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柳林县粮食局成立于1971年,属政府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人数24人,局机关设在柳林县桥西街粮贸大厦四楼。粮食局局机关内设机构四个:办公室、业务股、财务股、退耕审核办。局属企业四个,即柳林县粮食收储中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柳林县粮油加工厂,柳林县饲料公司、柳林县粮油批发市场。局属四个单位2018年底在册职工128人,除粮食收储中心有少量业务外都处于停产状态。

  (二)人员构成

  领导班子现有成员4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会主席1名。

  全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2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3人,行政工勤人员11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粮油供求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市级储备粮的管理和财务管理及核算工作。根据规定,对粮油购销价格和粮油市场进行管理。

  2、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工作和总量供求平衡工作。管好、用好粮食风险基金。

  3、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全省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审核粮食收购资格及其他经营资格。

  4、全面负责救济粮供应,军粮供应等政策粮食供应工作。承担粮食系统体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

  5、研究提出粮油市场建设规划,指导建立粮食市场体系,负责粮食批发和另售市场建设。

  6、负责县直属粮油库的直接管理,并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

  1、 收入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0225084.61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3461365.81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763718.8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10225084.61元,比2017年3461365.81元,增加6763718.80元。

  2、 支出情况

  2018年支出9955084.61元,2017年支出3461365.81元。比2017年支出增加6493718.80元。

  另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A、工资福利支出

  2018年支出4089202.50元(其中:基本工资952538.00元,津贴补贴1460535.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472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90639.2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89036.64元,公务员医疗保险24193.0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47748.58元,住房公积金177312元)。

  2017年支出2235393.92元(其中:基本工资865961.00元,津贴补贴70407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740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94489.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151.32元,住房公积金176694.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一是2016年的津贴补贴733992.00元,列入2018年支出;二是2017年的69906.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和2018年的77294.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列入本年支出.

  B、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

  2018年支出1231300.08元(其中:办公费39782.00元,水费12320.00元,取暖费19110.00元,差旅费17354.2元,维护费827260.00元,劳务费62000.00元,委托业务费42358.00元,福利费5170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08.88元,其他交通费148600.00元)。

  2017年支出411231.30元(其中:办公费47965.50元,水费12320.00元,电费10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差旅费19105.80元,其他交通费用308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4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一是因2017年强降雨造成基层粮站受灾支付维修费增加支出827260.00元;二是单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列支2017、2018年法律顾问费60000.00元;三是提取职工福利费51707.00元;四是支付诉讼费42358.00元(因单位所属粮贸大厦8年前承包给下属企业职工,次年关门停业,去年承包期已到,承包人不愿交还所承包的粮贸大厦)。

  C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018年支出2057088.00元(生活补助2057088.00元)。

  2017年支出576700.00元(生活补助576700.00元)。

  增减变动原因是:应由2017年列支的生活补助1600000.00元(停产企业职工生活费),由2017的预拨经费,调整到2018年列支。

  D、对企业补助

  2018年支出2577494.03元(其中:费用补贴1732494.03元,利息补贴845000.00元)。

  2017年支出230000.00元(企业政策性补贴)。

  增减变动原因是:应由2017年列支的县级储备粮费用利息1124494.03元,2018年当年的县级储备粮费用利息980000.00元,列入本年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单位三公经费支出10808.88元,因公出国出境为0、公务接待费为0、共接待0批次、共0人,只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单位三公经费支出8640元,因公出国出境为0、公务接待费为0、共接待0批次、共0人,只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增加2168.88元。其原因是我单位公务车购置多年,已进入老龄化,无下降空间,今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五、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2018年没有发生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产总计23460938.64元。流动资22361405.47元,固定资产3885235.15元(其中:房屋3386884.15元、通用设备4276238元、家具用具70148元、专用设备580元)。车辆为在编公务车、数量一辆、价值135683元。

  七、项目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八、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情况

  柳林县粮食局无下级预算单位,本级决算公开即是汇总决算。

  九、专业名称解释情况

  (1)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县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018年粮食局决算及“三公”经费公示(点击下载