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吕梁市医保局、吕梁市公安局、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关于印发吕梁市2021年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医保发[2021]35号)安排部署,决定于4月份在全县统一开展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柳林县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柳林县医疗保障局 柳林县公安局
柳林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0日
柳林县2021年“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集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根据吕梁市医保局、吕梁市公安厅、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部门《关于印发吕梁市2021年开展宣传贯彻<条例>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医保发[2021]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经办机构、社区乡镇,系统解读宣传《条例》,推动《条例》落地见效。通过深入浅出的普法解读,让各级各类人员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对标,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告知国家、省、市、县投诉举报电话及微信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及曝光典型案例。集中宣传全国、全省、全市、全县近两年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果,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集中宣传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欺诈骗保主要表现和危害,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形式
(一)开办专题栏目。要加强与报社、电视台、电台和网络等媒体的联系,采取政策信息发布、专题、专栏、讲座、系列报道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刊发报道打击欺诈骗保政策、欺诈骗保典型案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等。
(二)制作宣传标语。开展宣传标语征集活动,向社会公众和医保系统内部广泛征集契合主题、积极向上、朗朗上口的短句、短诗。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语言,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认识到打击欺诈骗保就是保障自己的利益,维护基金安全就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就是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印发宣传资料。要对医保法律法规、待遇政策、筹资政策、慢性病管理、异地就医等经办服务流程进行梳理,组织编印一批实用、易懂的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在两定医药机构宣传橱窗、医院门诊大厅、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柜台处张贴、发放,让广大参保人员直观了解医保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相关内容。
(四)拓展宣传渠道。利用“互联网+”等手段,着力推陈出新,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发动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医药机构和媒体制作一批反映打击欺诈骗保方面的微电影、短视频、抖音、微博、沙画动漫、PPT幻灯片、诗歌作品、快板、顺口溜、秧歌、晋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创产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广播电视、报纸、官方网站、经办大厅宣传栏等多种渠道,采取悬挂横幅标语、散发海报折页、播放动漫短片等形式全方位宣传,也可以在公交车移动电视、医院LED屏、公益广告、户外商业大屏展示欺诈骗保宣传作品。
(五)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医保行政、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全员开展《条例》和医保政策的学习,适时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宣,通过知识竞赛活动扩大《条例》和医保政策的宣传面,展现全系统学习成果和医保工作人员良好精神风貌。
(六)开设专题网页。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打击欺诈骗保专题网页,刊登《条例》、《山西省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及《吕梁市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等医保基金监管法规办法等,广泛宣传欺诈骗保表现形式、举报渠道、奖励制度、典型案例查办情况,动态发布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情况等。
(七)签订信用承诺。结合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信用承诺,签订承诺书,利用官方网站公布信用承诺情况。将信用承诺履行作为协议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增强定点医药机构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的自觉性。
(八)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召开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参加的警示教育会,通报或曝光近年来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讲清欺诈骗保的危害及后果,警示定点医药机构及人员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和个人守信意识。
(九)开展“七进”活动。要组织相关人员,走进定点医院、走进定点零售药店、走进企业、走进机关、走进街道社区、走进旅游景点、走进乡镇农村等地,通过座谈、调研、授课等方式,向各级各类人员集中宣传医保政策,介绍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和典型案例,解答群众疑问,接受群众咨询,贴近群众做好医保、医疗、医药服务。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5日一4月10日)。按照全市宣传月工作要求,制定全县2021年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深入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4月30日)。按照县实施方案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全县的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1日-5月7日)。收集宣传月活动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整理活动情况并形成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要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组织领导、时间节点、宣传措施,确保宣传成果可推广、宣传经验可复制。医保部门要发挥宣传主阵地和主力军作用,结合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并联合下发宣传方案,积极主动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欺诈骗保犯罪行为打击的宣传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卫健部门要通过对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远离欺诈骗保。市场监管部门要借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对药品流通环节及医药服务价格违法行为监管成果的展示,引导医药机构自我规范和约束。
(二)协同推进。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由县医保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医药机构等单位,积极参加宣传月活动,形成多方参与、共同促进态势,推动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
(三)正面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舆论舆情,正确引导媒体宣传导向,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奠定坚实舆论基础。
(四)及时总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工作经验,收集宣传报道情况、活动效果、宣传作品以及群众意见建议和举报线索,完善长效宣传机制。5月7日前,将宣传月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报县医保局,县医保局统一收集、汇总后,形成宣传月活动总结上报市医保局。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 赵兴平 17535882493
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郭许平 15234827222
县卫健体局医政科: 李世明 13753369602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牛福英 1860358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