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我队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内设办公室、政工室、纪检督查室、法制股、宣教股、后勤保障室、工会室、下设10个城区中队、一个机动勤务中队和4个乡镇城管执法中队。 

  2、人员情况 

   编制人员39人,在职人员42人(其中党员21人),预算合同人员124人(县人社部门备案),零就业人员43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行政、确保城市良好秩序,履行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公安交通和市政管理,以及出租车客运管理。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5406207.15元,2017年收入9190959.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6050.69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908.96元)。2018年比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增6215247.5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5406207.15元,比2017年9190959.65元,增6215247.5元。 

  变动原因:2018年度收入增加公用各项费用(如:维修费、印刷费、取暖费等)及(人员)工资费用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15406207.15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6770.59元,年末结转结余579436.56元),2017年支出总计9190959.65元。2018年比2017年支出增5635810.94元,年末结转结余579436.56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单位运行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a、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9033276元(其中:基本工资内含有协管员4416142元,津贴补贴317637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99059.5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内涵协管员)319489.23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1226724.4元,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纳133012.8元,绩效工资2004880元,住房公积金(内涵协管员)416331元). 

  2017年支出7572447元(其中:基本工资内含有协管员4309921.10元,津贴补贴154747元,社会保障缴费427036.2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00053元,绩效工资88914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7624.62元,住房公积金(内涵协管员)423360元,采暖补贴150560元)。 

  2018年比2017年人员支出增1460829元 

    变动原因是:2018年增加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调资。 

  b、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4565472.19元(其中:办公费126483.5元,印刷费131000.9元,手续费1100元,水费14825元,邮电费1760元,维护费3364308.13元,专用材料费188200元,其他交通费43208.4元,取暖费133504.2元,福利费20800元,租赁费93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47282.06元) 

      2017年支出1074161.65元(其中:办公费100553元,印刷费46905.77元,水费6100元,电费778.10元,邮电费1300元,差旅费31447元,维护费152830.98元,专用材料费158085元,培训费56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55531.8元,其他交通费用59030元,取暖费56000元) 

     2018年比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3491310.54元 

  变动原因是:2018年增加维护费中的日常城区整治费及办公楼修缮费与办公楼办公用房的采暖费用。 

  c 、其他资本性支出 

  2018年1228022.4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48923.8元,专用设备购置433202元,其他交通设备购置545896.6元)。 

  2017年84351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2654元,专用设备购置11697元) 

      2018年比2017年增1143671.4元。 

  变动原因是:2018年增加其他交通购置费及办公与专业设备的购置费用。 

  (2)、项目支出   

  2018年项目支出:无。 

  2017年项目支出:专用材料费460000元。 

  2018年比2017年减460000元。 

  变动原因是:2018年无项目支出费用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47282.06元,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55531.8元。2018年与2017年相比减少8249.74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度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度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8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447282.06元,与2017年的455531.8元相比,减8249.74元,减少的原因2018年报废公务用车1辆。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970630元,2017年无政府采购。 

  2018年比2017年增970630元。 

  变动原因:2018年增加各项设备购置费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为375万元。其中:公务车辆18辆(编制15辆,实有18辆),约170万元;通用设备(内涵摄像机、对讲机、执法仪、电脑等),约183万;家具类型(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等)办公设备,约22万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