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及“三公”经费公示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为维护城乡环卫、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清河河道、生态公园、节约用水,提供管理和服务保障,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费核定,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城区园林绿化管护,全县节约用水宣传、推广,三川河城区段日常维护管理及河道清障,城区生态公园绿化设施维护管理,城区临时占用公共场地、绿地设点宣传、商品展销管理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我单位设有一室五股,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城乡环卫事务股、园林绿化管护股、城市公园管护股、市政设施维护股、公用事业服务股。
我单位现有职工174人,其中在编人员32人;长期聘用人员111人;遗属17人;无固定期限临时合同工14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2022年收入总计88631329.17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21年收入总计461748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比上年增加42456529.17元 。增加原因为:单位整合,项目增加。
(二)2022年全年支出共计88631329.17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534029.17元(人员支出为5185515.65元;公用支出为348513.52元),项目支出为83097300元。2021年全年支出共计4617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490900元(人员支出为3338200元;公用支出为152700元),项目支出为42683900元。
1、人员工资
2022年支出5185515.65元,其中:
A、正式工共32人(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30名),全年工资共计3213597.65元(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取暖费、奖金、住房公积金);
B、长期聘用人员111人,全年共计1387416元;
C、遗属人员17人,全年共计163200元;
D、无固定期限临时合同工14人,全年共计421302元。
2021年支出3338200元,其中:
A、正式工共10人(行政人员2名,事业人员8名),全年工资共计970900元(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保险;职业年金、取暖费、奖金、住房公积金);
B、乡镇管理员共7人、退伍军人安置18人,共25人。每
人每月2000元,全年共计850800元(包括养老保险153600元;医疗保险57600元;生育保险4800元;工伤保险4800元;住房公积金30000元);
C、两参人员的遗属17人,每人每月800元,全年共计163200元;
D、8023、8342部队退役人员安置费885600元(8023部队33人每人每月600元;8342部队54人每人每月1000元);
E、无固定期限临时合同工16人,每人每月1700元,全年共计467700元(包括养老保险98304元;医疗保险36852元;生育保险3072元;工伤保险3072元)。
增减变动原因:比上年增加1847315.5元 。增加原因为:单位整合,人员增加。
2、公用支出:
2022年支出计348513.52元(其中:办公费30000元;印刷费15000元;咨询费5000元;电费10000元;邮电费15000元;差旅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1792元;维护费6600元;劳务费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福利费77121.52元;公用经费100000元),其中公用经费100000元未储备。
2021年支出计152700元(其中:业务费28000元;公务接待费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福利费241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比上年增加195813.52元 。增加原因为:单位整合,人员增加。
3、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支出83097300元(业务费15678300元;城区旱厕修建工程费4000000元;街景亮化工程费2400000元;城市维护费3700000元;2021年市场化运行费7259000元;教育园区道路硬化3000000元;城维费2900000元;市场化运行费44160000元),其中教育园区道路硬化3000000元、城维费2900000元、市场化运行费44160000元,这三项未储备。
2021年项目支出42683900元(市场化改革运行费用41936900元;后大成占地补偿费60000元;化粪池占地补偿费79000元;单位运行经费、垃圾处理厂运行经费及垃圾分类设备运行经费608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比上年增加40413400元 。增加原因为:单位整合,项目增加。
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共计81792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元。
2021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00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为0;公务接待费6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比上年减少18808元 。减少原因为:节约开支。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涉及绩效管理的项目共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900018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柳林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06辆,其中公务用车4辆,其他各种业务用车202辆(包括洒水车、垃圾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粪车、降尘车等各种业务用车)。
六、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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