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中共柳林县委编办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办法和实施意见。
  (二)负责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县本级机构改革方案及实施意见。
  (四)负责县级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三定”规定审核;负责县级巡察办以及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的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协调党政群各部门之间以及党政群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和职能调整,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能。
  (五)负责县级党政群各部门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调整。
  (六)在全县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组织实施《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证》工作。
  (七)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核县直副科级以上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批县直各部门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
  (八)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相互协调的约束机制和监督制度;负责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管理,审核新增人员编制使用情况,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负责县本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和县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和证书发放工作。
  (十)承担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职责。
  (十一)对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县委编委及县委。
  (十二)将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委编办。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委编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柳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编办)为党委口正科级行政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股(党建办公室)、机构编制股、监督股、登记管理股。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2名。
  财政负担人员13人,其中:行政4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人员4人。
  三、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1613248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3613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932元。
  1、人员经费支出:1361316
  (1)行政工资福利支出:983724 (行政890004元)
  其中:
  1)基本工资:    528024
  2)津贴补贴:    361980  (工作性津贴83736,生活性补贴125604,取暖50960,四项补贴15288,乡镇补贴4800,卫生费1080,其他(限边)补贴36600年终奖:43912 )
  3)事业人员绩效工资:  93720
  (2)社会保障缴费:266366 (工伤1442,大病144,生育4634,基本医保55613,养老185377,公务员医保19156 )
  (3)住房公积金:   111226
  2、商品服务支出:   251932
  (1)办公费67304(一般公务业务费:36400,福利费:            30904)
  (2)其他交通费(公车改革补贴):6390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
  (4)公务接待费:        728
  (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000
  (二) 项目支出: 0元
  预算增减说明:
  2019年度预算收入1613248与2018年度预算收入1495315元相比,增加117933元,其中人员经费部分1361316与2018年1340501相比,增加20815元:工资支出983724元比2018年工资支出981854元,增加1870元;社会保障费266366元与2018年252603元相比,增加13763元;公积金111226元与2018年106044元相比,增加5182元。
  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工作需要,新增了乡镇补贴支出;社会保障费和公积金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调资增加,以及社会保障费和公积金预算基数测算中增加了年终奖数额。
  商品服务费增加(2019年251932元,与2018年154814元相比,增加97118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0000元 (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需支付的“中文域名注册管理费”,由我单位统一向“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核算支付)。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1932元。
  (1)一般公务业务费: 36400元
  (2)交通费:20000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
  (3)福利费:30930元 。
  (4)公务接待费:728元。(36400×2%=728元)
  与2018年预算154814元相比,增加97118元,主要是新增其他商品服务费支出10000元。
  一般公务业务费36400与减少2800和公务接待费728与2018年784相比减少56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7月退休1人;车辆运行交通费与2018年相同。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度计划政府采购:
  1、台式电脑2台,8000元。
  2、档案柜4套,4000元。
  合计12000元,(从本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 
  六、三公经费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公务接待费728元,与2018年784相比减少56元。
  (三)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20000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变化。
  七、国有资本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现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编办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