、智能信包箱及快件箱等完善类短板的小区,均考虑梳理施划停车位、消防通道等,预留加装电梯口、增设路灯、充电桩、智能快递箱、监控设施等,相关内容均纳入改造方案的小区占比85%以上。本项得2

对存在体育健身以及养老、托育等提升类设施短板的小区,将相关设施短板均纳入改造方案,拟通过改造、新建、租赁、购买等方式在片区层面统筹补齐的小区占比85%以上的(2分)。对有改造需求且空间能够利用的老旧小区,将体育健身器材、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纳入改造方案,通过改造增加了部分老年活动区域、健身区域以及配套健身器材的小区占比85%以上,本项得2分。

与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连片实施改造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50%以上的(1分)。本项不得分。在设计中对于相邻小区和周边区域按照联动实施、连片改造的思路进行设计,占年度改造小区达到50%,本项得1分。

4工程质量安全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得分4分。

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并强化运用,压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的。项目从开始建设到完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施工。本项得4分。引入全过程造价咨询、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边设计边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各类问题,把好过程质量关,通过业委会、社区、居民代表多方监管,以及四方主体的过程监管和事后监管,强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压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不断总结试点实施中的经验,在施工中做好借鉴参考运用,本项得3分。

  1. 长效管理机制该指标标准分值4分,得分3分。

将改造后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维护管理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2分)。工程项目建成后,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交付小区管理。改造前对接各类专业单位做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改造后各小区的水电气热信等专营设施设备产权全部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本项得2分。

建立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的小区,占年度计划改造小区比例60%以上的(2分)。老旧小区未健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机制,正在完善各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本项得1分。

  1. 完善配套政策制度该指标标准分值2分,得分2分。

省级、市(县)均出台精简改造项目审批、整合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资源、改造中既有土地集约混合利用和存量房屋设施兼容转换等方面配套政策,省级因地制宜完善适应改造需要标准体系的(2分)。我县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尽量按照省市政策完善相关手续,争取做到因地制宜。本项得2分。已出台实施方案,精简项目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有效利用老旧小区及周边闲置存量资源,改建老年人活动中心、活动室及党群活动中心等,本项得2分。

7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该指标标准分值5分,得分4.5分。

我县通过问卷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居民的满意度为95分。本项得5分。施工过程中虽然存在一些信访问题,但是改造完成后,小区设施更加健全、环境得到改善、居民诉求得到解决,因此居民较为满意,通过问卷调查方式开展满意度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居民的满意度为4.5分。本项得4.5分。

  1. 柳林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分配运营透明化。

1制定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0号)、省住建厅《关于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晋建保字〔2014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办法。

2严格执行按规定审批按流程公示制度,确保公(廉)租房入住的透明度,从而提高政府公信力。

3强化年审退出机制。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如:对承租人家庭情况已发生了变化不再符合实物配租规定条件的,坚决取消其公(廉)租房保障资格,以及收回廉租住房,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空置、转让、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予以收,使真正有需要的低收入家庭得到实惠。

(二)强化关口管理,确保入住管理动态化。

1把好准入关。严格按规章制度办理各类保障房的申请、审核、分配工作,全过程一律公开化,重点做好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的“六公开”,坚决堵塞漏洞,严防不正之风。

2把好入住关。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房申报对象,及时组织尽快实施。建立保障对象入住的住前、住中、退后三查机制。即住前审查入住资格,入住过程中检查家庭收入变化情况,退出之后检查腾房补入到位情况。对入住保障户每年进行年审,对不符合入住条件的限期收回,重新分配。

3把好监督关。建立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人大监督等多种监督体系,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全程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做到充分尊重社会各阶层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参与权”,凸现“全程监督,公开透明”。

4、规范物业管理关。引进市场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积极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的优质住宅小区。

四、柳林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工作建议

1、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进入退出机制,促进公平分配,让保障房住得进、退得出,确保对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管理。

2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尽量改善提升小区养老,健身等方面的标准,切实延长老旧小区的使用时间,改善住房使用质量。

3、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入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方面。

附件:1.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计划和实施情况统计表

2.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统计表

3.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公租

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收支情况统计表

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和完成情况统计表

5.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

老旧小区收支情况统计表

6.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

指标表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柳林县财政局

2024124

(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