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现将关于《柳林县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421日 

柳林县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吕住建函〔20254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柳林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遵循“全覆盖、不留死角、彻底清理”原则,对柳林县所有行政村、自然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现象。健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覆盖柳林县15个乡镇全部行政村及自然村,重点关注以下区域:

(一)重点区域积存垃圾:村庄周边、沿河岸线、城乡接合部、沿黄公路沿线等区域长期积存的垃圾。

(二)非正规垃圾处理问题: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及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三)垃圾收运体系短板:垃圾收运体系中存在的设施配备不足、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沿黄岸线垃圾问题:沿黄乡镇重点排查河边生活垃圾(如塑料瓶、包装袋、废纸等)随意堆放情况,明确垃圾分布位置、数量及规模。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为强化统筹协调,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推进,特成立柳林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康杰林 县住建局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景建红 县城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刘琛魁 县城管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成 员:穆荣峰 县城管中心城乡环卫股负责人

张海海 县城管中心垃圾分类专班负责人

张建忠 柳林环卫项目国省县乡道负责人

高梅梅 柳林环卫项目综合专班负责人

王柳燕 柳林环卫项目财务专班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中心城乡环卫股,办公室主任:刘琛魁同志(兼),副主任:穆荣峰同志(兼)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定期向组长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小组成严格按照要求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如实记录问题,及时上报异常情况,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421-5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详细记录位置、规模、责任主体等信息,建立问题台账,实行“一镇一清单”动态管理。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偏远山区等易被忽视区域,确保排查工作全面、细致、无遗漏。51日前,各乡镇将问题排查整改台账报送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51-530日)

1.积存垃圾清理:各乡镇调配充足人力、物力,组建专业清理队伍,对历史遗留的积存垃圾进行全面、彻底清运,做到农村环境无暴露垃圾。清理过程中,做好垃圾运输及处置工作,避免二次污染。

2.收运体系规范:合理规划并配备垃圾分类桶、转运车辆等基础设施,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垃圾收集点。进一步完善村级保洁员制度,明确保洁员工作职责,加强保洁员队伍管理与培训,保障垃圾收运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分类处理推进:积极推广“可腐烂垃圾堆肥、可回收物再利用”的垃圾处理模式,在各村设立垃圾分类宣传点,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引导村民正确分类投放垃圾,有效减少垃圾外运量。

(三)长效管理阶段(长期坚持)

1.村规民约约束:各乡镇指导各村将农村垃圾治理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通过村民会议、公示栏等方式宣传落实,引导村民自觉参与垃圾治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考核机制建立:县城管中心构建“月检查、季考评”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各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相挂钩,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督促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林县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申请县财政资金专项经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垃圾清理、设施配备、人员培训等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开展“最美庭院”“文明卫生户”等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自5月起,各乡镇每月17日前向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报送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确保工作进展及时反馈、问题及时解决。

(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合县纪委监委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出现反弹的乡镇,将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柳林县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附件

柳林县农村生活垃圾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乡镇、村

问题描述

具体

位置

问题规模如垃圾体积、堆放面积等

责任

主体

整改措施

计划完

成时间

整改进展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