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保障服务行为,加强医保管理人员精细化动态管理,根据吕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吕医保发〔202169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医保管理人员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柳林县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中,所有负责医保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备案时间

2025410日—425

三、备案材料

定点医药机构填写《柳林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人员岗位汇总》,机构内医保管理工作人员填写‌《柳林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人员备案表》

、相关要求

1各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备案工作,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完整,在备案时间内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市民服务中心大楼1513室)。

2备案人员发生离职、岗位调整等变动的,需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柳林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人员备案表》

3未按规定备案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人‌:王

联系电话‌:0358-4087808

电子邮箱‌:llxybj2019@163.com

附件‌:1.《柳林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人员备案表》

      2.柳林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管理人员岗位汇总

柳林县医疗保障局

202541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