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档案局全局核定全额事业编制数2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员22人。所有人员全部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其中,干部18人,工人4人。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4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副主任科员2名。

  内设机构:办公室、编研室、微机室、管理股、业务指导股等7个内设机构。

  经费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部门主要职责

  柳林县档案局,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依法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对本县直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室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集中统一管理县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开展档案接待利用服务工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一) 收入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493224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841817.86元,比上年部门决算增加651406.14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3443603.76元,比2017年2841817.86元,增加601785.90元;

  2、政府性基金决算0元 ,比2017年0元,增减0元;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记往来的津补贴列支到人员支出中。

  (二)支出

  2018年支出总计3443603.76元,2017年支出总计2841817.86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601785.90元。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工资

  2018年支出2771005.76元(其中:基本工资876782元,津贴补贴1497889元,社会保障缴费273936.76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22398元),2017年支出2170000.86元(其中:基本工资937841元,津贴补贴803498元,社会保障缴费115331.86元,奖金60820元),增加601004.9元, 增加原因是:2016年记往来的津补贴列支到人员支出中。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437910元(其中:办公费218494元,水费0元,差旅费0元,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154025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993元,福利费45398元),2017年支出426614元(其中:办公费67275元,水费0元,差旅费7091元,维护费0元,其他交通费32745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998元,邮电费3000元,培训费1800元),增加11296 元,增加原因是:按规定提取福利费。

  3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234688元(其中:采暖补贴83440元,住房积金151248元),2017年支出245203元(其中:采暖补贴86800元,住房公积金158403元),减少10515元,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4、项目支出

  2018年、2017年无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将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减少行政运行成本,2018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9993元,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9998元,与上年相比减 5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2017年财政拨款决算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数量为1辆,财政拨款决算支出19993元,与2017年的19998元,相比减少5元,减少的原因节能增效。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132020元,2017年政府采购0元,增加132020元,主要原因是规范执行办公用品政府采购制度。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公务车辆1辆125100万元,房屋0万元,总资产166.0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89.13万元,专用6.83万元,办公用品70.09万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档案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