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效能,切实加强我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项工作,结合我局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5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事故为主、综合治理为辅”的方针,全面认真履行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股室、局属单位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确保2025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高效完成。
二、工作目标任务
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督促住建领域主体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预防住建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我县住建领域“零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态势稳定趋好。
三、执法范围和对象
(一)质安股
1、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检查;
2、检查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安全防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3、不定期组织对新开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
4、负责县城建成区内道路、桥涵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供气供热办
1、负责全县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
2、严厉打击违规转包、违法分包、违章作业等行为,严肃整治“黑气瓶”、非法储存充装点等问题。
3、严厉查处城镇燃气充装企业在充装时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行为。
(三)住房股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建工股
负责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墙体革新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管。
(五)城建股
负责县城建成区内的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城管中心
1、负责县城建成区内道路、桥涵、路灯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县城建成区内城市园林绿化(包括公园、游乐园、城区河道景观等,另有主管部门的除外)及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3、负责县政府投资的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垃圾(生活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垃圾、装潢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
(七)村镇股
1、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的安全工作;
2、负责指导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活动场所的建设安全工作。
(八)执法队
负责县城建成区内城市户外广告、临街门户装饰、户外大屏、街道悬挂物和临时搭建的建(构)筑物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执法计划
1、建筑工地执法内容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1、根据上级部门和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2、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事故应急救援
本年度组织1次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三)现场执法检查
根据本计划明确检查的对象、时间、方式和具体责任人等内容,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现场检查的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教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检查频次
对所监管的建筑工地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2、燃气经营企业执法内容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1、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2、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现场执法检查
1、管道、储罐、阀门等是否存在泄漏、腐蚀或老化问题。
2、燃气泄漏检测系统、紧急切断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3、消防设施(灭火器、喷淋系统、报警装置)是否齐全且定期维护。
4、安全警示标识(如“禁止烟火”“燃气危险”)是否清晰可见。
5、是否制定燃气泄漏、火灾、爆炸等应急预案。
6、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记录是否完整。
7、是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8、员工是否接受定期安全培训(如季度培训、岗前考核)。
9、设备台账是否完整,维护记录是否按时更新。
10、压力容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
(三)检查频次
对所监管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3.住房股执法内容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1、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督查;
2、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现场执法检查
1、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微型消防站,健全消防管理制度;
2、查处物业区域内违章搭建、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或损坏短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通道及消防车道、擅自侵占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频次
对所监管的物业小区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4、建工股执法内容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1、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建筑材料的安全检查、督查;
2、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建筑材料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检查频次
对所监管的建筑工地使用的建筑材料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5、城建股执法内容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1、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对建成区内的供水、排水、污水管网的安全检查、督查;
2、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对供水、排水、污水管网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现场执法检查
1、全面排查城区地下管沟涵洞及雨水污水管网,发现有破损漏水的点要及时进行修补,及时清理管沟涵洞的淤泥;
2、督促柳林县污水处理厂对运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
(三)检查频次
对所监管的供水、排水、污水管网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6、城管中心执法内容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1、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对县城建城区内的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及环卫设施的安全检查、督查;
2、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县城建城区内的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及环卫设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现场执法检查
1、全面开展全县城区内路灯灯杆漏电、夜景 亮化设施、路灯变配电设施等照明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对公园内的交通工具、险要道(桥)及游乐设施、游览安全保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三)检查频次
对所监管的县城建城区内的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及环卫设施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7、村镇股执法内容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1、根据上级部门和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自建房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2、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自建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检查频次
对所监管的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8、执法队执法内容
(一)综合监督和检查考核
1、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城市户外广告、临街门户装饰、户外大屏、街道悬挂物和临时搭建的建(构)筑物的安全检查、督查;
2、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以及一个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暴露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城市户外广告、临街门户装饰、户外大屏、街道悬挂物和临时搭建的建(构)筑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二)现场执法检查
1、开展全县范围内门头广告牌匾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隐患清单实行对单销号管理,严格依法处置到位,确保应拆尽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要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坚持依法执法,落实严格执法,推进文明执法。
(三)检查频次
对所监管的城市户外广告、临街门户装饰、户外大屏、街道悬挂物和临时搭建的建(构)筑物的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领域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执法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源头执法,改进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督促隐患治理,推进长效监管,提升执法水平,创新工作理念,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从事后查处向源头管理转变,从集中整治向长效监管转变,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社会和谐,努力为全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做到适应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对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在规定时间内逐级进行备案。要认真做好执法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解决发现问题,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落实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柳林县“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对监管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燃气企业及燃气经营网点要明确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具体监管人员,做到上下无缝对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把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做到有部署、有计划、有检查,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